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旅游发展与比较分析
4.2.1 旅游发展现状分析
为了加强对抚仙湖、星云湖水质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澄江、江川、华宁三县都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加强湖滨环境整治、旅游景点开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努力挖掘核心资源,积极打造旅游品牌,旅游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为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和旅游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几年来,三县接待旅游人数、旅游收入和游客人均消费都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见表4-1)。2007年与2000年相比,三县接待旅游总人次达到281.02万人次,7年中增长了65.0%,年均增长率为7.4%;旅游总收入达到8.2亿元,7年中增长了181.8%,年均增长率达到16.0%;游客人均消费从170.86元增加为291.79元,7年中增长了70.8%,年均增长率为8.0%,使整个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的旅游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表4-1 2000—2007年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旅游经济指标
续表
资料来源:澄江、江川、华宁2001—2007年统计年鉴,三县旅游局提供.
4.2.2 旅游业的经济贡献分析
从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旅游业贡献看,自2000年以来旅游总收入占区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0%~11%之间,近三年已超过11%;旅游总收入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30%以上(见表4-2),说明旅游业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第三产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把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对国民经济贡献与全省和玉溪市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其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与云南省的11.84%和30.84%基本相同,但远高于玉溪市4.54%和16%的比重。
表4-2 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资料来源:根据澄江、江川、华宁有关资料整理所得.
4.2.3 同云南省、玉溪市旅游发展比较分析
2007年,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旅游接待人数分别占玉溪市和云南省的39.46%和3.05%;旅游总收入分别占玉溪市和云南省的36.44%和1.47%;游客人均旅游消费为291.79元,分别占玉溪市和云南省的92.36%和48.05%(见表4-3),说明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旅游发展在玉溪市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在云南省的地位还比较低,尤其游客人均消费还不到云南省的一半。因此,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不仅要重视旅游接待人数的增加,而且更要重视提高游客人均消费水平,才能提高旅游总收入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
表4-3 旅游发展与玉溪市和云南省比较分析
资料来源:玉溪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云南省旅游局.
4.2.4 同云南省内重点旅游地的比较分析
把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与省内重点旅游地进行比较(见表4-4),可以看出:腾冲县、香格里拉县的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已相当于或超过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的总量,说明目前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对游客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相对比较薄弱。尤其是游客人均消费的差距更加明显,2007年,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游客人均消费仅是丽江的26.6%,香格里拉的33.3%,洱海旅游区的39.4%,由此可以看出抚仙湖—星云湖试验区的旅游收入水平与旅游接待人数总量不成比例,形成“人旺财不旺”的数量扩张型旅游发展格局。
表4-4 试验区旅游发展与云南省重点旅游地比较分析
续表
资料来源:云南省旅游局和澄江、江川、华宁三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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