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客房安全管理的特性
(一)预防性
客房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一般来说,客房安全的各种侵害因素在发生前,多数会有各种迹象和征兆,如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一般都会有一个计划、预谋、准备的过程,违法行为的产生与当时环境、气氛及违法人的心理情绪有一定关系。人们只要认真研究违法犯罪的种种规律、违法人的心理特征,就可以采取预防措施,争取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样,自然因素的侵害要有一定的“气候”和条件。只要了解侵害产生的条件,做到防患于未然,就可能尽量减少侵害对人身、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的条件下,客房安全的侵害因素也会发生转化,或者停止侵害,或者由侵害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
(二)服务性
客房安全工作的最终目的之一是给住店客人提供安全保障,即为客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客房安全也是客房对客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把客房安全寓于客房服务之中,优质的客房服务必须要有安全作保证。
(三)长期性
客房安全的侵害因素不仅广泛存在而且长期存在。即使是某些侵害因素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被消灭了,只要气候适当、条件具备,又会卷土重来,或以新的形式实现新的侵害。特别是某些自然因素造成的侵害,当未发现发生灾害的原因时,往往会一再发生,如火灾等。所以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工作。
(四)紧迫性
从宏观上看,客房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从微观上看,客房安全又具有紧迫性,遇到具体的事故必须及时处理,例如发生火灾时,酒店必须及时、迅速地作出反应和处理,否则将酿成大祸,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五)复杂性
客房安全的侵害因素普遍存在,而且不断变化。仅违法犯罪这类侵害因素就有8类130多种,其他侵害因素则更为复杂多样。它们以不同的形态、不同的方式存在着,若疏于防范,就会危及客人及酒店的安全。
酒店属公共场所,客房是来店客人的主要逗留之地。宾客来自四面八方,其国籍、职业、文化程度、社会背景、宗教信仰、兴趣爱好和住店目的多种多样。从客房安全工作的性质及任务来看,客房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多样性。例如客房的安全管理不仅涉及治安、消防等,还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综合治理等多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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