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地开发规划的基本内容
旅游地开发规划的基本内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2003年颁布的《旅游规划通则》,结合旅游地开发规划的实际需要确定,包括:
(1)规划区旅游业发展背景条件(文脉)分析。包括区位、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条件及旅游业发展历史与现状、旅游业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等方面要素分析。
(2)规划区旅游资源调研评价。包括旅游资源类型、分布、组合、质量、特色等,以及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等。
(3)规划区的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分析,对规划期内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进行预测。
(4)提出旅游主题形象及发展战略。
(5)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及其依据。
(6)旅游市场开拓与营销。包括旅游市场开拓的策略与方针、旅游地形象设计与塑造、旅游市场宣传促销途径与措施。
(7)明确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
(8)提出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并对其空间布局及建设时序作出安排。
(9)提出要素结构、空间布局及供给要素的原则和办法。包括按功能组合进行功能区划分、资源开发及其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建筑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设施、安全设施、水电设施、通讯设施等)的安排。
(10)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提出合理的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措施,包括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环境卫生、防灾抗灾等措施。
(11)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投资进行分析。包括旅游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旅游市场开发、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与产出分析。
(12)旅游地旅游发展效益分析。包括旅游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效益分析评价。
(13)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旅游地发展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表及附件。规划图表包括区位分析图、旅游资源分析图、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旅游业发展目标图表、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图、旅游交通线路图、旅游地旅游项目功能分区图、道路交通图,还可以包括重要建筑设施的建筑风貌、绿化布置图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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