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际交往原则
心理学家研究指出,人们交往必须要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则,否则就很难处好人际关系。
1.相互倾向性的一致
人际交往只有在情趣相投,或需求相补,或仪表相吸,或空间相近,相互倾向性一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如果倾向不一致,话不投机,人们就无法进行交流和交换。
人际交往是思想、感情、物质上的交流和交换,只有相互承认,相互容纳,人际交往才有可能。承认和容纳就是客观地承认对方的存在,在接纳其“长处”的同时,也容忍其“不足”,完整地接纳对方,这样才能和睦相处。如果不能容忍对方的一点毛病,不断挑剔和纠正对方,千方百计要把别人改造得符合自己的爱好和准则,人际关系必然紧张。这种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态度,就是相互关系恶化的根源。
与人交往,目的是和睦相处,密切情谊,做好工作,而不是改造别人。只有把对方看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相互容纳,求同存异,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这样才能产生真正的思想感情上的交流与交往。
承认和容纳对方,并不表示自己完全同意对方的一切,也不是放弃原则,而是与人相处的一种技巧。因为人们只有在思想放松、没有精神压力的情况下,才乐意与人相处,愿意与他人进行思想和情感上的交流,这时才谈得上相互帮助。如果与一个人相处时,总是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唯恐哪句话说得不合对方心意,或什么事做得不符对方的意愿,就会被臭骂一顿,在这种状态下,他还会倾诉自己的真心话吗?恐怕还是噤若寒蝉为妙吧!美国总统林肯说得好:“一滴蜂蜜,可以捉住很多苍蝇,但是一加仑毒汁,却不能捉到一只苍蝇”,这句话很好地证明了和谐关系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承认和容纳是相互的。如果你容纳、承认了对方;对方也会容纳、承认你。一方的态度和行为,会随另一方的态度、行为而变化,这就是常说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有人曾说:“你能容纳一个人,就有一个人会容纳你;你能容纳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人会容纳你;你能容纳天下所有的人,天下所有的人就会容纳你。”因此,在与人相处时,务必要表现出对方所希望的态度和行为。比如,在接待客人时笑脸相迎,就是表示对客人的接纳和欢迎,这正是客人所期望的。客人接纳了服务人员的微笑,也就会以满意的心情接纳服务人员和酒店。
2.交流要相对平衡
人们在交往中,都会考虑自己的得失,维护自己的利益。要维持良好的关系,就要双方都得到实际好处,交往的收益大致相等,在思想、感情和物质上的相互交流要相对平衡。这种平衡、相等,不能用数字去计算,它只是人们心理上的一种感觉,认为与对方交往值得,划得来,不吃亏,这就是平衡了。如果双方都觉得,在思想、情感和物质上的交流有收益,付出与换入相等,这种关系就会发展,越来越密切。如果双方的交流和交换不等值,一方付出得多,一方付出得少,或双方都很少付出,感到收益不大,或吃亏了,这种交往就很难维持下去。比如,领导与群众的思想交流应是双方的,这样关系才能发展,如果只是员工向领导谈思想,领导从不亮自己的想法,总是一副“打通别人思想”的姿态,老扮演一个“我打你通”的角色,以后就再没人和他谈思想和感情问题了。这样,领导与员工之间就只剩下纯粹的上下级的关系,再无心理上的相互接纳和交换,人际关系就会越来越疏远。所以,领导只有经常到群众中去,和大家打成一片,相互交流思想感情,才能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3.要承认对方的价值
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每个人都有一种心理状态,即要别人承认自己的价值,确认自己的重要性,并尽力去保护它。一个人如自认没有什么价值,那也就失去了与人交往的条件,因为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去和别人交换,别人也不愿意与一个毫无价值的人进行交流。因此,在交往中,要懂得尊重别人的价值,承认别人的价值,这样他才会愿意与你交往,否则就无法相处。
尊重对方的价值,最重要的就是要平等待人。不管自己的地位多高,名声多显赫,在与人相处时,都要把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水平线上,只有这样才能谈得上平衡、平等地交换思想和感情。在交往中,如果一方高高在上,一方只能仰人鼻息,就不存在平衡的交换,也就没有什么朋友关系了。以这种态度去处理人际关系,肯定百分之百地招人厌恶。法国一位哲学家说得好:“如果你要得到仇人,就表现得比你的朋友优越吧;但如果你要得到朋友,就要让你的朋友表现得比你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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