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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企业信息化领域投融资市场

时间:2023-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应于以上三个企业信息化投资领域,投资重点主要集中于第三个项目,即信息技术改善企业管理。3.上海信息化投资需求障碍上海传统产业集中,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信息化是上海绕不过去的课题。

四、完善企业信息化领域投融资市场

企业信息化的水平决定着整个社会和经济信息化水平的高低。虽然上海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具有了较好的基础,但总的来说目前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仍然非常滞后,存在诸多问题。据学者问卷抽样调查与重点访谈的结果显示,资金缺乏占到了制约企业信息化发展的第二位。

企业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相当的人力、技术投入,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企业信息化前期投入就需要大量资金,而且企业信息化中开发的各类系统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产品,它的功能会随着企业管理理念与经营活动的变化而需要增减,它的应用会随着企业的发展以及暴露出来的新问题而需要调整,后续资金也会要求越来越多。同时,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也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人力、物力和资金的不断投入与支持。但上海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存率低、资信度差、抵押资产少、信贷风险大、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度大,仅依赖内部有限的融资取得发展,往往是不够的。因此,建立企业信息化领域投融资市场已刻不容缓。

(一)投资需求分析

1.企业信息化投资需求分类

企业信息化就是要实现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管理方式的网络化、决策支持的智能化和商务运行的电子化。在该领域开展投融资市场业务可以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利用信息技术改进产品设计开发方式,提高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有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项目;

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生产装备,改善产品加工、生产工艺和流程优化,有助于企业提高过程控制、精益控制、自动监测等信息技术水平的项目;

三是利用信息技术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提供帮助的项目。

2.上海企业信息化投资现状

上海信息化投资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对上海企业信息化有重要推进作用。但是,信息化的投资仍处在基础建设和零星应用建设阶段,还未步入大规模集成应用阶段。对应于以上三个企业信息化投资领域,投资重点主要集中于第三个项目,即信息技术改善企业管理。而对于利用信息技术改进产品设计开发,改进生产设备、施行精益控制等大型基础性应用投资不足。

总体而言,企业信息化项目投资普遍较少,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看,即便是一些很著名的、效益好的企业,能够用于系统开发建设、IT产品采购的费用也并不宽裕。

3.上海信息化投资需求障碍

上海传统产业集中,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信息化是上海绕不过去的课题。但近两年来,在企业信息化调查中不断发现投资下降的现象。压抑该领域投资需求的因素大致表现为:

(1)企业自身的原因。

一是信息化改造涉及企业内部权利的重新划分。大企业守着陈旧的传统运营模式裹足不前,中小企业由于受资金、人力限制而对信息化建设和开展电子商务缺乏信心,形成传统产业配套体系与信息技术系统化要求之间的矛盾。

二是大部分企业领导者对信息化改造工作缺乏紧迫感,对信息化认识也不明晰。将信息化的整体改造仅限于部分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对将信息技术植入产品、企业流程重组、组织框架重构认识不深。“咨询—监理—评价”的信息化改造工程建设机制没有形成,企业信息化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造成信息化改造投资成功率低、效益不显著。

三是中小型企业自身人员、财务和管理水平制约信息化投资决策。中小型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大型企业,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财务状况不佳,直接制约了企业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另一方面,人员素质没有得到及时的提升,中小型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混乱,使得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严重滞后。

(2)外部环境的制约因素。

一是政府对投融资活动的直接干预。近10年来,投融资体制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集中表现在政府对于投融资活动缺乏约束的广泛直接干预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增长。一方面低水平的建设重复上马,另一方面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和中小企业信息化却得不到应有的投融资支持,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中小企业信息化投资的积极性。

二是传统金融体系的长期制约。企业信息化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态度保守,国有政策性银行基本没有介入这一领域,融资租赁市场机制不健全,证券融资道路不通畅,种种困扰长期得不到解决,压抑了经营管理人员的投资冲动。

(二)融资渠道分析

1.融资渠道现状分析

一般企业融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融资,即通过资本市场从社会大众筹集资金;二是间接融资,即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而目前的情况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难以得到上述两个方面的资金支持,虽然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已经认识到,选择信息化道路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信息化的程度关系着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但高额融资成本及狭窄的融资渠道已经成为制约和阻碍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造成这种困难局面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

2.融资渠道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自身素质上的问题。

第一,在企业生产规模方面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较小,企业研发水平低,产品竞争能力不强,获利能力欠佳,造成自身信誉等级较低;第二,企业信息化建设除了一般非人力资本投资外,还要有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包括R&D投入、高级人才培养、信息化教育资本投资。而大多数中小企业懂管理会技术的高、低水平人才储备均不足,这对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第三,在财务管理方面,众多中小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薄弱,更由于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规模通常是超常规的,容易产生高财务风险;第四,在抵押、担保方面,中小企业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可供抵押的资产有限,难以与其他国有大型企业相比,同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

(2)融资渠道的障碍。

·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方面的问题。

首先,尽管我国四大专业银行已改制为商业银行,但是一些旧的经营管理方式仍未转变,银行缺乏了解企业风险的足够信息,只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采取保守态度;其次,商业银行放款原则是确保资金的三性: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在这一原则下,优质客户便成了各家银行争夺的对象。目前,规模大的优质客户资金宽裕,相比之下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就要苛刻得多。除了风险性外,经营成本和交易成本过高,也是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望而却步的重要因素。

·证券市场不发达。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筹集资金、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证券市场筹资。首先,由于上市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必须依法披露人事、财务状况和可能影响公司收益的投资、交易等各类重大事项,而中小企业由于对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报表不规范,而且不愿意公布其财务状况。其次,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很不健全,处于发展初期,主板市场中A股、B股、H股等主要面向规模大、经营业绩良好的大中型企业,而且创业板市场主要针对高成长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然而我国目前下岗职工多,劳动力过剩,必然有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国有中小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本来就负担很重,想通过信息化对企业进行改造,但无法进行融资,经营只能更加困难。融资困难、融资渠道狭窄已经成为阻碍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一个普遍的问题。

·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

风险融资是企业融资的基本方式,特别是对创业型企业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目前的风险投资市场主要由政府专项基金在支撑,不但规模小,难以满足市场投资需求,且运作管理上仍旧带有浓重的行政审批色彩,不是按照正常的市场机制运作。当前制约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的主要问题在于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对于创业投资者而言,没有可行的资本退出方案,投资者不会投入资金。另一方面,对风险资本市场准入的限制、中介服务的缺失,以及对创业型企业的税收、信贷缺乏完善的规章,都影响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反过来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民间资本被束缚。

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实现自主投资对经济的拉动,政策性输血只能救一时之急。然而,根据专家估计中国被闲置的民间资本至少有12万亿。民间资本大量闲置的根本原因仍然在于政府对相关市场准入的严格限制,导致民间资本找不到出路。为民间资本松绑,适当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多样化的投融资组合形式和相关机制,在不丧失政府对重要领域控制力的情况下,引导民间资本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减轻政府投资压力,另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更重要的是在体制上,实现政府由全面投资向重点战略投资的转变,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了一个基本的体制环境。

·企业及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受约束。

中国的债券市场主要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几乎是可有可无的配角,而地方债券迄今近乎为零。中国证券市场呈现严重的“重股轻债”现象。2002年,中国国债总额1.8万亿元,股市可流通A股市值1.4万亿,而企业债才380亿元。同期,美国公司债是股票价值的16倍,企业债券市场和市政债券市场是美国各州县和企业的重要融资场所。对企业而言,企业债券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且相比股票市场有更低的资本成本。然而,我国《公司法》中对债券发行主体有严格控制,并且对发行规模、发行债券种类等等有诸多行政干预。对于地方政府发债权利的规定,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并且受到地方政府是否具备独立的财产权等问题的约束。

·中介服务机构的不完善。

中介服务机构是投资供需双方的联系纽带。特别是对于信息化领域,由于专业知识壁垒比较高,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而阻碍投融资的进行。因此,在这一领域中中介组织的发展显得至关重要。然而,上海此类中介机构,一方面数量不足,另一方面层次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本身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各方社会资源的调动能力不强。同时,对此类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也妨碍了这类组织的发展。

(三)完善企业信息化投融资体制机制

1.公共政策改革对上海企业信息化投融资的影响

公共财政方向的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这两大类公共政策改革对整个中国经济影响重大、深远。因而,从宏观层面上为企业投融资创造良好的大环境,对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融资意义重大。将政府功能重新定位,划清政府和市场的功能界限,明确政府财政责任,给予社会其他投资者更独立的主体地位;进而扫清传统投融资体系最大的政策性障碍,明确各权责主体,赋予社会投资主体更大的活动空间。两项改革同时推进,将更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有利于政府财政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引导,有利于疏通企业信息化融资渠道,有利于为企业信息化融资吸引更多的资金来源。

(1)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投融资的影响。

公共财政方向的改革对整个投融资体制的影响巨大,它影响投融资体制中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内容。公共财政机制的运行要求政府投资和投资管理职能明晰、职责到位,多元投资主体成为重要的投资运行主体且影响和左右行为规范,要求融资方式多样化,投资实施规范化、市场化,投资决策科学化,具有完善的宏观间接调控体系和高效的运作体系。因此,公共财政方向改革的过程,同时也是投融资体制重新构建的过程。

·对投资主体的影响。

对政府职能重新定位,明确政府在城市公共财政中的财政责任。政府在计划经济时期,处于国民经济的核心位置,发挥着“一统天下”无法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当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正在构建的过程中,政府责任因未被辨明而处于模糊状态,且备受指责。突出的表现是:在经济建设中,政府投资职能和投资管理职能不分,且职责也不到位,一方面,行政审批替代投资决策,传统投资决策没有根本改变;另一方面,政府投资职能不明确,财政投资职责弱化。政府投资管理不到位,政府行为方面表现为存在“越位”和“缺位”的现象。

所以必须对公共财政中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严格界定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明确政府的财政责任。公共财政应将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及其分工作合理划分,对市场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要逐渐退出或不直接干预和中介,以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最佳耦合。公共财政要明确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但是政府应以市场为基础,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失灵造成的供给缺陷。

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从微观的经济领域退出而着手对重大基础项目的投资、引导和制度建设,一方面有利于重新构建权责清晰的投资决策和管理体系,另一方面有利于疏通融资渠道。上海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投融资困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传统体系中政府的过度参与扰乱了投融资秩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社会资本的介入。公共财政方向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制度问题,将对上海企业,包括信息化建设在内的投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公共财政为其他的投资主体提供新的机遇,扩大其他投资主体的介入范围。首先,由于政府从竞争性和营利性领域退出,这就为其他投资主体如企业、民间投资主体、外国投资主体提供了介入这些领域的机遇,使他们在这些让出的领域避免同强大的政府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其次,公共财政为其他投资主体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信贷担保等条件即可视为给其他投资主体带来了机遇。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及政府预算制度,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及法制化,保证了经济主体的市场独立地位,从根本解决了乱收费和乱收税这一顽症。

从需要为信息化融资的企业角度而言,公共财政的改革使得融资来源更加广泛,交易成本、资本成本必定更加低廉。在制定促进企业信息化投融资策略时,可以通过建立各种信息通路,引导社会资本的广泛介入。

·对投资资金来源的影响。

从整个社会范围来讲,公共财政增加了投资资金的总额。公共财政必将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必将增加用于投资的资金额度,这是“增源”的部分;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合理明确界定,支出预算法制化、操作程序规范化,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节约了操作成本,相当于间接增加资金来源,这是“节源”的部分。

合理配置政府财政资源,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对于公益性项目,社会投资一般不会介入,由政府承担投资责任,公共财政对公共物品是全额投入,公共财政只需考虑如何用最小的支出满足项目对资金的需要;对于准公益性项目,公共财政投入不应该是全额投入而是部分的投入,政府首先应考虑如何用公共财政支出撬动社会投资而形成杠杆效应和带动效应,即公共财政支出作为一种手段,来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使有限的财力支持更多的公共物品;另一方面有利于项目自身的经营管理,因为这种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既是一种激励,又是一种约束,激励来源于杠杆作用,约束来源于有限的投入,促使项目能够自我生存,自我发展。

为了达到这种效果,政府应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率先进入,并建立完善的投融资运作机制,按项目区分理论对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理顺招投标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并以投入的资金作为担保,激励全社会各种所有制的企业都参与投资竞争,千方百计地将社会资金引入企业信息化领域。

·对投融资方式的影响。

公共财政改革要求重新构建投融资体制,要求由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资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投资管理三块构成的投融资体制与之相适应,多元化的三要素之间的关系必然是错综复杂的,因此,联系三要素之间关系的纽带投资方式必然是多样的。

公共财政改革对投融资方式的影响因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而不同。竞争性行业将是企业投资、民间投资、外国资本投资等多种投资主体和多种投资方式错综复杂交织的系统。对于那些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的非竞争行业,公共财政可以直接介入,但是投资方式可以多样化,对于如国防等公共物品,公共财政必须直接拨款;对于准公共物品,公共财政介入的方式可以有:政府负债、政府有限负债、政府非负债,可以推行高效低耗财政投资机制、以项目为主体的投资机制、经营特许权融资机制、项目资产证券化机制、项目组合投资机制,项目民营化机制。采用诸如项目采购、包干制、代建制等投资方式。并且在实践中,通过各个投资主体大胆创新和探索,必将寻找到投资方式与公共财政的最佳耦合,并不断适应社会投资需求者的投资要求。多元投资主体主导下的新的投资方式可以实现财权和事权统一,资金使用者的责、权、利有机统一,实现资金的高效使用。

企业信息化投融资也存在多种层次和形式的需求。投融资形式的不断创新、丰富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的投资需求。一方面,以最小的成本实现企业信息化融资;另一方面实现投融资的有序管理,保证投融资项目的成功运行。

(2)投融资机制改革带来的影响。

投融资体制是投融资活动的组织、方法和管理方式的总称。主要包括投融资主体的确定、决策制度的选择、实施方式的运作、利益关系的处理,以及调控方式的采用等。

·投融资改革的关键。

在需要进一步突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影响最为广泛,而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进展也相应最为滞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约束激励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出资人制度。

从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角度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一直是近年来投融资体制改革试图达到的目标,只是总体上进展并不明显。在当前投融资管理部门的实际操作中,这种所谓的宏观调控,往往变成了行政审批,在整个投融资的决策流程中,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而并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这样,就必然使得国有资本投资的主体不明确,表现为没有一个主体能够对投资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偿债和取得资本回报负责。这种无人负责的制度安排又必然导致更为严格、更多步骤的审批过程和环节,使得投资决策中往往是非经济目标占据主导地位。这种缺乏责任约束的投资决策不仅直接侵蚀了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影响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危胁到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最终还是将风险集中于国家。

从微观角度解决所有者缺位和出资人缺位问题将是最为关键性的环节。建立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除了在总体上要形成一个竞争性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之外,还需解决所有者缺位和出资人缺位的问题。否则,无论是加强行政审批还是放弃行政审批,都不可能扭转投资效益低下的局面。党的“十六大”已经提出通过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国资委来履行出资人的责任,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起步。

明确了出资人制度,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对规范投资决策流程,规范投融资管理,保证各方权利都有重要促进作用。企业信息化的推进,一般而言主要不是依赖政府财政资金,但明确出资人制度对防止政府在信息化领域无序投资,引导资本用在合适领域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

从下一步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看,重点应当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的职能,完善对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绩效考核和保值增值评价体系;其次要大幅度简化、下放和取消现行的投资审批,将投融资决策的权力归还给企业,防止长期以来在行政审批中形成的决策随意、效率低下和无人负责的弊端。即使是一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领域,也应当在适宜于市场化经营的领域尝试市场化的投融资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贴息的方式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再次要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除极个别的特殊领域之外,都要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要放松对于利率等金融杠杆的管制,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限制;要将为中小企业培育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作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内容。最后,更为重要的是推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证券市场融资能力的提高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改进,在促进股票市场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时,银行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也会极大地改进银行在整个投融资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促进作用,因此,必须提高商业银行对于政府主导投融资项目的风险收益独立识别和判断能力,从而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完善企业信息化投融资机制的具体建议

公共政策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信息化投融资提供了发展的契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明确政府的财政职责范围,清晰政府出资人制度,有利于投融资决策和管理的规范化;其次,确立社会投资主体的独立地位,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引进,扩大融资途径,形成社会资本与产业之间良性互动;最后,规范的投融资环境,多元投资主体的参与有利于投融资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创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投资需求。

公共政策改革是制定企业信息化投融资策略的宏观背景。要促进企业信息化快速发展,须从这一背景出发,在配合并推进国家公共政策改革的基础上完善企业信息化投融资机制。具体而言,必须打破传统投融资体制的束缚,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分开政策,实现投资主体由单一到多元,资金渠道由封闭到开放,投资管理由直接到间接,初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崭新投资格局,建立与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接轨、适合企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投融资新体制机制。

(1)引导政策性银行对企业信息化进行资金扶持。

世界上的政策银行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以财政融资为基础。其特征是有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包括长期大量提供无偿或低成本的财政性资金来源、财政担保、亏损补贴、税收优惠等,属于财政投融资范畴。这种模式的典型是日本开发银行。这类政策性银行的任务实现有限的财政政策目标,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信贷融资的功能,本质上不要求资产质量,做商业银行不愿意做的事情,弥补市场的缺陷,是运用财政性资金以财政融资方式去实现政策性目标。第二种模式,是以信贷融资为基础。其特征是依靠国家信用在市场上融资,提供财政担保和一定的支持,是运用信贷融资规则和方式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弥补商业银行在长期融资上的缺陷,弥补资本市场发育不足的缺陷。这种模式的政策性银行,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债信等级和完善的经营机制及手段,对资产质量要求高,以有效实现政策性目标。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基本特征和运行模式是以信贷融资为基础。如国家开发银行在实际运行中形成了以信贷融资为基础的模式,除财政提供资本金、部分税收返还外,一开始就凭借国家信用在市场上筹集资金,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现阶段应主要研究政策性融资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可行性,研讨开发银行在该领域可给予融资支持的具体领域和具体方式。积极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对其信息化给予资金上的扶持,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

(2)换位思考,探索把开展担保业务作为增强对投资者吸引力的新方式。

据悉,市场交易中因信用问题而造成的无效成本已经占到了中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因信用问题而产生的过高的交易费用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所以在竭力推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鼓励发展担保服务业,借此减少因信用(信用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非正式的合约安排)问题而造成的交易费用等无效成本,倒不失为一个增强对投资者吸引力的好方法。当然担保公司必须能进入金融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企业信息网和税务征收管理系统的查询窗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项目评估和风险防范制度,对信用担保业务和中长期抵押担保业务建立合同登记制度,防止信用欺诈。

(3)转变思路,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快速发展,使之成为促进企业信息技术改造和引进外资、引进先进设备的重要渠道。

首先,研究关于国内租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和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规则,指导并协助相关协会支持或适时组建、收购租赁公司,开展对信息产业类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当前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由于种种原因资产状况不好,继续经营步履维艰,有的股东打算撤出经营、转让股权,有的公司准备到期清盘,融资租赁业到了一个新老交替、优胜劣汰、资产重组、整顿发展的转折时期。届时,融资租赁业务的门槛将会大大降低,在税收方面也可能会享受公平待遇,在资金上也会有一定额度的跟银行同业拆放的权利,享受基于基本利息10%待遇的灵活性。此时正是低成本介入租赁业的良机。其次,融资租赁公司有望可以用更多的国际通行的业务形式,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譬如,出售回租、杠杆租赁、销售租赁、中长期经营租赁等新的业务形式,使企业把融资租赁当作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渠道。随着金融业的改革深化,货币市场和其他资本市场之间的沟通渠道会日益畅通,租赁公司的租金来源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并向多元化发展。再次,鼓励不同所有制的生产和流通企业投资组建不同规模的专门租赁公司;采用租赁作为营销手段促销其产品,使其在加强设备和货币的流通、开拓市场、促进内需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同时应建立租赁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内部项目评估和风险防范制度。允许融资租赁业进入金融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网,对融资租赁业务和中长期经营租赁业务建立合同登记制度,防止信用欺诈。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中小型企业,在健全的担保机制上,大力提倡按揭担保租赁。政府、银行、企业联手,担保、信贷、租赁联动,按揭创新租赁将是中小企业信息化融资的福音。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银行三方优势叠加,以按揭式租赁取代直接放款,以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它的巨大好处显而易见。对于银行,比之于直接贷款,增加一个更有实力的还款人——租赁公司,同时,资金被挪用的机会减少;对于租赁公司,它不仅拥有债权,还拥有物权;对于担保公司,变融资担保为融物担保,配合资产监管与回购措施;以及租金加速回收机制,安全性大大加强。而对于中小型企业好处就更明显,不但降低了融资门槛,而且这样的融资方式效率高、时间短、成本低,可以享受租赁在理财、税收方面的诸多优惠。

(4)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建立信息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吸收民间资本,进行企业化运作。

针对一方面人们都看好信息产业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信息产业发展又急需大量资金的矛盾,筹划推出一项“信息产业投资发展基金”计划,为上海在信息与通信技术领域内的发展提供强大经济支持,用来资助一些信息技术发展中的关键项目、相关研究机构、相关教育项目和市场化运作。该项计划以纳米微电子技术与系统、软件系统、通信技术基础及互联网基础与服务的研发为支柱,主要目标是要提高上海在信息技术研究领域内的科研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使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从权利与义务的倾斜状态逐步发展到对称状态,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称这一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为了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当然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法律制度尚待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较为缓慢、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全球风险投资处于低潮是中国发展风险投资的主要不利因素。不过中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速,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收入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也是中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有利条件。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发展信息产业领域的风险投资事业,不但有助于为有创新能力的IT人才提供用武之地,使其创新能力得以充分发挥,而且有助于打破某些行业壁垒。因此,为了科学技术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风险投资事业。

引导资金投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在市场机制调节下,鼓励和支持外资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租赁、承包、托管和联合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企业的信息技术改造和各种形式的联合重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和资本优化组合的作用。

(5)充分挖掘政府投资的杠杆效应。

在公共财政体系框架内,政府投资主要集中于公共品、准公共品或重大基础型项目的引导性投资。在信息化建设领域政府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研究政府在信息化基础性项目、重大项目上的投融资机制,做到以少量公共财政支出撬动社会投资,使财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将视线重点聚焦在以下信息化建设方向,充分研究相关投融资机制和方案。①聚焦到对经济具有拉动力的重大产业项目上;②聚焦到对城市功能具有重大提升作用的重大建设项目上;③聚焦到对人民生活具有极大影响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上,推动数字电视发展、拓展电信增值服务和壮大信息服务内容业;④聚焦到几个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区域上,力争迅速出形象、出功能、出效益、出经验;⑤聚焦到薄弱环节上,切实解决产业发展和基础建设的“瓶颈”问题,确保信息产业乘势而上。这些领域和方向,对推动上海企业信息化的发展都有突出带动效应,有利于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

(6)营造投融资环境,培育市场服务体系。

一要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实施政策配套、服务配套,营造市场化运作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财税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强对社会投资者的协调服务,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要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服务意识,使各类资金能快速进入企业信息化领域,并能充分地享受优惠的产业和税收政策,克服相关部门服务意识差、互相推诿的弊端,切实改善发展环境,刺激投资稳定增长。

二要健全投资信息系统和监督系统。政府发展计划部门应定期向企业发布市场信息和投资导向目录,颁布本市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和产品目录,预测并提出各类投资的结构比例,预测年度投资总量,确定适度投资率作为年度宏观调控的指导性指标,引导各类社会资金的投向;监测全市投资总量和结构,并及时发布信息,对投资过热和不足及时发出预警,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要组建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与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立相配套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投资咨询、评估、会计、法律、审计和招标代理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提供全面、公正、科学、可靠的服务,并尽快形成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矛盾和困难,充分发挥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在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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