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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3-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全球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态势,我国迎来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电子商务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不断创造国民经济增长新动力。(二)支撑体系不断完善,逐步趋于协调发展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初具规模,呈现出支撑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应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将电子商务列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行动计划。

1.4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1.4.1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经过“十五”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所改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信用等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建设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互联网管理的一些条例,在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部分行业和地方颁布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办法。网络基础设施、第三方服务机构、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撑环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地区和行业先后建立了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大多数银行已开展在线支付业务,物流信息化与系统化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电子商务逐步渗入到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应用效果逐步凸显。从总体上看,我国电子商务在经历了探索和理性调整后,步入了务实发展的轨道,为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电子商务逐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初见成效

2005年,全国企业网上采购商品和服务总额达16889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约8.5%,企业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总额为9095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重近2%。中小企业成为电子商务的积极实践者,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约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2%。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基于网络的数字化产品与服务不断涌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网上零售总额约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2%。

我国大部分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开展了网络营销,部分骨干企业在内部信息化基础上实现了在线交易、支付及物流局部集成应用;少数骨干企业在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实现了在线交易、支付及物流的一体化集成应用。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网络营销获取新的商业机会,成为电子商务的积极实践者。数字化商品和网上消费服务日新月异,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中央及省市地方政府采购信息基本实现了网上发布,为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面对全球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态势,我国迎来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电子商务广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网络化生产经营与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资金周转、物流效率普遍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已形成一定规模,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向网络化、数字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不断创造国民经济增长新动力。电子商务在促进传统产业组织方式和管理变革的同时,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网络消费文化趋于成熟,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服务范围不断拓宽,个性化日趋明显,数字化商品和网上消费服务模式日渐丰富。信息网络不断为传统服务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在线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等服务业蓬勃发展,移动商务应用模式日趋活跃,开始推动经济社会活动向集约化、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支撑体系不断完善,逐步趋于协调发展

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初具规模,呈现出支撑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应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近20家电子认证机构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应用中开展了电子认证及数字签名应用服务。近20家商业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不断涌现,在线支付业务稳步上升。物流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第三方物流产业迅速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得到重视,部分地区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区域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40余项电子商务和物流标准陆续颁布,标准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300多所院校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各类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及在职培训快速发展,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

(三)电子商务服务业应运而生,模式创新亮点突出

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模式和产品不断创新,服务规模逐渐扩大,电子商务服务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新动力。基于网络的产品、技术与服务的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自主发展态势日渐显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电子认证、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区域及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等纷纷涉足电子商务,服务于行业、区域及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新型业务模式不断涌现。

(四)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法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将电子商务列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开拓进取,纷纷出台积极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全社会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不断增强,对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发展电子商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1.4.2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应用初见成效,在传统产业改造、促进国民经济结构升级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在起步阶段,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电子商务政策环境亟须完善,应用水平亟待提高,正面临着重要的战略机遇与挑战。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突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宏观缺乏总体指导,微观缺少系统规划,电子商务整体上尚处于探索式的自由发展状态

从宏观上讲,我国尚未出台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虽然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等部委从不同角度推进电子商务进程,在环境建设、对外交流、应用试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电子商务在整体上尚处于探索式的自由发展状态,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整体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深化。

从微观上讲,我国企业对未来信息化在企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普遍认识不足,缺乏企业信息化长远发展规划,消极对待信息化与盲目冒进跟风式的发展信息化的两个极端现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我国企业普遍尚未建立适应未来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业务流程重组推行困难,信息化的潜在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信用、认证、标准、现代物流、法律法规等支撑体系发展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

我国尚未形成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支撑体系,包括信任、认证、标准、现代物流、法律法规等在内。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03年)》从企业角度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主要是外部环境的不成熟。重要性列前五位的因素中,环境因素占四个,分别是电子合同执行和监督难,传统物流发展滞后,互联网接入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足,电子商务相关法律不健全。相比较而言,反映企业内部能力的因素排名比较靠后,如资金问题、现有业务流程不合理的问题、互联网接入和使用费用负担过高的问题等等。

由于基础支撑体系的不完善,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电子商务尚处于信息发布、收集、交流的阶段。从事网上采购的企业仅占4.1%,能够网上销售的企业仅占3.4%,大多数订单与合同的正式签订,以及支付、配送等活动主要还是在网下进行,电子商务的作用范围变得十分有限。

(三)中小企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低下,是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问题

我国大中小型企业有千万家,其中99%是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基础薄弱,普遍投入不足,使得这些企业即使有信息化的迫切需求,但在资金、技术、人才,以及管理基础等方面也难以承担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的工作。因此,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低下,特别是传统行业的小企业,信息化基本尚处于初级水平,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亟待强化整体基础。

(四)我国电子商务的外向型程度亟待提高

我国企业借助电子商务促进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亟待加强。我国电子商务距离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1.4.3 加快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很多,但最基本的还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量不足、质不高、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和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社会诚信环境不理想等问题。我国电子商务要实现高速、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在这些方面的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的长足进步。为避免被发达国家集团,甚至被目前与我国同步发展的经济体逐出全球电子商务事业圈的危险,近期首先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一)加快基础性信息网络建设

中国电子商务要在发展中求规范、求质量。首先,中央和各地政府要尽快建设新一代的高速信息传递骨干网络和宽带高速计算机互联网,提高上网速度,降低上网费用,构建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在此基础上组建并完善标准化、广域型、基础性的商品订货系统、商品交易网络、商品信息发布系统等电子网络体系,使尽可能多的企业、商品和商务活动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次,要制定实际措施鼓励企业加大信息技术升级和系统建设投入,尽快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的电子化,为推动全社会电子商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最后,要积极研究、探索和创造传统产业、企业和产品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把我国电子商务建立在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上。

(二)完善网络贸易的法律体系

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借鉴电子商务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早日出台可具体操作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构建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体系既要符合我国特点,又必须能够与国际接轨。从我国商务活动的实际出发,新的电子商务法规必须具有规范交易程序和行为、保障交易公平和安全、清晰界定责任的法律功效。

(三)尽快建立独立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目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制度各不相同。美国对电子商务实行全面免税制度:禁止联邦和州政府对Internet访问征新税,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暂缓征税,对任何形式的电子商务不再增加新税。欧盟则采用“清晰与中性的税收”制度,对在Internet上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增值税,不征额外税。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涉税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我国应对电子商务的税制建设持积极主动态度。国家税务局提出的电子商务税制“六原则”应是大体适应近中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要求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利益的税制框架。现在需要加紧做的是,按照这一框架要求制定出具体独立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和实施细则。

(四)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传统产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贸易活动电子化

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毕竟还是商务,电子化只是活动形式的变革,而现阶段商务活动的主体依然是传统产业、企业的产品贸易,离开这一主体,单纯依靠专业网络公司,商务活动的全面电子化是难以成立的。近五六年来,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的历程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只有当尽可能多的传统企业的商务活动实现了电子化,才能实现经济运行的电子商务化。

(五)商务部要加强规划和指导,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动力,理应是来自社会的、民间的、市场的力量。但是,电子商务是在高度依赖高新技术和众多社会公共产品、共用设施、公共资源的基础上,对传统商务模式的变革,其发生、发展是离不开政府支持的。这种支持,除了前面论述的硬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等)和软设施(贸易、税收等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等)环境两方面内容外,商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规范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同任何形式的商务活动一样,市场秩序是决定其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而市场秩序的形成和完善有赖于行政部门在法律框架内对市场运行及市场行为进行具体化规划和规范。这就是即使在最自由、最开放的领域,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应于各类经济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之所以仍然存在的理由,中外各国概莫能外。因此,作为商务活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商务部,应该切实担负起规划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方向、规范具体发展行为的责任。

(六)加快建设适应在传统产业和产品交易中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物流体系

要充分考虑电子商务发展对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和商品交易、流通模式带来的革命性改变趋势,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新的物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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