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工业园区发展策略
工业园区发展的策略及其所采取的研究方式可概括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文献回顾,整理各工业园区发展策略,建构不同构面或因素,再以问卷调查对特定案例工业园区进行实证(30)。
第二类则以计量经济学为基础,建构计量经济模型,借由模型中各变量之变化方向,说明发展策略(31)。1950年代美国首先出现“工业园区”(industrial park),其目的与职能是在于提供道路、供电、供水、港湾、机场与住宅区等,为生产产业服务的优良产业基础设施,确保区内产业的生产效率,以推动经济发展。发挥工业园区效能的三个基本因素是:产业生产基础、生产设施与园区。
1960年代后,发达国家将所重视的生产效率逐渐转向为重视新产品与技术的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的目标也自生产过程的高生产率,转向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的提升。工业园区积极推动园区、企业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密切协作,“科技(或称科学)园区”(science park)由此因应而发展。如美国1960年代加州“硅谷”的“研究园区”(research park);英国在1970年代的“剑桥科技园区”(Cambridge science park)等。将工业园区定位在生产基地,而将研究园区、科技园区定位于明确目标的创新意识的产业开发基地。1980年代后,深化研究园区与科技园区成为一国新产业的“育成中心”(incubator或称孵化中心),而成为现代的“科技园区”。配合政府的产业发展政策,将新产品与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和生产基地结合的综合园区。
日本是典型的岛国经济,经济成长与发展高度仰赖进出口。1950年代开始建立其科学技术体系,除积极引进国外科学技术外,并重视自主的研究开发。1960年代始,日本自战后经济恢复进入高速增长期时,在沿海或交通运输方便地区的“加工出口型”工业园区的发展相当重要。1990年代初,此类工业园区数量已超过3 000处。而科技园区的普及与推广,则是在1983年《高技术工业集中开发促进法》及1986年的《充分利用民间业者能力促进特定设施建设的临时措施法》(简称《民活法》)颁布后,将开放型试验研究设施、人才培育设施、交流设施及研究开发型企业培育设施(育成中心)等,具有高级产业支持机制设施予以集中。在都市及邻近地区,设立“创新中心型”的产业开发基地;在城市近郊设置较大规模的“科技园区型”的产业开发基地,积极推动现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及成果商业化。以及依《民活法》结合民间研究机构、大学及科研机构而设置“研究开发园区”,以推动研究交流等机制。
“科技园区”按美国“全国事业育成协会”(National Business Incubation Association,NBIA)的定义是“对新企业提供价廉且具有灵活性的场所,并通过提供各种支持服务,为新企业之管理、技术、融资支持牵线搭桥,且提供与其他企业家与专家交流的机会,从而达到促进企业成长与发展的目的”。
张蟠(2006)综合汇整各文献,可归纳为两类,其一是文献整理各国工业区发展经验,作为策略研拟基础,再针对特定工业区进行实证分析,此种研究方式所研拟策略较无法考虑区域及全国之通盘性,仅能针对个别工业区做再发展之建议,且未考虑到与其他工业区之竞合关系与竞争态势。其二是文献仅自计量模型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对部分实务现象无法解释,所提建议在实证上较难转换为具体的执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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