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产业聚集与垂直分工的演进
前面的模型在适当的场合加入了中介组织,但没有讨论中介组织本身的发展,这方面的内容,对于农业产业区的发展而言应该说是比较重要的。只有各类中介组织不断发展并结网,才能形成真正的产业区。
5.6.1 中介组织发展的动态分析
总结前文的分析,垂直分工创造出了三个方面的剩余:交易环节的剩余S1、加工环节剩余S2和监督环节的剩余S3。总剩余S=S1+S2+S3。剩余在农户、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后,各方所得分别为γ1S、γ2S和(1-γ1-γ2)S,γ1和γ2均为0到1之间的数,且γ1+γ2≤1。
除了创造剩余之外,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组织成本的引入。农户需要付出成本来创建这个组织,并付出一定的成本来监督组织成员遵守组织章程。假定创建组织的成本为NC,监督的成本为MC,组织成本为:OC=NC+MC。按照奥尔森的分析,这种组织成本其实就是“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的成本,并且,在组织形式不变的情况下,行动者的人数(N)越大,行动成本越高,即有:OC’(N)>0,OC”(N)>0。因此,中介组织加入的净收益为:
NR=(1-γ1-γ2)(S1+S2+S3)-(NC+MC)
图5-4 垂直分工的动态图
在这种情况下,扭转趋势的一个办法是调整中介组织的内部结构,比如,在N>N2后,由原来的一级中介组织变为两级中介组织,在原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形成相应的分会等。当然,这种办法是否有效还要与加工、交易、监督的规模经济有关。换言之,中介组织的规模需要与加工、交易、监督环节配套,从而推动中介组织的发展,形成“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经济模式。图5-4的分析结果还显示,当N足够大时,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中介组织获得的剩余逐步增加,与企业的谈判地位逐步对等。政府应推动中介组织与企业的联合,成立协会组织,或鼓励中介组织入股或控股企业,变“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为“协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与此同时,当N>N2后,应引导合作经济组织选择合适的内部组织机构,要鼓励合作组织之间的联合,直至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套较为合理的专业经济组织体系。这样的话,就可以不断地避免单个企业进行加工、收购所可能遇到的规模经济的上限,可以由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多个企业来实现这一点。
5.6.2 企业发展的动态分析
按照前文的分析,企业获得的净剩余为:NR2=γ2S。
根据前文的分析,可知,NR2的形状和NR基本相似,如图5-4中的虚线所示。由于缺少了组织成本,所以,最高值来得更迟一些,在图中表现为N2>N1。
前文的论证已经说明,中介组织的参与使垂直分工得以迈过最初的“门槛”,最初参加的农户数量超过一定的阈值;随着参与农户数量的增加,中介组织的最优规模是N1,此后,理性的它会停止发展壮大,这使得企业的最优规模N2不能达到。按照前文的分析,此时仍然留下了分工的余地,会有新的中介组织参与进来,参与进来的中介组织的数量k1取决于N2和N1的比较,k1约等于N2/N1。在N达到了N2之后,理性的企业不会再发展壮大,除非它进一步加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如图5-1所示,出现第二轮的扩张;如果它不能实现扩张,按照前文的分析,会有新的企业加入,加入的企业的数量k2取决于农户数量N3和N2的比较,k2约等于N3/N2。
可以把不同阶段垂直分工的深化展现在图5-5之中。
第一阶段:参与分工的农户数为N(N<N1);中介组织数为1;龙头企业数为1
第二阶段:参与分工的农户数为N(N1<N<N2);中介组织数为k1=N2/N1;龙头企业数为1
第三阶段:参与分工的农户数为N(N2<N<N3);中介组织数为k1×k2,k1=N2/N1;龙头企业数为k2=N3/N2
图5-5 垂直分工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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