6.2.6 监督保障机制
高端特色品牌农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具体措施的实施离不开制度监督保障机制的有效支持。
一方面,建立健全决策地区各级农业协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代表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政治、经济利益的非营利性组织。通过农业协会组织广泛沟通品牌农产品种植农户与涉农企业、农业科研机构以及政府之间的关系,为高端特色品牌农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具体来说,农业协会组织可以作为目标地区实施高端特色品牌农业战略的具体执行机构存在,由其具体实施各项品牌农业发展计划。同时,农协还可以为品牌农产品种植户提供包括市场价格信息在内的各种服务、协调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而且还能代表品牌农产品种植户直接参与国际谈判、纠纷解决,协调与国外有关组织的关系,拓展农产品国际市场。另外,各级农业协会组织还能起到介绍和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生产技术、进口国外高品质农业物资的作用。总而言之,高端特色品牌农业的发展,需要广大农户自身的积极参与,各级农业协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能够为现阶段我国高端特色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另一方面,加大政府部门的监督工作力度,强化高端特色品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假冒劣质品牌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以此促进高端特色品牌农业的长效发展。具体来说,政府部门首先应着手建立高端特色品牌农产品食品安全逆向追踪制度,积极对域内品牌农产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品质认证活动,同时积极推行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MP(良好生产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等农业生产体系认证等活动,以此强化高端特色品牌农产品的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其次,工商部门和质监局等部门还应加强研发检验检疫处理技术、设置出口品牌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和相关设施、建立相应的卫生检验与建议咨询查询系统等。通过健全辖区内包括高端特色品牌农产品在内的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保障高端特色品牌农产品的持续长远发展。最后,工商部门、质监局等还要做到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对于制造假冒伪劣品牌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出重拳严厉打击,发现后坚决予以取缔和就地销毁,强力规范和治理高端特色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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