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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自由度

时间:2023-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0.4.3 管理自由度管理自由度,也称为经理自主权,英文为:Managerial Discretion。由于经理型厂商理论过分强调管理自由度的负面效应而忽视管理者创新等对增加企业价值的积极作用,因而其缺陷是明显的。[17]对于熊彼特式的企业家而言,享有一定的“管理自由度”是他们为进行创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必备条件之一[18]。享有充分管理自由度,不受约束地尽心竭力把事情做好的理性“企业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0.4.3 管理自由度

管理自由度,也称为经理自主权,英文为:Managerial Discretion。在英文中“Discretion”直译为“自由裁量权”,意为行动的自由或判断的自由。在国外文献中,“Discretion”一词最早使用于法律和政治领域,以之反映法律或执政者赋予当事人对行使某项权力的有效范围。组织学家及研究人员将使用“Discretion”一词来分析组织的行为能力,以及组织中成员的行为能力。Williamson(1963)在分析经理的活动范围是否能够为其追求私人利益提供自由空间时使用过此概念[15]

随着经理控制型企业取代企业主型企业成为现代企业主要组织形式,Baumol(1968)等提出的经理型厂商理论模型,认为企业的高层经理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牺牲所有者的利益,经理人员的决策目标将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16]。由于经理型厂商理论过分强调管理自由度的负面效应而忽视管理者创新等对增加企业价值的积极作用,因而其缺陷是明显的。

熊彼特(1934)提出的企业家理论认为,创新对企业发展是重要的,企业家的本质就是创新,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并把以实现这种新组合为基本职能的人们称为企业家[17]。并不是所有的经理人员都可以被称为企业家,而且企业家的职能本身是不能继承的,熊彼特说:“一旦当他建立他的企业以后,也就是当他安定下来经营这个企业,就像其他人经营他们的企业一样的时候,他就失去这种资格。”[17]对于熊彼特式的企业家而言,享有一定的“管理自由度”是他们为进行创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必备条件之一[18]。当然,熊彼特的理论也有其偏颇的一面,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承担风险的,成功的创新取决于企业家的素质,即企业家本身是想把事情做好的,同时,企业家可以从资本市场上获取任意数量的资本,资本并不构成企业家行为的约束条件。享有充分管理自由度,不受约束地尽心竭力把事情做好的理性“企业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随着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兴起,现代企业理论对经理人员的行为研究发生质的飞跃。经理人员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因为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契约和不确定性而具有机会主义的行为特征。通常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联结点,经理人员在做出行为选择时往往需要权衡多方面的利益以及自身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无论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还是进行各项职能管理,抑或执行管理操作,管理者都要受到两种制约。一种是契约的制约,主要是公司治理所确定的各项基础规定;另一种是存在于组织环境中的非契约性价值取向约束。影响经理人员管理自由度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因素、治理结构因素、管理结构因素和经理特性因素[19],此时,管理自由度就是在这样一组显性或隐性契约共同作用下的行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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