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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的变迁

时间:2023-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的变迁杨忠意前  言人类所做的努力是在创造历史,中小企业政策的推动亦不例外。中小企业政策的实施体制及政策辅导体系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政策,主要以“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核心政策。

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的变迁

杨忠意

前  言

人类所做的努力是在创造历史,中小企业政策的推动亦不例外。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政策的形成、实施过程,也在其环境背景、政策思想的一定成熟程度来进行推动。近年来,企业间存在的生产力、企业所得、劳动薪资等差距日益显著,使中小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员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受到相当大的限制。随着国际贸易的自由化、技术革新的进展、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市场供需结构的变化与经济快速成长下,劳动力呈现供给不足现象,导致台湾地区中小企业的经济社会基础出现巨大变化[1]

决定台湾地区经济政策的“政策理念”,乃以追求国父孙文的“均富”理想,经济的发展过程也一贯地以追求“均富”为基本信念。因此政府在经济政策决定之际,都以民间企业发展只要有利于市场经济环境及市场机能发挥为其基本政策方针[2]

在市场经济环境的基础下,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把握了这一有利机会发展,促进地区内经济的快速成长,显然中小企业政策的推动,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的历史沿革

有关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的历史沿革,大致可划分为下列5个时期,分别说明如下。

一、融资型指导期(1964年以前)

1964年以前,台湾地区政府对中小企业并无特定的指导机关。1954年“行政院”在美援运用委员会设置小型贷款融资项目,资金则通过三商银行及“中央”信托局,以“小型民营工业贷付金”名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中小企业从国外购置机械设备资金,每个项目的融资额度为6万美元以下。该中小企业特别贷款申请手续简便,对当年纺织业的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此一时期的暂时性解决策略,仍以融资与资金运用提供为重点。该期间为出口导向工业化,同时也配合高雄、楠梓及台中潭子加工出口(免税地区)园区的设立[3]

二、体制形成期(1964—1969年)

该时期“行政院”经建会(类似日本经济企划厅)的前身国际经合会派遣“中小企业考察团”考察美国、日本及欧洲各国中小企业指导措施,采取其建议成立“中小企业辅导工作小组”;1967年9月在国际“中小企业辅导处”,经合会开始承办企划、协调、监督等指导业务;于1967年完成“中小企业辅导准则”(中小企业指导基准)草案,同年9月经“行政院”同意实施,作为“经济部”、“财政部”及金融机构指导中小企业相关运作的依据,并根据准则开始公布中小企业相关法令,于1968年第1次进行“中小企业指导基准”修订。“中小企业辅导处”于1969年8月废止。

三、工业局指导期(1970—1980年)

1970年2月中小企业业务由“经济部”工业局接管,并设立“中小企业联合服务中心”,加强对中小企业指导;20世纪70年代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融资困难,改善外汇政策、奖励出口,由“财政部”设置“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协助业者资金周转。1974年5月由“经济部”工业局通过各部会与相关单位的协助,成立“中小企业联合服务中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辅导。1975年7月实施新银行法,该法规定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专门银行——中小企业银行。1977年8月“经济部”配合中小企业银行的设立,共同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部门”,协助中小企业资金周转。1979年在“行政院”“科学技术发展方案”下,协助中小企业技术合作与产品指导;并根据发展的需要,分别于1973年、1977年及1979年进行“中小企业指导基准”第2次、第3次及第4次修订。

四、中小企业处指导期(1981—1990年)

1981年1月“经济部”成立“中小企业处”,依据组织条例结合产、官、学构建中小企业指导体系。根据实际的需要,1982年“中小企业指导基准”进行第5次修订;1987年7月起“行政院”实施“辅导中小企业方案”,来应对台币升值、劳工运动及环保意识抬头冲击等国际环境大变化;以出口为主的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为迎接大环境的转变,通过海外直接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基地,“行政院”亦以此为契机,于1987年8月至1989年7月两年期间实施“辅导中小企业方案”。

五、法令指导期(1991年以后)

鉴于台湾地区经济的发展,政府将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转型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及信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方向作为其政策重点。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产业高度化促进条例”及“公平交易法”分别于1991年及1992年实施。1991年根据需要“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变更其中部分中小企业适用范围及定义;1995年9月第1次修订“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并开始由“经济部”中小企业处逐年发行《中小企业白皮书》;此外,1994年8月在“行政院”设立“中小企业政策审议委员会”,进行中小企业健全发展相关事项审议;于2000年再次增订或修订“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并延续使用迄今。

有关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产、官、学结合的指导分工概况,详见图22-1所示,以及台湾地区根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分工的中小企业指导体系,详见图22-2所示。由前面数据得知,相关专业的分工都各具特色,使整个制度能够全面地按照制度指导的相关策略进行推动。在此一架构下,中小企业健全经营上的合作,使生产力能获得提升,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创造经济繁荣与促进社会安定。

图22-1 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产、官、学结合的指导分工概况

资料来源:陈明璋:我国中小企业的辅导政策(上、下),《产业金融》,1989年第64期、第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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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2 台湾地区根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分工的中小企业指导体系

资料来源:“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中小企业白皮书(1999年版)》,1999年。

中小企业政策的实施体制及政策辅导体系

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政策,主要以“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核心政策。该条例自1991年实施并经多次修正,共分为总则、融资与保证、经营管理市场与产品的开发、税捐的减免、公共采购或公共工程的配合发展、附则等六章。根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一条所述,该条例目的在于协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环境,推动相互合作,并辅导其自立成长,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全发展[4]

依据该条例所另行订定的相关规定包括“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建立及辅导办法”、“中小企业开发公司设立营运管理办法”。而“中央”主管单位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为落实对中小企业提供广泛辅导,根据上述相关条例及办法构建起完整而缜密的辅导体系,大致包括下列十大体系:

(1)财务融通体系——财务结构改善的指导与协助,提供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提高企业竞争力。

(2)经营管理体系——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全发展,协助构建相关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效率。

(3)生产技术体系——通过协会及研究机构,指导中小企业提升技术水准;适时导入新技术及自动化,加速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准。

(4)研究开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升台湾地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5)情报管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对信息管理制度的构建,同时利用信息提高业者的经营效率。

(6)工业安全体系——对工业安全及工业卫生给予技术指导,协助中小企业构建工业安全制度,改善工业安全问题。

(7)污染防治体系——推动环境保全与工业发展并进,协助中小企业解决对污染的改善与污染防治问题。

(8)市场营销体系——提供并收集市场信息,协助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促进中小型商业经营转型,提高经营效率及服务质量。

(9)相互提携体系——推动扩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并利用企业的个别资源,加强竞争力的提升及新事业的开发机会。

(10)质量提升体系——促使中小企业全面性产品质量提升,并推动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的“认定证”。

前面的十大辅导体系中,除了“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之外,有关中小企业的“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方案”、“振兴传统产业政策”在其他散见于其他通用性的产业政策或推动经济建设的诸多方案中,则是最重要的3项方案。

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措施

台湾地区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措施,按“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强化计划”[5],其主要计划目标如下:

(1)融资——由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出资,实施对扩大企业高度化,予以特别优惠贷放。

(2)工场用地——通过公营事业土地的有效而弹性运用,协助中小企业设置工厂。

(3)R &D(研究与开发)能力的提升——在公民营机构、大学等设立中小企业培育中心,促进新产品及新技术的开发。

(4)加强指导——指导中小企业水平提升及结构性转换,改善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

(5)人才的培养——与财团法人“中国(台湾)生产力中心”共同设立中小企业人才研修中心,培训所需的相关人才。

(6)市场的开拓——指导中小企业业者,如何获得政府机构的投标资格,举办中小企业相关产品的展示会。

台湾地区中小企业的特质

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成为台湾对外贸易开拓的先锋,其在台湾地区的经济增长贡献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近年来更是发展中国家所注目之焦点。虽然学者与专家们对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评价不一,唯对中小企业所持有的特质却有一致的见解[6],其中包括:

(1)业者具有高度的出口意愿。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以出口为经营基本方针,在台湾地区的大企业主要以岛内市场为主的环境下,中小企业只有努力探寻岛外市场。过去很多中小企业的对外贸易依赖外国商人提供信息来拓展市场;近年来通过自我努力,创造品牌、开发市场,将产品销售到世界各地。

(2)业者具有高度的自给能力。因中小企业无法与大企业相比,得以受政府的补助生存;且因中小企业数量多而受补助条件又不够,导致很多中小企业的发展抱着“自生自灭”心态。资金调度与人才雇用等所有一切均须自行调度,倘若无法自行筹措调度处理,则可能面临破产局面。

(3)业者具有高度的应对能力。过去数十年来内外环境变化相当大,除了因国际能源危机导致经济衰退及通货膨胀外,近年来又受经济自由化冲击及汇率变动因素,台湾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大幅下降。但中小企业在生产结构调节及以比较优秀的生产设备投资中,创造出更多、更高的附加价值。

(4)业者具有旺盛的企业家精神。因为中小企业在经营上具有充分的自主权,经营业者都抱着旺盛的企业家精神。为了利润的提升,不计较工作时间;为发展事业克服困难、冒险患难均在所不惜,致力于出口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此一勇敢迈进的精神值得称赞,甚至于遇到挫折,愈战愈勇,百折不回。

(5)业者经营的合作对象变化多端。中小企业对相关产品一旦接单确定后,便会全力以赴,努力争取时效,满足国外业者的质量要求,克服一切可能的困难,只要有高额利润可图,尽可能满足对方要求。甚至于对产品的开发,极具弹性和多元。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发展上相当自由且具动态感。

(6)业者容易分散经营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在所难免,但任何大企业一再遇到风险,必然会三思而后行。惟中小企业的成立,因经营上的掌握容易,在同行之间的携手合作下,一般都能够将风险降低、抑制在最低限度。

结  语

总而言之,中小企业政策的实施是否成功,其关键在于制度是否健全。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环境变化中,定期对中小企业指导政策加以评价仍有其必要性。由于中小企业的行业多,要制定一个完整且能适应所有中小企业的指导策略,确实有其困难。原则上,采用既定的方针来决定方向与目标,对琐碎事项则以柔软态度去应对[7]

就整体而言,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在结构性转变下,目前所出现的问题重点在技术、人才、资金及土地等方面。政府的执行单位——“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要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中小企业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在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中扮演着“架桥牵线”的角色。

参考文献:

戴肇洋:《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之研究》,台湾综合研究院,1999年。

刘成基:太平洋盆地经济圈形成下——台湾地区中小企业的作用,引自日本中小企业学会:《地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同友馆1991年版。

马凯:台湾经济发展策略与中小企业,《第一届中小企业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4年。

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2005年及2006年中小企业白皮书》。

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台湾地区中小企业经济活动报告》,1986年。

田园哲男:《战后台湾经济的实证研究——台湾中小企业的作用与课题》,八千代出版2005年版。

许文志:《迈向21世纪台湾中小企业经营策略》,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

【注释】

[1]李宗哲:中小企业辅导政策与经济发展,引自于宗先、李诚:《经济政策与经济发展——台湾经济发展之评价》,财团法人中华经济研究院,1997年,第251页。

[2]胡名雯:中小企业与台湾经济发展之关系的探讨,引自《第二届中小企业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经济部”,1996年,第133—148页。

[3]吴荣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之政策——台湾经验,Conferences on Experiences of Economic Reform within APEC,Institute of Policy Studies Victoria University,July 1999.

[4]周添城、林志诚:《台湾中小企业发展机制》,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9年版,第35—40页。

[5]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八十八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辅导体系成果专刊》。

[6]于宗先: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第一届中小企业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4年,第5—17页。

[7]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2006年中小企业白皮书》,第2006—20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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