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风险分担的概念
Risk Allocation(RA)被定义为:对可能会导致项目未来损失或收益的责任的界定和划分的过[109],这一概念翻译至国内则产生了风险分配与风险分担两个不同概念,且在现有的研究中是通用的。然而,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存在着一方承担和双方共担两种不同的方式[110],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辨析。作者认为:
①风险分配重在界定某一风险明确的、独立的归属,即某一风险由公私双方中的一方全部承担(undertake);
②风险分担则具有双重含义:一种表示分别承担(undertake),另一种表示共同承担(share),这与“风险所有权”(Ownership of Risk)的概念采用主体全部或者部分承担风险损失的区分方法是一致的[111]。当风险分担表示分别承担时,其等同于风险分配的概念;当风险分担表示共同承担时,就涉及确定此风险在公私双方之间分摊的比例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风险分担是比风险分配更为丰富的概念,其涵盖了PPP项目中公私双方风险划分的全部内容,因此,本文采用风险分担的概念,但所分析的文献也包含有关风险分配的概念[112]。
风险分担,就是定义和划分与将来可能的损失或收益有关的责任并且寻求在不同假设环境下当项目没有按计划进展时,相关责任的分配问题。作为风险管理策略的一部分,风险分担方式通常是通过合同文件来定义的。在传统项目采购过程中,项目发起方通常都希望通过合约方式将大部分的风险责任转移给承包方。因此合同又可以看作是承包者承担工作责任的价格与他接受一些可控、不可控风险的意愿之间的平衡手段[113]。政府采购PPP项目时其偏好是这些项目风险如何被分担,而私营部门则会在评价他们承担这些风险的能力之后提出一个报价。合同双方是否可以清楚地认识风险,并且愿意承担风险将影响到他们对风险的应对措施。风险分担不合理引起的额外花费或成本可以理解为合约方的行为反应,例如附加了高风险溢价的投标价格或者交付质量低下的产品服务。由此看来,最优的风险分配并不是将所有风险都转移给私营方,而是寻求一种方案实现政府方和私营方的总管理成本最小化[114]。
一般的工程合同中,合约方的风险分担应该完成两类目标:一方面,由于一些行动不可能立即被观察到,当合同中又没有直接规定时,可以对合约方采取有效行动起到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对风险规避方针对项目的风险提供保险。在PPP合同中,风险分担的目标应该包括:
①为降低项目长期成本提供激励;
②为在预算内按时完工提供激励;
③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创造收益提供激励;
④为风险规避的政府或私人方起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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