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马克思经济学关于组织人力资本的思想
1.马克思关于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关系的论述
所谓简单劳动,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1]简单劳动一般是指不需要经过专门学习和训练而成为一个正常的普通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和训练的比较高级的劳动。复杂劳动需要经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具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同简单劳动者比较,复杂劳动者主要有三个特点。(1)高素质。由于复杂劳动者经过专门培训,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劳动能力等大为提高,这种专门的培养和训练大大提高了复杂劳动者观察世界、认识世界、适应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因而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2)高密度。由于复杂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劳动质量,因而单位劳动时间包含的劳动密度较高,即凝结着较多的劳动量。(3)高投入。复杂劳动者在相同劳动时间中比简单劳动者投入的劳动量多几倍、几十倍以致几百倍。
马克思关于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关系的论述,我们认为有两层意思:一是一定量的复杂劳动可以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正如马克思说:“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2]二是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划分还是相对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在不同的国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内容是不同的;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资本主义初期同现代资本主义)内容是不同的;以及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的各行各业之间各种劳动相比也是不同的。例如:机械制造工人的劳动相对工程师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相对搬运工人劳动则是复杂劳动。
一种商品可能是非常复杂的劳动产品,但是它也可以同简单的劳动产品相交换,两者之间可以发生等价关系。这就说明,复杂劳动也可以化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而社会必要劳动量是按照简单劳动量来计算的。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所形成的价值量,就要以简单劳动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马克思说:“经验证明,这种换算是不断发生的,一种商品尽管它是非常复杂的劳动产品,它的价值也会使它和简单劳动产品相等,只代表一定量的简单劳动。”[3]
关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换算问题,马克思认为复杂劳动换算为简单劳动,其客观基础是各种不同劳动力培养费用的差别。“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的劳动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4]可见,教育费用的多少是区分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主要依据。教育费用的多少与学习年限的长短有很大关系,学习年限越长,一般说来,劳动的复杂程度就越高。所以,大体说来,可以按照学龄的长短(即学历)把复杂劳动换算为简单劳动。
但应指出,教育费用不仅是接受正规学校教育所花的费用,还应包括工作期间接受各种业余教育所花的费用。而且,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分也是相对的,有时“偶然的情况起着很大的作用,以致这两种劳动会互换位置”。[5]复杂劳动换算为简单劳动是一个社会估量问题,要受许多社会条件的影响,不能单纯按学历来换算。
复杂劳动换算为简单劳动,在一个经济社会里,是自发进行的。马克思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6]当然,简单劳动的标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简单劳动的标准也会日益提高。
在组织人力资本论里,我们承认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别。每个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有差异,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的工龄有长短,工作经验与熟练程度有差异,从事复杂劳动的人拥有的个体人力资本大于从事简单劳动的人,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由于复杂劳动者具有高素质、高密度、高投入等特点,因而复杂劳动应该获得比简单劳动更高的劳动报酬;劳动复杂程度不同的复杂劳动者,也应该获得与其劳动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差别报酬。也就说,组织人力资本论的企业收益分享强调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力资本所有者共享企业收益,但这种共享是一种有差别的共享,即拥有不同的个体人力资本或不同物力资本的所有者应该分享不同的利益。高级人力资本比初级人力资本分享更多的企业收益。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说,马克思关于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关系的论述,也就成为研究组织人力资本的一种理论依据。
2.马克思的分工协作理论
马克思说:“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7]协作能提高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地那样,“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单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或单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8]
那么为什么协作能产生更高的生产力呢?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九条。
第一,协作形成社会平均劳动。在协作过程中,许多劳动者集合在一起,为生产同类商品而共同劳动的时候,相互间的劳动差别可以相互抵消,使劳动成为社会的平均劳动。
第二,协作可以节约生产资料。在许多工人共同参加的劳动过程中,生产资料会由于共同消费而得到节约。这是因为:首先,协作可以使生产资料得到合理的使用,但生产资料的价值,不会因为它的使用价值被充分运用而有所增加;其次,协作要求扩大生产规模,但是,一般地说所需要增加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不会和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果按同一比例增加;再次,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单个产品上去的价值部分会更小。
第三,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集体力。许多劳动者同时在同一不可分割的工作上共同劳动,就形成总的结合劳动。这种结合劳动的力量,比一个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要大得多。
第四,协作使许多劳动者在一起劳动,就会引起他们的竞争心理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
第五,协作可以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组织流水作业,使劳动对象可以更快地通过劳动过程的各个阶段,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协作可以同时进行不同的操作,组织全面作业,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从而缩短创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第七,协作可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急的任务。许多生产部门都有紧急时期,集中大量劳动者进行协同劳动可以减少损失。
第八,协作能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可以使那些需要有广阔空间的操作,如排水、筑路、修堤等大型工程得以进行。
第九,协作又能集中劳动力以缩小生产场地,从而减少非生产费用。这种缩小是由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造成的。
因此,和同样数量的单干的个人工作日的总和比较起来,因协作而结合的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减少生产一定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协作或结合的工作日的特殊生产力,是劳动力的社会结合所形成的劳动生产力或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它是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而不是资本的生产力。这就是说,通过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协作不仅能提高个人生产力,而且能产生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必然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
简单协作同单个人的个体生产相比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没有分工的“简单协作”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毕竟是有限的。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市场需要,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分工协作为特征的工场手工业取代了简单协作。随着决定企业形成因素的发展变化,以企业内部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取代了作为企业萌芽形态的简单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16世纪初,欧洲的大部分国家便开始冲破封建行会经营方式的束缚,开始进入工场手工业时代。到16世纪中叶,工场手工业获得进一步发展。工场手工业的最大特点是,使协作建立在分工的基础上。虽然工场手工业在技术条件上与简单协作没有根本区别,工场手工业仍然是以手工工具为基础的。但从劳动过程来讲,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的展开,带来了新的优越性。这个优越性表现在,生产的进一步社会化,使生产力的两个要素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劳动的专业化使劳动者只从事局部劳动,他的片面性手艺迅速熟练和提高;另一方面工具的专门化不仅提高了劳动的效率,而且为手工工具过渡到机器生产准备了技术条件。运用专门工具的局部的专业化的劳动者基于技术性质的有分工的协作提高了企业的效率和利润,创造了新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因此工场手工业阶段创造的生产力无疑大于简单协作时期。
工场手工业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使企业组织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指出:“数量较多的工人受同一资本家指挥,既是一般协作的自然起点,也是工场手工业的自然起点。反过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又使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加成为技术上的必要。现在,单个资本家所必须使用的最低限额的工人人数,要由现有的分工来规定。……由许多单个的局部工人组成的社会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因此,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也就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真正的工场手工业不仅使以前独立的工人服从资本家的指挥和纪律,而且还在工人自己中间造成了等级的划分。”[9]“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地形成的。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发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有计划和系统的形式。……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业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10]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分工协作为特征的工场手工业对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起了推动作用,使企业形态具有如下特征:企业内部分工是有机组合的;企业组织内需要统一的指挥,需要纪律和分工的等级制。在工场手工业初期的混合工场制时期,管理上采取直接的方式,是由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还比较低,职业分工还只限于雇主和雇员之间,所有者、雇主与经营者合为一体。与代理制相比,所有者控制更多地反映雇主个人的偏好和性格特征,全部关系都是简单明了的。其长处是,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的传输是直接的,不存在所谓代理成本问题。在工场手工业后期,混合工场制过渡到了有机工场制,企业内部分工结构日益阶层化、等级化,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的岗位和比例被固定下来,劳动者日益成为局部的不完整的工人,只能固定地完成由协作过程决定的单一工序。同时,生产规模的扩大,使各种相同的职业岗位成为相同独立的团队,协作过程所体现的不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有机联系,而是团队与团队之间的有机联系。在团队之间,根据协作的紧密程度,又分化出不同的层级。团队内部也根据员工职业经历和熟练程度分化出不同的层级。因此,最初简单的所有者控制结构便开始解体,出现了被爱德华兹和谷恩称为“官僚控制”的管理结构。
分工是以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为基础的,是劳动者团结协作的特殊形式。分工即工作的专业化。马克思认为,交换起源于分工,而不是分工因交换而产生。一定规模的协作必然产生团体内部分工,进而产生内部分工协作关系。分工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虽然社会分工是人们之间的联系与关系,但它不是生产关系。分工是机器大工业产生之前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形式。机器大工业产生之后,虽然生产力的发展主要靠科学、技术,但分工仍然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分工无论从对工人生产能力的作用,还是对生产工具的作用,都具有重要影响。从分工造成的对工人劳动能力的影响来看:其一,分工使得工人终身只从事一种简单的操作。操作经过多次重复后,工人的劳动熟练程度大为提高,经验大为丰富,花费在所从事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进行整个系列操作的手工业者完成这个操作的时间要少得多。这样,对于同样多的人手,工场手工业中的结合总体工人,比独立的、分散的手工业者的简单相加,能在较短的时期里生产较多的产品,提高劳动生产率。其二,在分工的情况下,工人的经验和技巧可以通过学习、巩固和累积而逐步提高。不仅“在实际上生产出局部工人的技艺”,还会使这种局部劳动变为一个人的终身职业。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得自分工的技巧会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学习成本大为降低。也就是说,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被再生产出来并逐步得到强化。其三,分工使得依次完成各个局部操作的手工业者在各种操作之间进行转换的时间消耗大为减少或趋于消失。这样,就可以通过劳动强度的增加或减少劳动力的非生产性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人的精力要在活动的变换中才能得到恢复和刺激,分工所造成的单调的工作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妨碍工人们精力的集中和焕发。其四,在工场手工业中,工人必须服从资本家的指挥和纪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生产力。
从分工对生产工具的影响来看,主要是分工使得劳动工具进一步分化或专门化,即每种工具都对应于特殊的、固定的用途,并且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那里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与动植物的自然器官选择类似,分工使得劳动工具适应着局部工人专门的、特殊的职能,劳动工具由此变得简化、改进和多样化。马克思认为,“劳动工具的分化和劳动工具的专门化,是工场手工业的特征。”[11]在相当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分工为机器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因为机器不过是许多简单工具的结合体。但是,机器的广泛使用却使手工业不再是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了。也就是说,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使机器出现了,生产技术发生了质的变化;机器的出现、生产技术的质的变化,又使工场手工业被与机器生产相适应的工厂制度所替代。
综上所述,我们从马克思的分工协作理论中可以得到如下结论:通过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协作不仅能提高个人生产能力,而且能产生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必然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随着以分工协作为特征的工场手工业取代简单协作,能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就是说,分工协作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性。
组织人力资本是以个体人力资本为基础,通过企业这个“场”整合而成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组织人力资本是个体人力资本之间的分工协作,同样会产生协作生产力,它是现代企业所采取的劳动协作新的形式。由战略、结构、文化构成的组织是一种经济资源,它拥有组织人力资本。如果对组织人力资本进行投资,它必然会产生组织的增值,即表现为企业收益的扩大。这与马克思分工协作理论:分工协作能产生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必然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是完全一致的。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分工协作理论为组织人力资本的提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理论思考的源泉。此外,马克思指明了工场手工业与简单协作的主要区别是工场手工业是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而分工协作是与企业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分工协作才产生企业,企业的出现可以说是分工协作的结果。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的产生作为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真正起源。马克思的分工协作理论指出了资本主义企业形成的深层次原因,而组织人力资本的提出就是为了解释现代企业存续与发展的原因的。显然,这两者也是完全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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