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 循环经济综合评价的目标
当人们关心循环经济的发展程度时,需要有指标告诉人们经济的循环发展程度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但是,反映循环经济的指标有很多,不同指标的表现可能有很大差别;不同指标的值反映了循环经济不同侧面的情况,每个指标是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代表全部。因此,如何综合把握循环经济情况比从单个指标分析循环经济更为困难,要设计一个指数来满足综合把握循环经济的需要,即它能提供经过数据综合而获得的高度凝聚的信息。由此,循环经济评价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凭借一定的方法,通过一系列的计算,将体现经济循环程度的各个方面反映出来;并且通过一定的综合手段,得到一个综合性的指数,即循环经济发展指数,这个综合指数符合以下要求(7):
(1)可比性。循环经济发展指数的可比性要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时间上的可比性,即采用不同时间的数据计算得到的结果应该可以直接比较;二是空间上的可比性,即不同地方的计算结果应当可以直接比较;三是在“时间—空间—指数”三维坐标系统内,指数的内涵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说,在以时间、空间和循环为坐标轴的体系内,两个不同指数能够进行了加法、减法和除法的运算,并且其运算结果有具体意义。
(2)稳定性。在进行综合计算时,不同指标值之间的计算应相互独立,即某一样本某一指标值的变动不会影响到其他样本对这一指标值的计算,不会影响其他样本最终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值,只会对本样本的计算结果产生影响。
(3)敏感性。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对指标值的变动应当有灵敏的反应。如果某一样本某一指标值的大幅度变动也不会引起循环经济发展指数的变化,那么这一指数就不能精确反应经济循环程度,即敏感性要求循环经济发展指数能够适应指标的动态变化。
(4)综合性。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必须是综合反映经济循环程度各个方面的因素,而不是单一方面的体现。应通过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可以对某一地方某一时间循环经济的情况得到一个总体的综合判断。
(5)具有实际运用价值。理论研究要反应实际需要,为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因此,在设计循环经济发展评价体系时,必须考虑循环经济发展评价的成果在政府工作以及其他领域应用的要求。
如除需获得一个高度综合的评价指数外,还需获得更多的信息、提高评价与分析的精确性与可靠性,对某些方面加以描述性的评价,则在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时还有必要采用描述性评价的方法辅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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