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 碳足迹与碳中和
前面已经提到“碳中和”这个名词伴随着“碳足迹”而来,可以解释为产生的碳排放通过植树等方法吸收掉相等的数量,达到保护、平衡环境的目的,这里可以理解为森林的“碳汇”。前面已经对我国历年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导致的碳吸收量进行了核算,得出了我国历年的碳中和量,体现了我国森林资源的碳汇功能。表7.20为我国历年林业及其土地利用变化的碳吸收量,即我国碳排放的中和量。可以看出,我国碳中和量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使我国森林的吸碳能力逐渐增强,林地面积不断扩大,因此我国的碳中和能力也不断提升。2005年,我国碳中和量达到29 676.31万t,比1995年提升了12.15%。
表7.20 1995~2005年碳中和量(单位:万t)
根据前面计算的四个年份的碳排放足迹总量与人均碳足迹,根据表7.20对其进行碳中和,可以得出这些年份中和后的碳排放足迹,即净碳足迹(表7.21)。这里将中和后的碳足迹称为净碳排放足迹(见表7.21)。经过中和后,四个年份的净碳排放足迹总量比足迹总量下降了20%左右,中和效果比较明显。2002年中和后的人均净碳排放足迹为1.146 98t/人,即中和量为0.22728t/人。由此可见,碳中和的作用不可小视,其可以明显降低净碳足迹,是使区域净碳排放量下降的有效途径。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导致碳排放量的增加,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所承受到的国际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碳减排,不但要在生产、生活中努力减少直接碳排放,而且要在末端对已经排放了的碳进行中和,这样也就可以降低净碳排放量,同样实现碳减排的目的。
表7.21 碳足迹与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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