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员工培训与开发的效果评价
1)评价的内容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的效果评价工作可以从三方面进行:
(1)后果评价 即如果不实施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将会有什么后果,属于反面评价。
(2)效果分析 即进行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后收到了什么样的效果以及效果的程度如何,属于收益评价。
(3)项目评估 即对培训项目本身进行得如何开展系统分析,最终对项目做出评估,属于项目整体评价。
当然,无论哪种评价方式其根本点是一致的,只是着眼点不同而已。
2)评价的方法
在人力资源开发效果评价中比较常用以下几种方法:
(1)测试比较评价法 人力资源开发项目实施前和结束时分别用难度相同的测试题对受训者进行测试。如果受训者在培训结束时的测试成绩比培训前有明显提高,则表明经过培训确实增加了受训者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2)工作绩效评价法 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结束后,每隔一段时间(如3~6个月)以书面调查或面谈的形式,了解受训者在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如工作量有无增加、工作素质有无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是否增强等,从中可确认培训工作有无成效。有的工作也可以用定量工作绩效评价方法,从定量的角度衡量培训工作的成效。
(3)工作态度考察评价法 考察受训者在培训前后工作态度的变化。如通过培训,受训者在工作上确能表现出高度的热情、良好的工作态度、极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等,则表明培训工作具有成效。
(4)工作标准对照评价法 通过了解受训者在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能否达到工作标准来判定培训工作有无成效。
(5)同类员工比较评价法 比较受训者和未受训者的工作,以此比较结果对培训工作的成效作出评价。如果两者在同样的工作上,在培训前工作成绩相差无几,而其中一个经过培训后工作成绩明显提高,则表明培训工作具有成效。否则,就说明培训效果欠佳。
(6)参考主管或下属意见评价法 教育培训结束一段时间后,培训部门以书面调查或面谈的形式,向受训者的主管或下属了解其工作上的表现。如果主管认为他们工作上有所进步,工作效率有所提高,或者下属认为他们的领导能力有所提高等,则表明培训工作具有成效;否则就可以认为成效不大或无效。当然,采用这种意见作为评价的依据时必须考察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以上方法都遵循一个共同的准则:凡是能够提高工作绩效的培训均被认为是有效的。在实际的评价工作中,可以同时使用几种办法,以增强效果评价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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