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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游乐项目的游客安全管理

时间:2023-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水上世界也属游乐园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是专供游客游泳或进行嬉水等水上游乐运动的场所。各种水上游乐设施必须认真执行《水上世界安全卫生管理规范》。谢绝不符合游艺机乘坐条件的游客参与游艺活动。水上世界的活动更要在广播中反复宣传,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游乐设施动作结束时,操作服务人员应提醒游客安坐不动,待设备完全停稳后方可打开保险带、扣等,指挥游客依次从出口离开。

一、景区游乐项目的游客安全管理

(一)游乐园项目的游客安全管理

这里所指的游乐园项目主要是指游艺机类的游乐设施,即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回转、场地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客游乐的现代机械设备组合;也包括承载游客在水面上进行游乐活动,由机械动力驱动、人力驱动或由游客自行操纵的设施。水上世界也属游乐园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是专供游客游泳或进行嬉水等水上游乐运动的场所。《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2日发布)中规定,游乐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定制度和程序时,应考虑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人员要求

机械游乐设施操作人员以及快艇、电瓶车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项目技术培训、考核,获得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对于快艇驾驶人员景区应对其驾龄作出规定;严禁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可能突发生理失控的操作人员上岗操作;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应急事故处理的培训,熟练掌握如火灾、机械险情、游客突发疾病等事故的处理方法。

各种水上游乐设施必须认真执行《水上世界安全卫生管理规范》。要配备一定数量经过培训合格,掌握拯溺救生知识与技能的监护救生人员。

2.安全服务要求

游乐设施投入运行前,操作人员应按照“日常点检表”(《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标准》GB/T 16767—1997附录A)对设施进行日常的检查;景区指定的安全检查人员也应在每日运营前进行例行检查,没有安全检查人员签字的设施、设备不得投入营运。若发现问题应通知部门主管,并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工程部维修,并在设施上悬挂“设施检修中”标识,经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能继续营运。

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应根据游乐设施的特点进行无人情况下的试运行不少于两次,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开机营业。操作人员在运行前应检查设施相关配套辅助用具的合格情况,如立体眼镜、配套安全装置、救生衣等,发现配套用具不合格或未齐备的情况严禁运行。

各游艺机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游客须知,并通过广播和操作人员口头说明,告知乘坐游艺机的注意事项。谢绝不符合游艺机乘坐条件的游客参与游艺活动。水上世界的活动更要在广播中反复宣传,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游客上游乐设施后,操作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帮助游客佩戴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带、护肩、救生衣、搭接杆及其他护具等,并告知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技巧以及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操作服务人员根据设施运行要求,做好封场工作,确认无人进入危险区域后开始操作。

开机前先鸣铃提示,确认无任何险情时方可再开机;游艺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严禁擅自离岗;密切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个别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游乐设施动作结束时,操作服务人员应提醒游客安坐不动,待设备完全停稳后方可打开保险带、扣等,指挥游客依次从出口离开。

其他注意事项有:游乐器械的两次运行之间,必须间隔合理的时间、空间和距离;对于可预见的事故易发部位,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提示标识,并安排人员就近做好紧急情况的处理准备;遇有紧急事故发生,服务人员应立即参与抢救和疏散游客,执行相关紧急预案的程序规定;遇冰冻、雷雨、大风等影响安全的恶劣天气应暂停营运,景区管理方应当对各种天气下设施是否正常营运作出规定。

每天营运结束时,操作人员应按照“日常点检表”做好使用完成的检查;将设施停靠在规定的位置,做好防护措施;关闭电源;根据设施保养需要完成每天的保养工作;将当天的“检察日报表”整理、汇总、保存。

对于水上世界,还应当随时向游客报告天气变化情况;做到安全使用化学药品,每天营业前对水面和水池底除尘一次;凡具有一定危险的项目设施,在每日运营之前,要经过试运行;每天定时检查水质,用水的安全、卫生和水质的标准应符合GB 8408、GB 9667、GB 5749、GB 9665和《水上世界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3.设施设备要求

景区添置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游艺机必须到通过国家认可的游艺机生产厂家购买,进口的游艺机、游艺设施应按商检的有关规定办理。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装完毕后,经调试、负荷试验,运转正常,由运营单位的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劳动、技术监督部门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根据游乐设施申报制度,不同级别的游艺设施应向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游乐设施除了进行日、周、月、节假日前和旺季开始前的例行检查外,设施设备必须按规定每年全面检修一次。在检修时对关键部件,本单位无力检测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检验单位进行检验,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转。

开放夜场的游乐园(场),其主要通道和公共场地应设有充足的灯光照明设备。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自身亦应有灯光照明。

水上世界的管理还应关注以下几点:

(1)各水上游乐项目均应设立监视台,有专人值勤,监视台的数量和位置应能看清全池的范围;(2)水上世界范围内的地面,应确保无积水、无碎玻璃及其他尖锐物品;(3)各游乐场所、公共区域均应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通畅;(4)各游乐区域,除封闭式的外,均应按GB 8408的规定设置安全栅栏;(5)严格按照消防规定设置防火设备,配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6)有报警设施,并按GB 13495设置报警器和火警电话标志;(7)在人群比较拥挤隐蔽的场所应当装置监视器;(8)露天水上世界应设置避雷装置;(9)有残疾人安全通道和残疾人使用的设施;(10)有处理意外事故的急救设施设备。

4.医疗急救设施

游乐园(场)内应设置为游客服务的医务室,医务室位置要合理,标志要明显;医务室应备有常用救护器材,能应付突发事故中伤病员的急救工作;医务室应配备具有医士以上资格的医生和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能为游客进行一般性突发病痛的诊治和救护。

5.档案要求

景区必须建立完整的单机档案和人员培训档案。把设备购置、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定期检查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修和更换零部件情况、油料情况等,包括图纸和文字以及运营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教育、考核情况,全部记录存档备查。

(二)野生动物园的游客安全管理

近年国内动物园屡次发生动物伤人事件,造成多位游客和工作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多与当事人思想麻痹大意,认为人工饲养动物比较温顺,攻击性弱,因而忽视操作规程或管理疏漏有关。因此,园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定制度和程序时,应考虑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人员要求

景区各岗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导游、动物饲养员、环境清洁员、兽医、动物表演主持人等岗位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岗位技术培训、接受园区动物习性、特点、操作注意事项的特殊培训,并经考核,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并接受应急事故处理的培训,熟练掌握如火灾、车辆在猛兽区出现机械故障、游客受动物袭击等事故的处理方法。

2.安全服务要求

在动物放养区设置专人维护游览秩序,保障游客安全;游客在动物放养区追逐、打逗动物时,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耐心解释违反安全须知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后果;游客在园区内受到伤害时要及时处理,并解答游客提出的各种疑问;游客在园区内出现意外,如:突然晕倒、跌伤等,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救助;在凶猛动物放养区,游客遇到危险时,要及时对游客进行保护,并护送到安全的场所;动物进入繁殖期时,工作人员要尤其加强对动物的看护,严防游客受到伤害。

设置专人维护游览车安全游览秩序;发现游客在猛兽区开启车门窗、将头臂探出车外等情况时,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耐心地解释违反安全须知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当游览车在凶猛动物放养区出现故障时,司乘人员应守护好门窗,确保游客安全。

游客使用自备车游览时,景区应当向游客发放自备车游览须知;如发现游客在凶猛动物放养区开启车窗、下车等情况时,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制止;自备车辆在凶猛动物放养区搁浅或出现故障时,管理人员发现或接到游客的求助信息后要及时进行处理,严禁游客下车自救。

利用高架桥等游览通道步行参观凶猛动物展区,应当设立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并设专人看护;发现游客翻越防护设施要及时制止并耐心解释违反安全须知可能带来的后果。

游客在观看动物驯化表演时,要在凶猛动物的驯化、表演场与游客的观赏台之间设置隔离设施;在驯化或表演需要游客参与时,驯化员要根据动物的表现、表演要求选定适宜人员,确保参与人员的安全;驯化或表演的凶猛动物逃逸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动物,以保证游客安全。

3.安全标识

在野生动物园入口处,设立入园须知,明确规定游客严禁携带宠物入园;在园区的入口处设立园区游览图,明确标记每个动物展区的确切位置及游览方式(车行或步行等),详细说明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在紧急状况时的求助方式;在车行区和步行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设立标识,明确游客的游览方式;在凶猛动物放养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明确标有“动物凶猛、关闭车窗、严禁下车”等类似的警示标识;较温顺的动物在进入繁殖期时,部分动物对人有明显的攻击行为,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动物进入繁殖期,请勿靠近”等警示标识;在“神经质性”动物放养区(如:长颈鹿、羚羊等),必须设立“动物易惊”等类似标识,并详细说明游览时的注意事项;在园区的醒目位置设立防火标识;门票或景区游览手册上应标有野生动物园游览路线及安全须知。

4.设施设备要求

景区应建立景区设施设备一览表,并对景区设施设备采取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特别是对于直接涉及游客安全的某些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这些设备包括景区游览车、动物的隔离栅栏、动物笼舍的门和其他防护设备。

其他安全设备的要求参见游乐园项目的游客安全管理第3点。

5.医疗急救设施的要求

(参见游乐园项目的游客安全管理第4点)

(三)漂流项目的安全管理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旅游者在特定水域,利用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国家旅游局,《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亲水性,漂流旅游可以粗略分成亲水性弱的漂流旅游和亲水性强的漂流旅游两种,浙江省的天目溪漂流和武夷山都是属于亲水性弱的漂流旅游。漂流旅游因其观赏性或刺激性而受到旅游者的欢迎,但作为一种特种旅游活动,漂流旅游尤其是亲水性较强的漂流旅游的危险性也是比较高的。

为了加强漂流旅游安全管理,保护漂流旅游者,促进漂流旅游有序发展,国家旅游局特于1998年4月7日颁布了《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要求,浙江省也颁布了《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务规范》(DB 33/475—2004)的暂行办法和规范,对漂流企业的资质审批、漂流企业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漂流事故处理程序、漂流工具的管理、操作人员的管理、漂流环境卫生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1.漂流水域的要求

漂流的水域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漂流旅游活动应当在当地水运部门考察核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内进行;水域的宽度、深度和水文地理情况适宜组织漂流,无可致漂流工具翻覆的漩涡和暗礁;水域两岸地质情况良好,无滑坡、崩岸等危及漂流安全的隐患;漂流经过的地域社会治安和自然安全情况良好,无危害游客安全的野兽出没;漂流水域内不得留有监视盲区,深水区、危险区至少设置一名安全救生人员;对容易发生危险的水域部位,应有明显的提醒游客注意的警示标志。

2.漂流设施和工具的要求

漂流设施、工具安全可靠,漂流工具需经有关部门检验,持有载明乘客定额、载重量、适航内容的合格证书;漂流设施、工具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使用有事故隐患的漂流设施、工具;严禁使用超过安全期限的漂流设施和工具;核定载客量;配备足够的安全救生装备;有专供漂流工具停靠的码头,码头上亦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救生设备和服务设施。

3.漂流工作人员的要求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专门培训,技术熟练,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书;漂流救生员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经专门培训,掌握救生知识与技能,持证上岗;熟悉漂流操作程序、安全规章制度和知识,并能熟练地使用安全救生设备进行救护运动;向游客宣讲漂流旅游安全知识,介绍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设施及使用方法,说明漂流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救护办法;婉拒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病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和残病人等参加漂流活动(在漂流售票处等地应有醒目告示);由旅游者自行或参与操作河流工具进行漂流的,应由专职工作人员事先将有关注意事项详细告知旅游者,并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地段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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