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时代性
——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
江苏省文化厅厅长 章剑华
(2006年9月23日,南京)
“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国际研讨会”汇集了国内外及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大计,对于推动江苏乃至全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历代人民群众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物化了的社会发展史,其价值无可估量。中华五千年历史进程留下的无数历史文化遗产,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和魂,是发展先进文化、创造美好生活的不竭动力,也是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它们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宝贵的发展资源与软实力。
江苏地处黄海之滨,拥长江之利,享淮河之便,历史源远流长,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名胜古迹星罗棋布,文物典藏美不胜收,是我国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的发达地区。从公元前11世纪的商朝末年,泰伯、仲雍奔吴带来中原先进文化,到春秋吴国兴盛,开创称雄霸业,形成了吴文化与中原文化的第一次大交融。从刘邦兴汉于徐楚,开创了博大雄浑的楚汉文化。到两晋、南宋,由于中原战乱不断,北方士大夫大量南迁带来的北方文化,又一次形成了南北文化的大融合。从地域上看,江苏襟湖带江,东临大海,河荡密布,长江与运河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荆楚、徽派、齐鲁、秦晋等各种文化流派均在江苏留下鲜明印记,与江苏本地文化水乳交融,形成了刚柔相济,气势恢弘,富有特色的“吴韵汉风”,赋予了博大精深的文化内含,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铸就了江苏文化遗产高度发达的整体,令四方为之神往。
在江苏境内,有苏州古典园林、南京明孝陵等世界文化遗产;有南京明城墙、南朝陵墓石刻等11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昆曲、古琴等人类口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80余座、馆藏文物80多万件;有全国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27座。这一切,构筑了江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内涵,奠定了江苏文化遗产在全国的重要地位,使江苏跻身于文化大省、文物大省之行列。
文化遗产的内涵在现代生活中获得多方面的延伸和利用。许多文化遗产成为城市和地区的形象和特色,在国内外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如南京明城墙、中山陵、明孝陵、总统府、夫子庙;苏州古典园林、虎丘及寒山寺;扬州的白塔、瘦西湖;镇江三山;淮安周恩来故居;徐州汉文化遗存等。特别是以苏州、扬州为代表的古典园林,以周庄、同里为代表的江南水乡古镇以及一大批富有特色的明清建筑、街坊民居和名人故居等丰富多彩的物化形态,充分展现了江苏文化遗产的魅力。昆曲、古琴、云锦、刺绣、紫砂、玉雕等门类齐全的艺术形态,充分展现了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采。一大批以文学、书画、戏曲和名相重臣闻名于世的杰出人物,充分展现了江苏文化人独领风骚的不凡业绩。
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如何合理利用应成为我们思考的课题;努力发掘优秀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汲取世界文化精华,打造具有特色的、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的“江苏文物品牌”,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多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后颁布实施了《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即将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同时通过以保护南朝陵墓石刻、名人故居、古代民居和历史街区为重点的“文物保护抢救工程”,每两年举办一届“江苏省文物节”、精心组织策划“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等措施,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推进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健康有序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要有全新的思路,积极探索新机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文化遗产保护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从而建立起良好、规范的保护管理秩序;需要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形成以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新局面。
我认为,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首先是保护。文化遗产具有不可替代性,是不可再生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历史无法重复与复制,历史文化资源一旦损毁就会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遗憾。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处在高速发展的特殊时期,文物工作既面临着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又面临着复杂而艰巨的挑战。一方面,各级领导和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有很大提高,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应清醒地看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建设持续高效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文化遗产的安全在遍地开花的基本建设中受到威胁,甚至被破坏,盗掘古遗址和古墓葬等事件时有发生;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因此,必须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新农村建设与古村镇保护的矛盾。对待这个问题,必须端正保护态度,提高保护意识,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水平。
其次,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加以利用。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其本质就是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凝聚力。要让历史文化遗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其对人们思想的引领和启迪作用,对人们精神的抚慰和激励作用,对社会矛盾的疏导和缓解作用,对民族的亲和与凝聚作用,以增强人们内心世界的丰富感,营造他们精神上的安宁和幸福,从而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公众在文化认同上的自觉和自信,借以调解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深入探究文化遗产中凝结的科学原理和高超技艺,使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从中得到有益启示。文化遗产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很多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是宣传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总之,要让历史文化赋予人类更多生存的意义,增强社会凝聚力,培育社会文明风气。
最后,开展文化遗产旅游是保护与利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遍布各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发展旅游业的宝贵资源,在国家旅游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中,文化遗产旅游收益所占的比重相当大,是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柱。许多地区依靠得天独厚的文化遗产资源,带动交通、商贸和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扩大了就业,增加了税收,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欣赏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名胜古迹,已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一种追求。因此,应积极鼓励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以古典园林、江南古镇为重点,以地方戏曲、传统技艺为特色,推出文化遗产旅游精品路线,彰显“魅力江苏”、“人文江苏”、“印象江南”等品牌,大力发展以文化遗产为依托的特色旅游业。
各位代表,几千年灿烂文明,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家园。追溯过去,放眼未来,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必将与文化旅游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与当代文明交融互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发挥重要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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