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构建区域网络系统
即建立园区内企业间,以及企业与科研机构和行政机构长期合作基础上的稳定关系。产业集群,“集”是过程,“群”是结果;“集群”是表面现象,“结网”才是本质。产业集群其实更像一张“网”,或者类似于一种生态系统。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这个企业与那个企业、企业主体与支持组织都按照分工协作的关系彼此组织在这张“网”中,纲举目张,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抓“纲”才是政府在产业集群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基点。
1)要高效配置资源、实施扶大扶强
在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数量和层次时必须扶大扶强。这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对中小企业的不公,但资源有限,两害相权、必取其轻,两利相权、必取其重。规模企业、品牌企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是集群这张“网”上的“节点”,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种产业环境,只有把有限资源的配置向它们倾斜,才能产生更多的配套需求,强化产业链延伸和相关行业配套的拉力,从而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同时,一些生产工艺落后、产品陈旧、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行业需要退出市场,但这些产业成本高,企业一时难以将资本退出投入到新兴产业,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产业调整援助政策,通过实施产业援助政策,通过建立产业调整援助基金,确定调整行业结构,由政府对这些行业中企业的自主调整行为做出“奖励”,以降低企业退出行业的成本。让企业从调整行业的退出、转产中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给予一定的产业退出经费补助。
2)建立集群协作体系
细密分工、紧密协作是集群得以存在的价值。集群内大小企业的协作方式应该多样化,可以是产品分工协作,可以是以销售为中心的分工协作,可以是以原材料供给为中心的合作,也可以是以承包服务为中心的协作。尤其是建立和培植以新型零部件为中心与大企业共同发展的网络状小企业集群最为重要。要培植网络状小企业集群,除了小企业自身的加工技术之外,地方政府应利用税收政策刺激大企业将非核心资源的生产制造甚至产品设计、售后服务等外包出去。而母企业在企业集群中则称为核心企业,只需保留与经营人才、商誉和技术秘密有关的核心资源,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为避免大企业在分工协作体系中处于“霸主”地位,导致生产中间产品的小企业进入大中型企业的产业链时门槛较高,政府可破除市场分割保护的旧观念,切实维护小企业的权益。尤其在小企业集群的发展初期,地方政府要引导大中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规模扩张围绕自身的核心资源来展开,而将一般的零部件及半成品,通过小企业集群的专业化协作网层层扩散到小企业中去,形成大、中、小企业的协作生产体系。
3)政府通过良好的调控,使园区产业集群各相关主体发生协同效应
主要职能是建立适合创业、创新的地方制度环境,建立相关的非正式职能部门为产业发展提供方便,并把犹如散兵的单个企业和各个机构有效地联系起来,从而增强产业集群的整体优势。具体来说地方政府主要致力于地方制度创新、制定产业区位政策、建造专业市场、建设信用体系、开展区域营销、组建协会及技术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如鼓励设立创业咨询公司,帮助企业就其发展战略、企业结构与运行以及人才评价等做出抉择;鼓励设立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通过举办集会、联谊会、座谈会等方式,促成证券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与企业见面,双方直接交流,向企业提供资金服务;举办产品博览会与商贸会,以扩大对外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创建园区品牌,实施区域整体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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