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功能的发掘
简·雅各布斯的《城市经济》(1969)颠覆了农业发展在先的“教条”——人们习惯上以为村庄最初都是些简单的农业单位,然后渐渐成长壮大,城市正是缓慢而直接地从这些村庄演变而来的,认为包括农业劳动在内的农村经济,都是直接建立在城市经济和城市劳动的基础之上的。雅各布斯认为城市是经济的主要发祥地,即使是农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也是在城市的发展之后。这一点,从中国的沿海地区农村的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城市固有的劳动分工和交易,产生了技术革新和机会,而农村的生产技术和新的生产方式都是从城市引进、转移或以其为模仿对象的。她说确实找不到先提高农村生产力而后再提高城市生产力的办法,进而甚至推断史前时期的农业和畜牧业也产生于城市,“事实上,持续发展、相互依赖和独具创造性的城市经济为多种新产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而农业只是其中之一”。
城市,因此可以说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伟大、最复杂的作品。究其本源,军事防御和商业职能分别构“城”建“市”,方最终整合为“城市”。城市的本质是发挥聚集效应,只不过由于动因和手段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结局。人类在发掘城市的功能上走过不少弯路。公元前6世纪,希腊出现了数以百计的独立城邦,雅典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它起初是一座市场型的城市,通过与其他地区的自由贸易来生存。后来在与波斯的交战中,雅典获胜,完全取得了对同盟的控制权,对其他城邦发号施令,把城邦成员自愿缴纳的财物变为向自己交纳的贡品。雅典采用征服与索贡的体制,终于引发了战争,它与斯巴达之间的伯罗奔尼撤战争(前431—前404年)最终毁掉了希腊。罗马是同样的例子。罗马经济注重征集剩余农产品而忽视生产活动,用征服和索取贡品来供养它的人口。4世纪和5世纪,日耳曼部落从北部入侵,打乱了罗马征集体系。刘易斯·芒福德(1961)认为,罗马城市应被称为“寄生体制”。其中的教训显而易见:建立在自愿贸易基础上的城市才能生存,而建立在强迫性转让支付基础上的城市无法长久存活。
商业城市的兴起,则完全不同于前者。历史上第一批以市场为基础的城市出现的动因,一是权力分散,这些城市不能索要贡品,只能用自己生产的产品与别人的产品交换;二是当时农业劳动生产力相对较低,城市光靠邻近地区的农产品无法满足需求,因此不得不在较大的区域里进行贸易活动。这样,城市之间的竞争引起了生产和商贸的革新,城市生产者迫于竞争压力采用新的生产技术,使其产品价格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
这种商业城市的主要领域是经济活动,根本的驱动力是“合理化”精神。所谓“合理化”,主要表现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关系的改善两个方面。首先,商品经营者追求利益的活动,迫于竞争的压力,必然重视管理,重视效率,进行成本核算,使投入小于产出。其次,平等、互利、信誉、责任乃至法律诸观念要素在经济活动中与交往行为相契合,使合理化得以贯彻。在其中,合理化就是根本的力量。由于商业城市抛弃了专制的统治方式,在新的“合理化—法制化”的结构形态中,个人的行为摆脱了无计划、无系统的特点,他的整个行为服从于某种前后一致的条理和规范,他的生活几乎具有一种“企业经营的特征”。同样,企业行为要按照资本核算的结果来进行。由此可见,明晰的产权,自由的市场,合理的技术,形式法律的规则,经济生活的商业化,构成了商业城市的内涵。
商业城市不仅带来产品和财富,也不啻为亿万人创造了一种新的现实,它还塑造了人们对现实的新看法。它在各方面与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发生冲突,对正义、爱情、力量、事业、美都重新下了定义。当然,商业城市的内涵并非一成不变,它随着环境的演变而不断被改写和充实。我们不妨来简单回顾一下世界商业城市发展的历史。在重商主义和早期殖民主义条件下,从15世纪到18世纪,西欧确立了城市发展的基础。从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晚期,产业资本主义成为主宰西方世界生产和交易的主要力量。财富不只是由贸易带来,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被制造业创造。到19世纪末,工业资本主义被垄断资本主义所取代,铁、钢和纺织品等典型产品的制造商开始发展大规模生产,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提高了,进入了“大众化消费阶段”,近代意义上的商业城市得以崛起。自1950年以来,城市发展开始呈现全球化现象。在全球范围内,商品和服务已经扩展,品牌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贸易范围进一步扩大,垄断资本主义逐渐被转型中的“公司资本主义”所代替。经济发展到今天,主要商业城市承担起研究开发、管理控制等职能,在一小部分城市的核心经济活动中,金融机构起着控制和促进全球经济的作用。城市边缘则为世界范围的消费提供廉价劳动力,并生产低成本的产品。这表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进入了较高水平的城市发展阶段,新兴的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较低水平的城市发展阶段。从全球范围看,推力和拉力导致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移动,推动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反映出经济发展与城市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城市因经济的活力与创新而发生盛衰变故,城市的发展引起的各种问题,只能通过创新来解决,城市过去的成就不能保证将来的发展,“因为向经济增添新工作的过程一旦停止,经济停滞就会发生”(雅各布斯,1969)。
中国的城市发展史很有特点,值得研究。傅衣凌(1989)将明清时代的城市经济区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开封型城市”,其二是“苏杭型城市”。前者是典型的亚洲的消费城市,又是封建地租的集中地,工商业是地主的附庸物,是为城市的地主服务的;后者虽然也是封建地租的集中地,但工商业的比重较大,并且是面向全国的,另外还有不少与工商业生产直接相关的新兴市镇,如盛泽、濮院、枫泾等。工商业发展是导致苏杭型城市和新兴市镇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赵冈(2006)则把中国城市分为政治意义很强烈的“城郡”(指行政区划的治所)和基于经济因素而自然形成的“市镇”,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和市镇两者的性质不同,发展的过程也相异,强调宋代以后,“大中城郡的发展完全停顿,城市化的新方向转到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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