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
在加快农村改革的同时,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党和国家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对农业生产进行补贴,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生产持续发展。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对于促进粮食稳步增长,保持粮食市场稳定,安排好人民生活,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关系重大。“粮改”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从统购统销到合同定购、再到实行价格“双轨制”。1993年放开粮价、放开经营后,居民手中的粮票变成了收藏品。“粮改”不断向前推进,每一步推进也往往出现反复,粮食市场管理多年存在着“一管就死,一改就乱”的问题。
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10]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
经过改革,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粮食收购渠道逐步拓宽,销售市场完全放开,除收购市场在粮价过低时实行保护价收购外,粮食购销价格基本由市场调节,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购销协作关系逐步发展和稳定,已经成为粮食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所增强。但粮食流通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部分粮食品种顺价销售困难;粮食省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有些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国家储备粮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进入新世纪后,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粮食生产和流通形势的变化,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给粮食产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重大任务。2001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中央的部署,2001年以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粮食收购市场率先放开。
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200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意见》明确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原则和步骤,提出了“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基本思路与主要任务。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体制,标志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迈出决定性步伐。
2004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颁布施行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新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初步确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粮食流通秩序逐步规范,粮食产销合作得到加强,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进展不够平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粮食宏观调控和流通监管体制有待健全。
为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2006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央确定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力度,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意见》指出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是:(一)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二)加快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继续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抓紧库存陈化粮的定向销售,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四)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五)切实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04年以来,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施行了全部放开粮食购销、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实行最低收购价等一系列政策,初步构建起市场主体多元化、价格形成市场化的新型粮食流通体制。这项改革,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了市场化运行的轨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支持农民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国家还实行了农业生产补贴、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水利和农业科技发展等一系列改革。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创造了条件。进入新世纪,国家开始酝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方案。2002年,国家在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9省粮食主产区率先进行试点。2003年10月,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其后,补贴范围不断扩大,又陆续实行了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四补贴”的支出达到1406亿元,并逐步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从2005年起,国家开始对粮油、生猪等生产大县进行财政奖励补助,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达到255亿元。[11]农业生产补贴的实行,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保护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为进一步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2008年,国家发布《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强调要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主要品种结构平衡,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中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使粮食自给率稳定在95%以上,201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2020年达到10800亿斤以上。为顺利实现2020年粮食生产的目标,2009年全国启动了新增千亿斤粮食战略工程。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然而,近年来,全国各地严重水旱灾害频繁发生,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的短板,严重影响到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为改变这种局面,2011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以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部署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任务。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迅速下达了相应的配套文件,推动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各类水利资金1814亿元,比2010年增加303亿元,增长了20%。[12]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耕地、淡水等资源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发展已难以为继,依靠科技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已被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科技进步,特别是在2012年中央1号文件中,对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近年来,虽然农业科技在成果创新和转化、农技推广服务、农业科技人才等方面与现代农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但还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在动植物遗传资源和育种、种植和养殖、农业机械化、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研究都有很大的发展,实现了杂交水稻等重大核心技术的突破,培育出了一批水稻、小麦、棉花等优质新品种。据统计2011年,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良种对粮食作物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3.5%,[13]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为完善这项制度,国家先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由15年不变延长为30年不变,2008年又进一步明确为“长久不变”。这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使农民能够更加珍惜土地,放心投资土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国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土地制度方面的规定为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加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保障。
经过各方面努力,农产品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影响,连获丰收,产量自从2004年以来实现八年连续增长,2011年迈上1.1万亿斤新台阶。肉禽蛋奶、水产品和蔬菜等市场供应充足。大宗农产品生产继续向优势产区集中,13个粮食主产省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优质化率进一步提高,2011年水稻、小麦、玉米优质化率分别达到81.0%、74.3%和64.6%,分别比2005年提高16.3、25.5和27.7个百分点。[14]
农村改革创新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带来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农村面貌的进一步改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02年增长1.8倍,年均实际增长8.1%,其中2010、2011年连续2年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农村交通更加便利、环境有所改善。截至2011年底,全国通公路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9.97%,通公路的建制村占全国建制村总数的99.38%;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94.2%,比2002年提高2.5个百分点。此外,农村医疗制度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15]
在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带动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强劲势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现代农业深入发展,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这个十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16]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国家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注释】
[1] 《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54页。
[2]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113页。
[3] 刘荣刚:《回首农村改革三十年——访陈锡文同志》,《百年潮》2008年第12期。
[4] 温家宝:《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求是》2012年第2期。
[5] 谢旭人:2012年8月20日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6] 谢旭人:2012年8月20日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7] 谢旭人:《国务院关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情况的报告》,中国人大网 2012年8月29日。
[8] 谢旭人:2012年8月20日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9] 谢旭人:2012年8月20日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10] 三项政策,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一项改革是指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
[11] 温家宝:《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求是》2012年第2期。
[12] 李丽辉:《中央财政“三农”投入首破万亿元》,《人民日报》2012年1月8日。
[13] 国家统计局:《从十六大到十八大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七》,统计局网站2012年9月4日。
[14] 国家统计局:《从十六大到十八大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统计局网站2012年8月16日。
[15] 国家统计局:《从十六大到十八大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七》,统计局网站2012年9月4日。
[16] 温家宝:《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求是》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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