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道路横向安全距离可取值
1.机动车道设计
(1)车道宽度。
宽度取决于通行车辆的车身宽度和车辆行驶中横向的必要安全距离,即车辆在行驶时摆动、偏移的宽度,以及车身与相邻车道或人行道边缘必要的安全间隙,通车速度、路面质量、驾驶技术、交通秩序有关。可取为1.0~1.4m。
一般城市主干路小型车车道宽度选用3.5m;大型车道或混合行驶车道选用3.75m;支路车道最窄不宜小于3m,公路边停靠车辆的车道宽度为2.5~3.0m。
(2)机动车车行道宽度的确定。
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是各机动车道宽度的总和。通常以规划确定的单向高峰小时交通量除以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以确定单向所需机动车车道数,乘以2,再乘以一条车道的宽度,即得到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
注意的问题:
(1)车道宽度的相互调剂与相互搭配:对于双车道多用7.5~8.0m;四车道用13~15m;六车道用19~22m。
(2)道路两个方向的车道数一般不宜超过4~6条,过多会引起行车紊乱,行人过路不便和驾驶人员操作。
(3)技术规范规定两块板道路的单向机动车车道数不得少于2条,四块板道路的单向机动车车道数至少为2条。一般行驶公交车辆的一块板次干路,其单向行车道的最小宽度应能停靠一辆公共汽车,通行一辆大型汽车,再考虑适当自行车道宽度即可。
2.非机动车道设计
(1)自行车道宽度的确定。
一条自行车带的宽度为1.5m,两条自行车带宽度为2.5m,三条自行车带的宽度为3.5m,每增加一条车道宽度增加1m;两辆自行车与1辆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的停站宽度为5.5m。非机动车道要考虑最宽的车辆有超车的条件。考虑将来可能改为行驶机动车辆,则以6.0~7.0m更妥。
(2)自行车道的通行能力。
路面标线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时,一条自行车带的通行能力,规范推荐值为800~1 000辆/小时。
(3)非机动车道在横断面上的布置。
一般沿道路两侧对称布置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为保证非机动车的安全及提高机动车车速,与机动车道之间画线或设分隔带分隔。
3.人行道设计
人行道的主要功能是为满足步行交通的需要,同时也用来布置道路附属设施(如杆管线、邮筒、清洁箱与交通标志等)和绿化,有时还作为拓宽车行道的备用地。
(1)人行道宽度的确定方法。
一个步行带的宽度,一般需要0.75m,在火车站和大型商店附近及全市干道上则需要0.9m。通过能力一般为800~1 000人/小时;城市主干道上,单侧人行道步行带条数,一般不宜少于6条,次干道不宜少于4条,住宅区不宜少于2条。
人行道宽度要考虑埋设电力线、电信线以及上水管3种基本管线所需要的最小宽度(4.5m),加上绿化和路灯等最小占地(1.5m),共需要6.0m左右。
(2)人行道的布置。
人行道通常在车行道两侧对称并等宽布置。在受到地形限制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不一定要对称等宽,可按其具体情况做灵活处理。人行道一般高出车行道10~20cm。一般采用直线式横坡,向缘石方向倾斜。横坡坡度一般在0.3%~3%范围内选择。
4.道路绿化设计
宽度大于40m的滨河路或主干路上,当交通条件许可时,可考虑沿道路两侧或一侧成行地种树,布置成有一定宽度的林荫道(最小宽度为8m,多采用8~15m)。
行道树树种的选择原则是:树干挺直、树形美观、夏日遮阳、耐修剪,抗病虫害、风灾及有害气体等。
(1)行道树的占地宽度。
行道树的最小布置宽度应以保证树种生长的需要为准,一般为1.5m。道路分隔带兼作公共车辆停靠站台或供行人过路临时驻足之用时,最好宽2m以上。绿化带的最大宽度取决于可利用的路幅宽度,除为了保留备用地外,一般绿化宽度宜为红线宽度的15%~30%,路幅窄的取低限,宽的取高限。人行道绿化有树穴、绿带两种形式,绿带一般每侧1.5~4.5m,长度以50~100m为宜,树穴一般1.25m×1.25m。
(2)行道树的高度。
在道路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带上布置绿化,应注意树木高度不得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高度一般在1m以下。人行道上的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为3.5m以上,高度不限。但要注意不影响道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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