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素养 国际海运进口业务流程
海运进口的货运代理业务是我国货运代理业务中涉及面最广、线最长、量最大、货种最复杂的货运代理业务。完整的海运进口业务,从国外接货开始,包括安排装船、安排运输、代办保险,直至货物运到我国港口后的卸货、接运报关报检、转运等业务。海运进口货运代理程序如图2-8-1所示。
图2-8-1 海运进口货运代理程序
一、货运代理人接受委托
货运代理人与货主双方建立的委托关系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就某一批货物而签订的。在建立了长期代理关系的情况下,委托人往往会把代理人写在合同的一些条款中,这样,国外发货人在履行合约有关运输部分时会直接与代理人联系,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联系脱节的现象发生。在货代与货主双方之间订立的协议中,通常应明确以下项目。
(1)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全称、注册地址。
(2)代办事项的范围,如是否包括海洋运输;是否包括装运前的拆卸工作、集港运输等;到港后是提单交货还是送货上门等。明确了代办事项范围,则一旦发生意外,就能判明双方责任,也可避免因双方职责不明而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应该提供的单证及提供的时间。提供的时间应根据该单证需用的时间而定。
(4)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支付时间、支付方法。
(5)委托方和代理人的特别约定。
(6)违约责任条款。
(7)有关费用如海洋运费、杂费及关税等支付时间。
(8)发生纠纷后,协商不成的解决途径及地点。通常解决争议的途径有仲裁或诉讼等,地点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地点。仲裁一般在契约地,诉讼则可以在契约地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
(9)协议必须加盖双方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这是协议成立的要件。
二、卸货地订舱
如果货物以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条件成交,货代接受收货人委托后,就负有订舱或租船的责任,并有将船名、装船期通知发货人的义务。特别是在采用特殊集装箱运输时,更应尽早预订舱位。
三、接货准备
接货工作要做到及时、迅速。主要工作包括:
(1)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接货准备,及时告知收货人,汇集单证,及时与港方联系;
(2)谨慎接卸;
(3)换取提货单。
四、报检报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办理验放手续后,收货人才能提取货物。因此,必须及时办理有关报检、报关等手续。
注意事项: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
(2)入境报检可分为进境一般报检、进境流向报检(口岸清关转异地施检的报检)和异地施检报检。
(3)监管转运。进口货物入境后,一般在港口报关放行后再内运,但经收货人要求,经海关核准也可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海关手续,称为转关运输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
办理转关运输的进境地申报人必须持有海关颁发的转关登记手册,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单位必须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持有转关运输准载证。监管货物在到达地申报时,必须递交进境地海关转关关封,转关登记手册和转关运输准载证,申报必须及时,并由海关签发回执,交进境地海关。
五、提取货物
货运代理人向货主交货有两种情况:一是象征性交货,即以单证交接,货物到港经海关验收,并在提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将该提货单交给货主,即为交货完毕;二是实际性交货,即除完成报关放行外,货运代理人负责向港口装卸区办理提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货主指定地点,交给货主,集装箱运输中的整箱货通常还需要负责空箱的还箱工作。以上两种交货,都应做好交货工作的记录。
在作为装货地从事集拼业务的货运代理企业在卸货地的代理人从事分拨业务的情况下,货运代理人应注意及时提取整箱货拆箱,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收货人发出提货通知(Deliver Notice),正确无误地根据货代提单签发分拨提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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