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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债务资金有哪些

时间:2023-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狭义上的项目融资,仅指以项目的资产作为抵押来取得筹资的活动,即“通过项目进行融资”。按照项目融资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项目主办人将成立一家新的项目公司,由其专门负责项目的筹资。1.以项目为导向项目融资至少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和贷款人三方参与。因此,项目融资较之传统融资,融资成本较高,这主要与贷款人有限追索而承担较大风险以及在项目融资的前期繁复的工作有关。

2.5.1 项目融资概述

2.5.1.1 项目融资的定义

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与传统的筹资方式相比,这种融资方式能够更有效地解决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问题。

尽管项目融资已有30多年的实践,但作为一个金融术语(或学术术语),到目前为止尚无一个准确的公认的定义。一般认为对项目融资的定义大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一个新项目、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一切融资活动或方式,即“为项目进行融资”。狭义上的项目融资,仅指以项目的资产作为抵押来取得筹资的活动,即“通过项目进行融资”。本书主要讨论狭义的项目融资。

狭义项目融资较有代表性的定义如下。

美国银行家P.K.Nevitt在其所著《项目融资》(第5版)中给出定义: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经济实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

美国财会标准手册给出定义:项目融资是指对需要大规模资金的项目采取的金融活动。借款人原则上将项目本身拥有的资金及其收益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而且将其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条件处理。该项目事业主体的一般性信用能力通常不被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这是因为其项目主体或者是不具备其他资产的企业,或者对项目主体的所有者(母体企业)不能直接追究责任,两者必居其一。

我国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计外资[1997]612号)中的定义: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的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它具有的性质:①债权人对于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和收入没有追索权;②不需要境内机构以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权益和收入进行抵押、质押或者偿债;③不需要境内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

上述定义虽表述不同,但都包含了以下最基本的内容:其一,项目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其二,项目融资中的贷款偿还来源仅限于融资项目本身,即完全取决于项目未来可用于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

2.5.1.2 项目融资的特点

按照传统的融资方式,贷款人将资金贷给借款人,无论借款人将借款用于投建何项目,贷款人看重的始终是借款人的信用,而非其所经营项目的成败与好坏;即便项目成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会有影响,这对于贷款人而言也不具有决定性作用,因为借款人还有其他资产可用于还贷。按照项目融资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项目主办人将成立一家新的项目公司,由其专门负责项目的筹资。项目公司以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收益来偿还贷款人的贷款,显然,贷款人看重的是该项目的经济性及其所取得的收益,项目的成败对贷款人能否收回贷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的区别可总结如表2-3。

表2-3 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的区别

基于对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区别的理解,可以明确项目融资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以项目为导向

项目融资至少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和贷款人三方参与。项目发起人组建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为独立法人负责项目的融资及还贷。贷款人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

由于以项目为导向,项目融资的基础是项目的经济强度,即项目的现金流和资产,而非项目发起人的资信。贷款人关注的是项目在贷款期间可产生的用于还款的现金流以及项目的经济实力,因此,必然会关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状况。

2.有限追索权

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借款人用以抵押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利。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仅限于项目发起人或第三人为项目提供的担保或保证,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有限追索的极端形式是无追索权,即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没有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资产和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项目发起人不直接承担任何债务清偿的责任。

有限追索的实质是由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不足以支撑一个无追索的结构,因此还需要项目借款人在项目的特定阶段提供一定形式的信用支持。

3.风险分担

为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各参与方之间进行分担。成功的项目融资的标志是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实现令人满意和有效的项目风险分担,也就是实现项目风险的分散化。

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将风险分配给最适合承担该风险的主体。这就要求项目借款人应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和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权的融资结构。

4.表外融资

表外融资也称非公司负债型融资,是指项目的负债不表现在实际借款人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一种融资形式。为进行项目融资,项目发起人组建独立的法律实体——项目公司,然后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由于项目公司独立于项目发起人,因此其借款不必反映在项目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

表外融资可以使项目发起人以有限的财力从事更多的投资,同时将投资分散和限制在更多的项目之中。而在传统融资方式下,项目债务是项目发起人债务的一部分,出现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使得项目发起人的项目投资与其他投资之间产生相互制约。

5.较高的融资成本

项目融资成本包括融资的前期费用和利息成本两个部分。项目融资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需要做大量的有关融资结构设计、项目风险评估、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一系列技术性工作,筹资文件比传统融资方式要多出几倍,需要几十个乃至上百个法律文件才能解决问题。前期费用自然较高。

同时,由于贷款人因有限追索权而承担较大风险,项目融资的利息成本一般也会高出同等条件的传统融资方式。

因此,项目融资较之传统融资,融资成本较高,这主要与贷款人有限追索而承担较大风险以及在项目融资的前期繁复的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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