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部门“两分法”与“劳动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论争
在讨论国际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服务业的相关理论与经验研究之前,有必要检视一下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如何看待服务及服务业的。因为中国国内对服务业的研究是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对“真理标准”问题、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问题的讨论而展开的。开始的研究主要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探讨服务的价值、使用价值等问题,随后才转向对服务业及其产业政策的实证研究。
我们在第二章已经讨论,服务与货品构成经济物品的两种基本形态,与之对应的是服务生产部门(或称为“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物质(或货物)生产部门。经济学赋予以上两者不同的价值内涵,这就是经济学思维上的货品与服务“两分法”以及与之对应的经济部门“两分法”。本节将在劳动价值论的框架内,分析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服务、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价值歧视及其原因,探讨“两分法”隐含的经济学与哲学思维幻觉[1]。
一、经济学思维“两分法”:历史成因与价值歧视
“两分法”的成因主要有三个方面:服务与货品的感性差异(第二章已有论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历史成因;对服务与服务部门的人为歧视。
关于历史成因。现代经济理论认为,一个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主要取决于两项指标:就业比重和产值比重。20世纪30年代费希尔和克拉克提出经济增长阶段论和三次产业划分的观点之前,服务业就业和产值问题都未能真正进入经济学研究的视野。古典经济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背景是农业经济社会向工业经济社会过渡时期,工业及工业产品的经济作用与理论含义也才刚刚显现出来,产业或交换意义上的服务微乎其微。所以,“服务”与“货品”在经济学含义上等同的观念很难在魁奈、斯密、李嘉图、萨伊等古典经济学的创立者和发展者的大脑中产生。农产品与农业、工业品与工业是他们关注的焦点,服务和服务业则成为被“遗忘”的角落。20世纪中期以来,服务业异军突起,开始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不言而喻,正是经济结构的现实变化才迫使学界重新思考货品与服务在经济学理论思维中彼此分离的问题。另外,同“两分法”观念相关的历史演变还有两点需注意:其一是服务提供方式的市场化发展;其二是现代服务业结构的提升强化了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折射出经济的现代化水平[2]。
在理论研究特别是价值理论的研究中歧视服务,是“两分法”观念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价值论认为,货品在经济学理论中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而服务则没有这种价值或只有派生于货品生产过程的附属价值。对服务的价值歧视肇始于古典经济学的创生,根源于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规范。
在斯密之前的主要经济思想流派那里,价值概念是变化不定、含混不清的。重商主义者认为,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活动形成价值;重农学派则认为,工商业活动都不形成价值,只有农业才生产纯产品,形成价值。斯密则在这一古典经济学的基础性问题上做出了革命性的贡献,他抛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把价值形成或价值创造问题从各具体部门中提炼出来,从而得出一个一般性结论:一切生产过程都创造价值;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价值实体是由参与生产过程的土地、资本和劳动三要素之一或三要素共同形成。由此,斯密开始把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并指出生产性劳动是同生产过程相结合的、生产实物形态物质产品从而创造价值的劳动;而非生产性劳动则不进入生产过程,不创造价值,其产品是非实物形态的服务。有了这些结论,斯密自认为已经找到了使一个社会的财富尽快增长的“窍门”,即在一个社会总劳动既定的情况下,将劳动量最大限度地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然而,不难看出,斯密的价值规范在以其清晰性与一致性结束原有价值规范飘忽不定状况的同时,却“歧视性地”将“服务”这一本来具有价值的“东西”拒之门外[3]。
二、“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论争
“两分法”的经济学理论困境源于对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或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硬性界分。
关于生产劳动的理论是在资本主义的社会体系中创立起来的。15—17世纪的重商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作了最早的探索,他们的基本观点是:劳动只有在产品出口给国家带回的货币多于这些产品所值的货币(或者多于为换得这些产品而必须出口的货币)的那些部门,才是生产性的。可以看出,也许是由于对货币财富的狭隘的钟情,重商主义者们事实上把生产性劳动仅仅局限于能赚取金银的商业活动(主要是对外贸易活动)和生产出口产品的活动。这也许就是重商主义的“重商”之真谛所在。
因“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进行了分析”,而被马克思称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4]的重农学派在对待生产劳动这个问题上,抱有与重商主义者对立的信条,即认为农业劳动是唯一的生产劳动,而资本最先得到独立发展的工业部门则是“非生产的”劳动部门,是农业的附庸。重农学派的可取之处在于,它不像重商主义者那样两眼盯住流通领域,而是从生产部门开始问题的考察。它的矛盾则是,这个体系下的封建主义外貌和它的资产阶级实质之间存在着尖锐张力,而这一张力则使重农主义体系成为在封建社会的框子里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
同重商主义者和重农学派相比,斯密阐述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视角要宽广得多。但斯密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给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具有二重性,并且是完全交织在一起的。
第一种定义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这一观点是从斯密对剩余价值的起源的看法,因而是从他对资本的实质的看法,自然而然地得出来的。“只要他对生产劳动持有这种观点,他就沿着重农学派甚至重商学派走过的一个方向走,不过使这个方向摆脱了错误的表达方式,从而揭示出它的内核。”[5]然而,在这一点上,斯密没能真正把以劳动一般来看待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这一方法坚持到底。难怪马克思慨叹道,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生产劳动理论上“这一步跨得多么艰难,多么远,只要看看连亚当·斯密本人还时时要回到重农学派的观点上去,就可想见了”。[6]
斯密关于区分两种劳动的第二个标准,则可在他的文献中随处看见,即生产性劳动同时也就是生产物质的、有形的货品的劳动,反之则为非生产性劳动[7]。斯密指出,一个国家“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大,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小,从而次年生产物必愈少。反之,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小,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大,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多”。[8]
除了马克思,斯密之后的代表性古典经济学家大都没能超出斯密的见解,他们只是对斯密的见解进行了复制,从他们的话语中我们仍可以听到很多是斯密的调子[9]。
马克思则认为,斯密关于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划分纯属多此一举,只需坚持是生产性劳动而不是非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论断就可以了。实际上,马克思只是在更为抽象的理论层次上,批判性地肯定了斯密的“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然而在经验层次上,马克思界定两种劳动的具体标准则是模糊不清的。不过,透过马克思两大部类的理论,我们或许可以推断出服务及服务劳动在马克思学说中的地位[10]。
三、“两分法”的经济学与哲学思维幻觉
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论争的理论根源,从而也是“两分法”形成的理论根源,在于其隐含的经济学与哲学的思维幻觉。
首先,古典经济学体系的创生与发展强烈地依赖着劳动(要素)价值学说和交换价值概念。由于生产性劳动同非生产性劳动的界分,货品无可争议地拥有同古典经济学既定的逻辑体系相协调的价值基础,但服务则因与非生产性劳动相联系,而被排除在古典价值论的逻辑之外。生产性劳动与物质生产部门相联系,而非生产性劳动则与非物质生产部门相关。这就是服务与货品“两分法”的经济学幻觉。
更深入一点分析,我们则可以发现一条导致“两分法”产生的微妙的思维路径(如图3-1所示)。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意识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即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存在决定意识。以社会构成体为具体表现的客观存在(人类社会)包括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按生产部门分则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而传统上往往认为物质生产是第一性的,非物质生产是第二性的。现实表明,非物质生产常常与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政府服务),以及意识形态(文化、教育服务等)密切相关。这也正是马克思(还有斯密)划分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并以此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的革命性前提。然而,现实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中的服务领域的发展,对这一革命性前提构成了颠覆性的挑战。这些领域的所有表现同整个生产相比,再也不像马克思所说的“微不足道,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了[11]。
图3-1 服务与货品“两分法”的经济学与哲学探源
这里,马克思的实际理论探讨,正如他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生产劳动问题上的庸俗化过程时所说的那样,“政治经济学在其古典时期,就像资产阶级本身在其发家时期一样,曾以严格的批判态度对待国家机器等等”。[12]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境地:攻击前人之盾的矛结果却变成后人之矛所攻击的盾了。
概括起来,传统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误解为“客观实在→经济基础→物质生产”。它妨碍了人们正确地评价服务部门。
四、服务与服务部门价值地位的恢复
现实经济的发展,以及理论必须面对现实的科学精神都要求,对服务的价值问题以及货品与服务的统一问题,经济学理论必须有新的解释,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空洞无物的语义学之争上[13]。
在理论思维中破除“两分法”观念的实质,是消除对服务的歧视,即在古典经济思想框架下填平货品与服务的沟壑,使服务能被纳入古典价值论的逻辑体系。这方面的理论努力与尝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4]。
1.拓展与修正古典框架
服务之所以被排除在古典价值体系之外,原因在于同服务概念发生联系的三个最基本的古典命题:(1)价值只能形成于生产过程之中的劳动过程。(2)人类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3)只有物质产品的生产才是实在价值物品的生产。解决的办法是,承认物质产品既包括有形产品,也包括非实物形态的无形产品——服务。重新思考劳动的性质与分类,克服对生产性劳动的革命性“崇拜”和对非生产性劳动的批判性“鄙视”,承认服务劳动的生产性;拓展生产过程概念的外延,使之涵盖服务的生产以及服务价值的形成。
2.修正服务概念
首先,承认服务在经济中的自主交易性质,即服务的市场化发展,改变服务是非交易对象,或只从属于货品交易的传统观念[15]。其次,承认服务具有使用价值或客观效用价值,改变用交换价值直接解释服务的思想方法。最后,承认服务的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服务和政府服务的基本分类,改变所有服务都只同收入交换而不同资本交换的思维定式。尽管服务的分类方法较多,但将宏观属性的政府服务撇开不论,把服务区分为生产者服务和消费者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种观点不仅符合服务经济在当代发展的现实,而且在理论上至少可以使服务能够像一般货品那样被区分为资本品(对应生产者服务)和消费品(对应消费者服务)。同时,这还符合被马克思所首肯的斯密的生产性劳动的第一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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