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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政策分析

时间:2023-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我国相关政策分析(一)国家关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宏观政策推进企业信息化需要结合国家信息化战略来理解认识。关于国家重点企业信息化的现状及对策,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表示,政府推进企业信息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二、我国相关政策分析

(一)国家关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宏观政策

推进企业信息化需要结合国家信息化战略来理解认识。我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坚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坚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军事等领域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走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000年初,国家经贸委联合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共同发起了“企业信息化工程”,并倡导企业信息化要坚持“政府推进,市场引导,企业主体,行业突破,区域展开”的方针。关于国家重点企业信息化的现状及对策,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表示,政府推进企业信息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引导,政策支持

通过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信息化的方针目标,帮助企业管理者转变观念、树立信息化意识,增强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组织各种推进工作

具体有:举办国家重点企业信息化培训、专题研讨、应用展示、技术推广和现场指导等活动;与中国电信合作推出“企业上网工程”,对国家重点企业提供上网线路使用、服务器托管、软硬件采购等优惠;分行业、分地区开展企业信息化推进活动,编制《企业信息化指导手册》;选择部分国家重点企业,开展物资采购、产品营销、技术交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电子商务探索;启动“中国企业信息化”网站等等。旨在通过企业信息化的推进,建立以国家重点企业为示范的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B2B、B2C的网上交易。

3.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通过国家经贸委与国家统计局的合作,在国家统计信息网上建设全国经贸委系统信息专网。建立起国家经贸委与委管国家局、省市经贸委、中心城市及国家重点企业间的信息通道,以加强和改善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的经济信息与政策信息沟通。

4.为国家重点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经贸委将与有关部门合作,研究开发,逐步建设以行业特性为基础、以重点企业为示范,汇集各类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发布、信息分类查询、网上合同谈判、网上交易、网上结算、网上税收、信用评估及交易记录发布等。旨在减少企业交易成本、产品库存、货款拖欠、资金占用。

宏观上看,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管理方式系统化;改进信息系统,实现知识管理网络化;改变营销手段,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根据我国的实际,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应坚持“推进重点,带动一般”的原则,即通过推进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国家重点企业信息化,带动全国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在于,根据信息化的趋势、企业信息化的要求和我国企业信息化的现状,企业要逐步建立以生产控制为核心的自动化系统,以财务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投融资决策与营销系统。当前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以财务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并循序渐进地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这也就是说,我国企业信息化的步骤,首先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管理控制;其次是建设企业内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再次是在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展企业资源管理;最终是开展电子商务。

从2004年到2006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表现在:

2004年,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信息化战略方针,发布了《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传统产业改造服务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为传统产业改造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

200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国家战略高度阐明了发展电子商务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中心任务,实行体制创新,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

200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法律环境、信用和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安全、便捷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推广面向中小企业、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

200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该战略明确提出了我国未来的“电子商务行动计划”:营造环境、完善政策,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完善结算清算信息系统;探索多层次、多元化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出台,对于开展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各地方企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制定明确方向并提供了理论依据。

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设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任体系的基本构想,从而将我国电子商务置于更安全的交易环境中。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推动我国虚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二)地方政府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举措

1.北京市

北京是我国信息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其企业信息化水平也居全国前列。

政策方面——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于2001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控股公司、各区县经委、中央在京企业落实企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率先加强自身的信息化建设,认真制定本系统与本区域的企业信息化规划,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积极培育本系统、本区域企业信息化的先进典型。2002年北京市经委、科委、信息办联合制订了《“十五”时期北京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规划》在分析工业企业信息化的现状与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标准和目标。《规划》将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分成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并提出到“十五”末期,全部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初级企业信息化,50%左右的大中型骨干企业达到中级企业信息化水平,少数有条件的企业初步达到高级企业信息化;在50%左右的中小企业中推广单项信息技术,部分中小型骨干企业达到中级信息化;培育若干在信息化方面取得成功经验的示范企业。

资金支持——自2006年起,北京市政府每年拨款800万元支持本地企业在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按照此规划,北京市30%的大中型企业(预计有60家)将在“十一五”末期实现高级信息化,可以进行网上营销和支付。

改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加强统筹规划,实施宏观调控;加快基础建设,改善网络环境;建立服务体系,发挥中介作用。

2.吉林省

2002年,吉林省为深入具体地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推动企业信息化发展,吉林省经贸委联手吉林移动通信公司共同建设大型网站承载平台,着眼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提供网络信息化服务。建成后的网络平台“中国吉林企业网”,具有包括政府的政策法规以及招商引资、技术进步、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等数十项子系统,将为用户提供政策咨询、投资指南、企业信息资料检索、产品资料检索等百余种功能。还将为企业提供虚拟主机、短信查询等移动办公服务。

吉林省政府于2006年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规划》提出了企业信息化的主要任务,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企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同年吉林省信息产业厅下发《吉林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指出要以“企业为主、政府推动;讲求实效、重点突破;典型示范、分类推进;人才兴企、技术先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指导原则,目的是通过企业信息化的推进实现效益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

3.广东省

广东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其企业信息化起步较早。在2001年10月年广东省就制定了《广东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实施方案》。2002年广东又制定了《广东省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规划》在深入分析广东省企业信息化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广东省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原则和规划目标、实施重点以及推进措施。

2004年11月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指导思想和原则、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任务以及推进措施。在“推进措施”部分,《意见》指出政府将采取几个方面的措施来推进企业信息化: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合力;

·统筹规划,加强对企业信息化的宏观指导;

·加强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环境;

·抓好重点工程、示范项目,推进企业信息化深化发展;

·大力推广使用国产软件和信息服务,依据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软件产品评测结果,推荐企业信息化使用的软件产品目录;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方式,加快企业信息化人才培养。

其中广州市政府通过政策导向、资金启动、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克服企业在信息化过程中的惰性、阻力和盲目自发性,帮助企业抓住机遇,发挥后发优势,加快信息化的进程。进入新世纪以来,广州市政府下达了多个有关企业信息化的文件,建立了由各有关部局参加的企业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企业信息化中的重大问题。全市建立了工业经济信息网,联动各部门开展网上工商年检、劳动年检、网上报税、网上财务数据提交等90多种业务应用,以政务信息化带动企业信息化。广州市委托市信息工程招标中心招标企业信息化软件,国内外42家软件服务商参加了投标,优选了20家推荐给企业。在全市分别建立以大企业、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为服务内容的管理信息化ASP平台。

4.浙江省

作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大省,浙江一直十分重视企业信息化工作。在2002年10月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的若干意见》。《意见》首先阐明了企业信息化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浙江省推进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思路和基本原则,并提出了推进企业信息化的主要目标,即到2005年把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省份。《意见》指出推进企业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是:①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制造过程信息化水平;②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管理信息化;③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经营方式的转变;④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意见》还指出政府将采取加强领导、扩大示范、加强合作、政策引导和优化环境等五方面措施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信息化工作,浙江省经贸委于2004年9月又公布了《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促进企业信息化重点是促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制造过程信息化、产品信息化和促进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浙江省经贸委将在重点抓好50家试点和22家示范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示范。同时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实施以企业为核心的信息化促进战略。《意见》还指出,对实施信息化的企业将视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研发费用提取可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新建项目要考虑安排信息化配套资金。同时浙江省财政也将加大支持力度,200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已经下达了500万元,以后将逐年增加。各地也要制定扶持企业信息化的专项资金计划,目前杭州已经拨出了1800万元,宁波拨出了1500万元。《意见》还指出,推进企业信息化,人才是关键。浙江省要着力建立一批信息技术培训机构和教育基地,加强信息化建设急需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培训,尤其是抓好技术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把企业家培训作为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重视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健全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挥作用的新制度,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通过对国内主要城市的调研分析,目前国内在推进企业信息化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下列几种情况:

·从政府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协调机制;

·从市场层面,加强示范推广,形成宣传机制;

·从企业层面,采取专项资金支持,形成培育机制;

·从政策角度,制定法律法规;

·从技术角度,加快标准制定;

·从人才角度,加强人才培训。

总体而言,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城市,在推进整个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主要从市场环境营造、政策资金支持、人才教育培训等角度出发,但是由于我国企业规模较小、现代化管理程度较低、信息化意识比较薄弱,因此,在整个信息化推进过程中,效果不是很明显,在整个推进过程还没有完全找到切合我国实际的切入点。

(三)上海市政府促进企业信息化的相关政策

上海市传统产业集中,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走通华山天险一条路是上海绕不过的课题。上海市政府一贯重视对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动,为使上海企业的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达到世界发达城市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目标,近几年来,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校为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从不同角度积极探索,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2007年1月,市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之一——《关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以激发企业成为信息化改造主体、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为思路,推动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和产业能级提升。

2007年2月,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本市传统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传统产业能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要求,特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见附录)。秉承这一思路,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于2007年9月提出地方标准《企业信息化基本要求与评价(DB31/T381-2007)》(见附录)来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该标准帮助企业正确定位信息化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企业信息化成为企业自觉的和有序的行为,更好地引导企业信息化实施方向,并成为规范企业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方法和手段。

企业信息化是实现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重要支撑手段,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实现科教兴市的必由之路。总体来说,上海市企业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企业实施信息化的内部环境有明显改善,信息技术在企业各个领域得到较为广泛地应用,信息化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局部效益明显,但大部分企业总体以单元技术应用为主,信息化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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