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的重点任务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要处理的四大关系
未来一段时期是规划区工业化加速推进的重要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将大幅增加,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环境保护压力更加突出;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规划区的工业实力不强,区域竞争力较弱,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不多,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重开发、轻保护的传统发展惯性依然较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绩综合考评体系尚未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整合、强化污染综合防治的宏观统筹机制形成仍然存在障碍。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要正确处理好上述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以下四大关系。
(一)生态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
生态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互为补充、相互制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为改善和提高生态建设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
江西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排第四位,生态优势明显,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奠定了较好的生态基础。同时,作为欠发达省份,江西以工业发展带动全省经济全面发展的强烈愿望,以及在近5年内以传统工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使工业经济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目前规划区聚集了全省主要的支柱产业,产业类型中传统产业占比偏高,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要实现规划区环境友好型工业的快速增长,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生态建设模式刻不容缓。因此,确保将工业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生态承载力之内,实现规划区生态建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是规划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节能减排与工业产业发展的关系
节能减排是衡量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江西节能减排位居全国前列,“十一五”前四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7%,离国家规定的下降20%的节能目标仅差3.3个百分点。作为全省工业产业集聚地,规划区节能减排面临较大压力。区内工业产业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汽车钢铁、医药制造、化工等重工业,资源密集型特征明显,这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和化工行业都属于高污染、高消耗行业,对资源的依赖性也很强;同时,实行节能减排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意味着企业的生产成本会提高,导致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市场动力不足。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在政策导向、市场的准入和退出等方面强化节能减排的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要将节能减排作为规划区工业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与节能减排的高度契合,根据规划区的产业定位,在铜、钢铁、汽车、化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使节能减排成为区内工业产业独具特色的优势之一。
(三)企业关停并转与工业产业稳健发展的关系
根据规划区“两区一带”功能分区定位,沿湖三千米以内现有企业将实施搬迁,同时对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成本高、缺乏资源、市场前景不好、规模小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另外,产业聚集的实施,也将导致区域内相当数量企业的重新洗牌。上述类型企业的整合将引起厂房、设备、人员等生产要素较大规模的迁移,规划区实现工业稳健发展将面临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关停并转从来就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产业问题,由于环节多、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影响大,处理不当将有可能上升为社会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动摇工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因此,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好这一系列问题,保证工业产业的稳健发展。
(四)工业布局与行政区划的关系
规划区在行政区划上分属9个设区市的38个市县区,行政关系复杂,各地在资源分布、产业布局、工业发展进程上存在较大差异,产业存在一定重复。规划区工业产业的重新布局,必然导致行政区域间利益的再分配;部分县域支柱产业的缺位,也将对其财政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使其快速发展的强烈愿望受到抑制。如何协调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关系,是规划区成功与否的关键保障。因此,要通过行政和市场相结合的途径,建立有效的利益调整机制。一方面,省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多层面的有效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同时,对规划区内各县市的支柱产业进行定位,明确不同的产业类别和发展规模,实施有效的区域补偿,建立针对不同县域产业特点的差别化政绩考核体系;另一方面,在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大前提下,在整个产业布局的构建上适当兼顾各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合理运用非行政化手段,积极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实现整个产业带上不同地区的产品互补、利益共享。
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的六大重点任务
未来10年,规划区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突出特色、严格准入、优化布局,以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以骨干企业为依托,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项目集聚、产业集群,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
(一)对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成本高的企业实行关闭停产
分区域、分阶段对现有污染企业进行整改,前5年集中整治鄱阳湖流域尤其是上中游地区的重污染企业,对仍然达不到国家排污标准的企业,强制令其关闭停产,初步实现鄱阳湖流域重污染企业全部停产。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0年要减少1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0年要减少10%以上。到2020年实现规划区整个区域排污情况的综合治理,使得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5%以上。
(二)对缺乏资源、市场前景不好、规模小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
制订分地区、分年度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工艺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长期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整顿工作。至2015年,“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194.71万千瓦,淘汰小炼铁能力150万吨和小炼钢能力315万吨,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955万吨。通过淘汰火电、钢铁、建材、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1万吨;通过淘汰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产能,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5万吨。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市、县(区)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同时加强对已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后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三)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的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对不同类别企业实行电价、地价、税费差别政策。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以技术改造、企业重组、优化布局、淘汰落后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力水平。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向品牌效益型转变。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使规划区大中型企业总体技术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水平,重点骨干企业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五)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
以南昌为核心,通过资源的集中配置、政策扶持力度的强化和非均衡的市场化手段,实现重点领域的有效突破,逐步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高技术产业群体和区域性局部优势。大力引进高技术企业,承接高技术产业转移,加快高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人才、资金和技术向产业基地集中,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培育和壮大一批各具特色、产业集聚度较高、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高技术产业集群。用高新技术的手段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促进产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以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为依托,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光电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铜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航空产业等五大基地为核心,重点发展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生物医药、铜冶炼和航空工业。加强新兴产业政府引导,推进校(科研院所)企合作,突出自主创新,实施重大项目突破,促进各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形成产业配套合理、专业分工清晰、集群效益明显、功能配备完整、资源共享充分的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到2015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配套建成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实现新兴产业的高端化、规模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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