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素养 航空运单的主要内容
一、航空运单的内容及缮制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类似,也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所不同的是,各航运公司的海运提单可能千差万别,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运单则大多借鉴IATA推荐的标准格式(也称中性运单),所以差别不大。国际航空运单格式如图3-3-2所示。下面就有关需要填写的栏目说明如下。
图3-3-2 国际航空运单
(1)运单号码(The Air Waybill Number)。(略)
(2)栏:货运单所属航空公司名称及总部所在地址。此处还印有航空公司的标志。
(3)②栏(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托运人姓名和地址。此栏填制托运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国家(或国家两字代号)以及托运人的电话、传真号码。
③栏(Shipper's Account Number):托运人账号。此栏不需填写,除非承运人另有要求。
(4)④栏(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收货人姓名和地址。填制收货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国家(或国家两字代号)以及收货人的电话、传真号码。
⑤栏(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收货人账号。此栏仅供承运人使用,一般不需填写,除非最后的承运人另有要求。
(5)⑥栏(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出票航空公司货运代理人名称和城市。此栏填制向出票航空公司收取佣金的国际航协代理人的名称和所在机场或城市。
(6)⑦栏(Agent's IATA Code):国际航协代号。航空公司为便于内部系统管理,要求其代理人在此处填制相应数字代码。采用货物财务结算系统(Cargo Accounts Settlement System,CASS)清算的代理人按规定填入相应代号。
⑧栏(Account No.):账号。本栏一般不需填写,除非承运人另有需要。
(7)⑨栏(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始发站机场和要求的运输路线。此栏填制运输始发站机场或所在城市(始发地机场与所在城市使用相同代码)的全称以及所要求的运输路线。
(8)⑩栏(Accounting Information):相关财务信息。此栏填制有关财务说明事项,如,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或其他方式。
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使用MCO付款时,此栏应填制MCO号码、换取服务金额以及旅客客票号码、航班号、日期及航程。
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MCO作为付款方式。
如因货物无法交付需要退运时填开的货运单,应将原始货运单号码填入本栏内。
(9)-
栏(Routing and Destination):运输路线和目的站。
(10)栏(Air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站机场。填制最后承运人的目的地机场全称。
(12)栏(Currency):货币。填制运输始发地货币代号(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货币代号)。
注:运输始发地货币指运输始发地运价资料所公布的货币。
除—
栏外,货运单上所列明的费用金额均按上述货币表示。
(13)栏(CHGS Code):运费代号。
(14):货物运费、声明价值费、其他费用付款方式栏。
“WT/VAL”表示货物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的预付或到付
;“Other”表示其他费用预付
15A或到付
。
有关费用预付(PPD)或到付(COLL),分别用字母“PP”、“CC”在货运单上表示,或在相关栏目内用“X”表示。
注:货运单上、
或
、
两项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
或
、
两项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15)栏(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运输声明价值。填制托运人关于货物运输声明价值的金额。如果托运人没有运输声明价值,此栏不可以空着,必须填制“NVD”字样(No Value Declared,NVD,没有声明价值)。
(16)栏(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供海关用声明价值。填制货物过海关时海关需要的货物商业价值金额。如果货物没有商业价值,或海关不要求声明,此栏必须打印“NCV”字样。(NCV-No Commercial Value or No Customs Value,没有商业价值)
(18)栏(Handling Information):运输处理注意事项。
栏(kg/Lb):重量单位千克或磅。以千克为单位用代号“K”;以磅为单位用代号“L”。
栏(Rate class):运价等级。
栏(Chargeable Weight):计费重量。填入计算货物运费适用的计费重量。
栏(Total):总计。填入计费重量与适用运价相乘后的运费金额;如果是最低运费或集装货物基本运费时,本栏与
内金额相同。
栏(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货物品名和数量。为便于组织该批货物运输,本栏填制要求清楚、简明,并符合下列要求:打印货物的品名(用英文大写字母);
当一票货物中含有危险货物时,应分列打印,危险货物应列在第一项;活动物运输,本栏内容应根据IATA活动物运输规定打印;
对于集合货物,本栏应打印“Consolidation as Per Attached List”;
打印货物的体积,用长×宽×高表示。如,DIMS:40cm×30cm×20cm。
、
、
分别为货物总件数、总毛重、总运费。
AC——Animal Container动物容器租费;
AS——Assembly Service Fee集中货物服务费;
AT——Attendant押运员服务费;
AW——Air Waybill货运单工本费;
DB——Disbursement Fee代垫付款手续费;
FC——Charges Collect Fee运费到付手续费;
LA——Live Animals动物处理费;
RA——Dangerous Goods Surcharge危险品处理费;
SD——Surface Charge Destination目的站地面运输费;
SU——Surface Charge地面运输费。
注:此栏中任一费用均需用三个字母表示:前两个字母表示费用种类,第三个字母表示费用归属。承运人收取的其他费用“C”表示,代理人收取的其他费用“A”表示。如“AWC”,属于出票航空公司收取的货运单工本费;“AWA”,为代理人收取的货运单工本费。
(21)、
栏(Weight Charge):航空运费。此栏填入航空运费计算栏
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总数。如果航空运费预付,填入
;航空运费到付,则填入
24B。
(22)、
栏(Valuation Charge):声明价值费。当托运人声明货物运输声明价值时,此栏填入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该费用必须与航空运费同步付款:同时预付或同时到付。声明价值附加费预付填入
,到付填入
。
(23)、
栏(Total Other Charges Due Agent):由代理人收取的其他费用总额。预付填入
,到付填入
。
(24)、
栏(Total Other Charges Due Carrier):由出票航空公司收取的其他费用总额。预付填入
,到付填入
。
(25)栏:无名称阴影栏目。本栏不需打印,除非承运人需要。
填入
等栏有关预付款项之和。
填入
等栏有关预付款项之和。
栏(Currency Conversion Rate):货币兑换比价。填入将运输始发地货币换算成目的地国家货币的比价(银行卖出价)。
栏(Charges in Destination Currency):用目的地国家货币表示的付费金额。
栏(Charges at Destination):目的站费用。最后一个承运人将目的站发生的费用金额填制在本栏中。
栏(Total Collect Charges):到付费用总额。
二、填制说明
(1)航空运单一般应使用英文大写字母,用计算机打制。各栏内容必须准确、清楚、齐全,不得随意涂改。
(2)运单已填好内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修改时,必须在修改项目的近处盖章注明修改货运单的空运企业名称、地址和日期。修改运单时,应将所有剩余的各联一同修改。
(3)在始发站货物运输开始后,运单上的“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一栏的内容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4)每批货物必须全部收齐后,方可填开运单;每一批货物或集合运输的货物均填写一份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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