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中国式直销企业的模型
中国式直销企业首先必须是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必须是符合中华民族现实需要的高新科技产品;其价格应比同类产品要低,而质量应是同类产品的佼佼者。
其次,中国式直销企业是合法的直销企业,按《直销管理条例》进行了登记申请并获得了批准的企业。
再次,中国式直销企业必须有一套优秀的营销计划,能够根据中国国情、民族风情制定营销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就是振兴中华民族,强调爱国热情。营销计划体现其创新性、文化性与发展性。
最后,中国式直销企业必须有一套严谨而高级的培训计划,拥有一批优秀的培训讲师,能运用各种培训方式使公司直销员端正态度,掌握产品知识,培养直销员的各种能力,开发其潜在智能,而且能实事求是地讲明直销以及产品的性能、功能、优缺点。
优秀的企业和培训手段会训练出一支过硬的直销员队伍,这支队伍随着不断增加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在不断地扩大。他们在推销产品的同时也会用各种方式传播精神文明,造就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直销员大军,依靠这一支大军的共同努力,不仅会给每一个直销员带来锻炼、提升的机会与丰厚的薪酬,也会给企业带来荣誉与利润。
中国直销企业的产品需要不断拓展,因此要有一支过硬的科研队伍,能够为适应人民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研制出更多、更新、更好的直销产品来。
中国直销企业的队伍需要不断拓展,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成为公司的直销员,他们不但在第一线销售公司的产品,还宣传公司的理念,同时也在自觉地、无薪酬奖金地为公司发展新的直销员。
中国直销企业的品牌将会不断地拓展,随着产品、队伍的扩大,再通过公司的各种公关、广告活动,使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得到不断提高。
中国直销企业的营销也将会不断拓展,借助优秀的营销计划,公司的营销也会不断发展,不但在国内广阔的市场不断拓展,而且也会在国外发展壮大,最终能与国际著名直销公司一争天下。
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实施之前,我国直销市场上存在着以下三种类型的直销企业:
第一类:过去按多层次直销方式进行经营的公司。
它们面临营销计划的全部改变,这不但要抛弃已经习惯的市场计划,而且要采取一种全新的市场计划与营销方式,还要适应这些变化对原来直销队伍带来的震撼与动荡,但不改又不行,企业已经投入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下去,不经营是不可能的。因此总有点无奈与被动,其中最典型的是安利公司,正如安利全球执行副总裁、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李锦芬所说:“按直销新规定做事,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第二类:以天狮、新时代等直销公司为代表的国内民族直销企业,它们有着厚实的直销基础。
它们也要改制,但较容易,不至伤筋动骨,对它们来说,应该视两个条例的颁布为一大发展的机遇。利用这一机遇,对长远计划和近期计划都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用两个条例给直销公司发展提供的空间,好好地进行策划,不仅为公司自己的发展,也为中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较大的贡献。
第三类:具备成为直销公司的条件,还没有搞直销或者准备搞直销的企业。
《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给它们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保障,它们完全可以不用摸索,不用探路式地采用直销方式来组织公司的营销,并求得一个大的发展。吉林省辽源市奥能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一个例子,它生产的保健品奥能系列产品经有关部门鉴定与试用,具有很好的效果。当两个条例即将颁布的信息传出,它就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聘请专家,进行策划和申报直销公司的准备工作,成为两个条例颁布后第一家报批的新公司。
当然了,对新直销公司来讲,也有不利的一面,这就是缺少成熟的经验,要组建一支有实力的直销团队还需要努力与时间,这与老的直销公司相比,当然会困难得多。如何尽快组建有效的直销团队可以说是企业能否迅速打开局面及盈利的关键,这里需要创意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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