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
Berle和Means(1932)在其著作《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中,第一次系统地对大公司制度进行了统计分析,论证了现代公司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公司控制权与财产所有权分离,经理在股权极为分散的情况下掌握了企业的实质控制权[1]。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观察成本的存在,经理人员的行为不能被所有者所完全地、直接地观察,所有者无法低成本地了解到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及其绩效的真实信息,因此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解释了企业内各方利益冲突,却同样无法回答“企业是什么”、“企业为什么存在以及其合理边界在哪里”等问题。
科斯(Coase,1937)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企业的本质是一组契约的组合,是市场里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组织,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决定,并依赖于作为协调者的企业家。在市场上,资源的配置由非人格化的价格来调节,通过一系列短期契约来完成;而在企业内部,某一生产要素可以通过与其合作的一些要素签订一个长期的契约来取代在市场上需要签订的一系列契约。更为重要的是,契约的本质在于它限定了企业家的权利范围,通过契约,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市场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管理同样需要成本,当企业扩大时,在企业内部组织追加交易的成本可能会上升,企业倾向于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2]。
在经济学中,一体化和专业化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一贯将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等同于效率的提高或资源的节约,将专业化发展的原因归结为市场范围的扩展,即所谓的“斯密定理”:“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如果在市场范围扩展、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与专业化相反的倾向是不可思议的。企业的出现和纵向一体化发生的事实向传统经济学提出了无法解释的课题:如果一体化不能带来利益,人们实行非专业化的动机是什么?如同“斯密定理”给出专业化原因一样,科斯教授给出了非专业化的原因:企业存在的原因主要是(但不仅仅是)纵向一体化,建立企业或实行纵向一体化能够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约[2]。
科斯交易费用理论为现代企业的契约理论奠定了基础,但他本身没能建立系统化的契约理论。沿着科斯的途径,企业理论已经发展成一个庞大的体系。三个重要的分支是:
(1)Williamson(1988)在“人的有限理性”和存在“机会主义”假定的前提下,从三个维度来解释交易:(1)交易发生率;(2)交易非确定性的程度和种类;(3)资产专用性的条件。特定的交易要以特定的规则结构来进行组织,以节约交易费用[3]。
(2)Alchian和Demsetz(1972)在团队生产理论的奠基之作———《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中指出,之所以产生对经济组织的需求,是因为要素的所有者通过专业化协作能够提高生产率,更好地利用他们的“比较优势”。但对每个成员努力程度监督和报酬的计量是困难的。在团队中,由某人专门作为监督者检查团队成员投入的绩效,是减少偷懒行为的一种方式。而监督者必须能够获得超过规定额度以上的任何产出作为监督的激励措施,如果监督者不具有剩余索取权,仅仅存在监督专业化不足以降低组织内的偷懒行为[4]。
(3)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合约关系,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点,不仅对雇员来说如此,而且对供给者、顾客和债权人等等来说皆然。不管是否存在阿尔钦(Alchian)和德姆塞茨(Demsetz)意义上的团队生产,所有这些契约都存在代理成本和监督问题[5]。Grossman和Hart(1986)提出有成本的契约理论,从控制权具有对称性的逻辑出发,对企业所有权结构进行分析。他们的模型强调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而产生的扭曲,控制权的一方购入剩余权利的同时另一方必然失去这些权利,从而,一体化有助于减轻对机会主义行为和扭曲性行为的激励,但并不能消除这些激励[6]。
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在对生产函数企业理论修正和拓展的同时,却忽略了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技术创新、知识积累和生产能力提升等更为重要、更为本质的东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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