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指企业在已选择的领域和未来的发展领域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从而持续地保持强大的生命力的状态。关于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内外学者有诸多研究,归纳起来有三种:一是对家族企业持否定的评价,似乎家族企业不能可持续发展了,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随着企业组织的进化,家族企业会逐渐消亡;二是对家族企业持肯定积极的评价,认为家族企业本身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其不可能消亡,反而能够进一步发展;三是对家族企业持一分为二的评价,这样的研究既肯定家族企业在特定条件下的积极意义,又注意分析其消极的一面,指出家族企业避免消亡的路径选择是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我认为家族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对中国家族企业来说能够可持续发展,至少有以下三点理由:
1.理论依据
(1)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中国家族企业正处于青春期向盛年期的过渡期,坚持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必然选择。由美国学者麦迪斯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于论证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他认为企业是一个有机体,有它自己的生命及其生命周期。它从诞生、成长到衰落有其自然规律,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中,虽然生产经营管理是有所不同的,但有一点是共性的:求生存、谋发展,始终寻求企业“长寿之道”。从麦迪斯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家族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对生产经营管理的不同要求,因而使得家族企业制度的产生成为家族企业在发展历程中的一种必然选择;由于家族企业制度使然,使得处于创业期的家族企业坚持可持续发展也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当然,按照麦迪斯的理论,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还要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进行改造和更新,甚至不少家族企业最后还要发展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使家族管理与控制的程度降到最低点,这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组织形式提出的要求使然,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家族企业制度,更不能因此而认为家族企业不可以可持续发展。因为家族企业制度发展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与家族企业制度是不是一种落后的企业制度并不是一个问题。对中国家族企业来说,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正处于青春期向盛年期过渡,发展的势头正旺,选择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必然。
(2)按照企业产权理论,中国家族企业的现行制度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产权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具备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实践中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其效果是不言而喻的,“两权分离”使得职业经理人员(企业家)和投资者(股东)各得其所,形成一种社会分工,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将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合理地在组织成员之间分配。“两权分离”的特征使得企业的经营不再局限于投资者,而是延伸到整个社会,可以从社会经理市场寻找经理人员,从而使得企业家与资本家分离,造就了一批企业家,出现了所谓“经理革命”,投资者可以从更广阔的空间范围内借用别人的脑袋和才能为自己创造财富,克服自己经营管理才能不足的缺陷。这些优势是家族企业寻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很重要的路径选择资源。但在家族企业制度中,由于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合一,企业的产权很明晰地归家族所有。这种明晰的产权关系使得企业的经营者对其实际控制权的预期往往比较稳定和长期,可以使家族成员在经营过程中不计报酬,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共同负担,因为他们可以获得最终剩余索取权;同时,明晰的产权关系及企业创始人的独创精神和独特的个人魅力在无形中减少了企业内部为争夺权力间的斗争,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而这些优势现代企业制度并不具备,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尽管许多企业包括家族企业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但严重的代理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仍然使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甚至包括一些上市公司的治理处于严峻的困境之中。因此,在现有国情下,家族企业所选择的现行企业制度不仅与国情相适应,同时也有利于家族企业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按照企业发展理论,要保持经济生态平衡,需要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下去。在现实的经济环境中,家族企业大量地表现为中小企业,从经济生态平衡这个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国家要保持经济生态平衡,在市场经济中活跃着的不仅仅是大企业,而应该是一个大、中、小合理分工的企业群,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协调发展是产业组织结构成熟的重要标志。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小而优”的企业是现代化生产的重要基础,没有优质的中小企业,就不可能产生优质的大企业;没有“小而优”、“小而专”的企业做基础,大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就不可能提高,整个产业升级和结构转换就会出现障碍,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就会受到严重限制。例如在美国、日本,既有大企业,也有为大企业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更有因产业性质不同,其最佳规模只能是更为独立的中小企业和为生产性企业服务的第三产业,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经济活动的生态平衡或生态环境。如果没有一般的中小企业,以及为大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也绝不会有大企业的健康茁壮成长。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大量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不仅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竞争活力的源泉,而且还有益于市场机制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也不应当阻止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正确的态度应当是为家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各项保证,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现实需要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中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空间。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从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阶段上对我国国情所作的总体性、根本性判断。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首先要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简要地说,就是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我国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条件下进入社会主义的,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去实现发达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初级阶段的现实,则要求我们应该根据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具体状况实行多种所有制。根据这一点,党的十五大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国现阶段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另外,随着国家一系列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出台,家族企业在融资、技改、市场准入等方面将会获得更加宽松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这些都将为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外部推动作用。正是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家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日益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了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族企业日益增多,这些资本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的投资和资本积累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二是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人口多、劳动力丰富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和一大优势。但是人口增长过快,劳动力总量过大,又使中国的就业问题十分严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对开拓就业新渠道、有效地缓解政府的压力、增加人民收入、促进市场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推动和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以家族企业为主导的民营经济,打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了城市和农村之间人口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形成了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块状经济中心或者是城镇积聚的大趋势。这种经济的发展,将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四是培养企业家,构建人力资本形成的良好机制。家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培养了一大批勇于进取、善于开拓的企业家,带来真正的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风貌,这必将促进家族企业的发展。五是为财政收入、出口创汇做出重要贡献。随着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的发展,来自家族企业的税收也有较大的增长,家族企业的发展为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为中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了机遇。信用缺失是当前经济生活中不可小视的问题。我国虽然已经搞了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建设滞后,企业无论何种性质都离真正合格的市场主体有较大差距,因而难免出现行为失范;市场体系不完善,机制不健全,规则不严格,市场机制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所以市场秩序紊乱和不良交换行为时有发生;政府管理部门管理方式落后,手段不力,服务少,干预多,常常出现一些和市场规律相违背的事情,影响了企业间的正常交往和信用关系的建立;各类中介组织不健全,服务不到位,以致缺少沟通、连接、调节各行为主体间关系的有效形式,使得现代信用环境很难培育起来。
现代社会化生产与市场关系的实现需要的是制度信任,只有它才可能给人们提供一种长期稳定的行为预期。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大规模资本的筹集,在根本上是依赖于市场经济现代模式最核心的一项制度———信用制度。人与人之间大规模的分工合作,没有信用制度的支持是不可能扩展到家族或血缘关系的支撑范围以外的。基于目前这样的外部信用环境,尤其是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市场,这就迫使家族企业只能从内部“自己人”中寻找可靠的代理人。无论是从家族企业的生存环境,或是外部制约,我国家族企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以“自己人”的信任关系为主,血缘信用仍是家族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第一选择,以规避外部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这种选择,不仅给中国家族企业提供了一种长期稳定的行为预期,同时也能更好地促进家族企业稳定持续地发展下去。
(3)中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中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搭建了舞台。新时期30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我国生产力还不发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相当艰巨,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等。这些都说明我国依然处于不发达阶段,我们所达到的小康依然是低水平、不全面、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依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过程中,我国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是安邦富民的基本力量。一方面,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为国家税收的持续增长做出了贡献。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税收明显快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2007年私营企业税收总额为4 771.5亿元,高于全国5.1个百分点,占全国企业税收总额的比重为9.64%。个体户税收总额为1 484.2亿元,同比增长24.2%。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成为地方的财源主体。另一方面,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还是中国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到2007年,全国已有2 576万家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近2.53万元,涉及家庭人口达7 728万人,多数人基本上过上了小康生活;538.7万家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8.8亿元,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涉及投资者超过1 400多万人,家庭人口超过3 000多万人,这些家庭多数是富裕家庭;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数量高于投资者人数,涉及的家庭人口更多,他们基本上属于中等收入者,部分人属于富裕阶层。另外,在个体私营企业就业的人数达到了1亿多人。他们因为有了工作获得生活保障,其中多数人过上了温饱和小康生活。由此可见,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仅为中国家族企业持续发展搭建了舞台,同时中国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为不断提升小康社会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3.实践启示
(1)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家族企业的成功实践为中国家族企业如何与时俱进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从19世纪40年代以后,美国家族企业就开始由家族式企业制度演变为现代公司制企业。根据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的研究,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新能源和运输以及通讯技术的巨大变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外部环境的变化使美国家族企业感受到巨大的压力,扩大资本规模的要求促使企业主不得不超越家族的限制,不得不使他们的经营活动一体化并作进一步的分工,同时雇用专职经理监督并协调流通于庞大企业内部的货物。20世纪20年代以后在广泛出现的现代科学管理运动的推动以及现代公司制企业在美国经济活动中的巨大影响,到20世纪60年代,尽管许多美国公司仍然被家族所控制,但这些公司大部分已经实现了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的有效分离。二次大战后,日本用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大国,这是与日本不断吸收西方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分不开的。现今活跃在国际市场上的日本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尽管还不同程度地保留“家族”色彩,但是其总体的企业制度架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取得的骄人经营业绩有目共睹,其成功的因素很多,但非常关键的是他们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能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商业活动领域的扩大意识到家族企业的弊端,并进行企业管理方面的改革,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东南亚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法律制度的日趋严格,以及激烈的国际商业竞争,特别是90年代末期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产生,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老一代企业家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再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地保守传统的华人家族商业模式,而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谋求新的出路,为了使企业能够继续得到发展壮大,纷纷对家族企业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与创新。比如,在企业所有权方面,许多大中型企业增加从金融市场上筹资,建立股份制企业,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完全或主要依靠内部积累和自有资本;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一是雇用有才干的专业人员并安排其担任重要管理职务,二是把家庭、家族的下一代人培养为专门管理人才。香港李嘉诚旗下资本的核心仍然是家族控股,可李氏家族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功。他们的成功绝不是因为家族制的管理,恰恰相反,正是他们跳出家族框框的现代公司制,才使得李氏家族能够不断提高产业层次、扩大产业规模并实现跳跃式的发展。由此可见,家族企业与现代化企业管理并不矛盾。
(2)国内保持持续发展的家族企业为家族企业走向现代化经营与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现实佐证。近些年来,国内一些家族企业为了适应复杂的商业竞争环境并保证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从理论上深刻地反思了家族制管理的局限以及与现代经济的不协调,在实践上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企业进行了改造并努力淡化家族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现实中不少家族企业在保持家族对企业控制的前提之下,成功地完成了从家族制管理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甚至还有部分家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从家族企业专业化管理这个角度来看,如浙江“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仅用六年时间,就从无到有,由200多家吸油烟机厂的最后一名做成中国厨具行业的第二大品牌,除了其二次创业转型成功,父子顺利交接班以外,努力寻求家族制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结合也是一个重要的支撑因素。“方太”董事长茅理翔认为:“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管理嫁接起来,建立现代家族制管理模式是家族制改革最有效的办法。”在“方太”的管理层中,除了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家族成员外,其他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全是引进的硕士生、本科生,不准任何一个亲戚和其他家族成员在公司任职,成功地实行了家族专业化管理。另外,从社会融资这个角度来看,国内也有不少知名的家族企业近年来跳出了家族财务资本的圈子,通过上市融资获得了长足发展,为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到2001年底,在整个沪、深股市中已先后有天通股份、康美药业、用友软件、太太药业、广东榕泰等近十家个人股份占很大比例的家族型上市公司出现。
(3)随着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为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改革30年,我国民营经济政策环境不断改善,政府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取得新进展。我国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2002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走向法制化发展的里程碑。2005年2月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预示着民营经济迎来了“第三个春天”。如今“非公经济36条”主要配套措施已达35个,31个省市累计出台了相关法规性文件210多件。到2007年10月底,全国共清理出与“非公经济36条”精神不符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6 000多件。党的十七大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出新政策新要求,如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2007年3月19日,《物权法》颁布,标志着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已初步建立。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改善,政府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取得新进展。铁路、民航、邮政、军工和石油石化等部门制定了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的措施,金融部门也出台政策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及信用担保条件,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及小企业的税收政策也有改进,国家发改委推出了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基于上述因素,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国家在法律与政策上对私营企业保护力度的增强,中国家族企业必将呈现出更加良好的持续发展势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