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五金件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JY—10—2007
1 本标准为IQC对塑料、五金件来进货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指导。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料、五金件采购件的检测过程。
3 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采购件进行检验、测试。
4 工具
4.1 卡尺(精度不低于0.02mm)。
4.2 打火机。
5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 目视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约30cm。
5.2 时间:10s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荧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 检验项目及要求
6.1 注塑件
6.1.1 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工艺不良缺陷。
b.外观表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1.2 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符合或与样板符合。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 材质
a.原材料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应附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b.防火材料应使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 试装配
a.将注塑件与相应的配偶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注塑件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 五金件
6.2.1 尺寸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 外观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 检验方法
7.1 外观
使用目测法按6.1.1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 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 注塑件表面分类
A面:注塑件表面;B面:注塑件底面。
9 等级分类
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注塑件;
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注塑件;
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注塑件及五金采购件。
10 质量评定
10.1 检验办法
注塑件、五金件采购件按按GB/T2828-2003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10.2 缺陷分类
10.1 A级采购件附件一执行。
10.2 B级件参照附件二执行。
10.3 C极来按客户承认样品进行检验。
编制:王 平 日期:2007/07/20
审核:诸葛亮 日期:2007/07/20
批准:刘 备 日期:200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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