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市场细分的原则
企业可根据单一因素,亦可根据多个因素对市场进行细分。选用的细分标准越多,相应的子市场也就越多,每一子市场的容量相应就越小。相反,选用的细分标准越小,子市场就越少,每一子市场的容量则相对较大。如何寻找合适的细分标准,对市场进行有效细分,在营销实践中并非易事。一般而言,成功、有效的市场细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可衡量性
指各细分市场的需求特征、购买行为等要能被明显地区分开来,各细分市场的规模和购买力大小等要能被具体测量。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保证所选择的细分标准清楚明确,能被定量地测定,这样才能确定划分各细分市场的界限。另外,所选择的标准要与旅游者的某种或某些旅游购买行为有必然的联系,这样才能使各细分市场的特征明显,且范围比较清晰。
2.可赢利性
细分出的市场在顾客人数和购买力上足以保证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首先必须保证细分市场的相对稳定性,也就是说,企业在占领市场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改变自己的目标市场,以便企业制定较长期的经营策略。不仅要保证企业的短期利润,还必须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保持较长时期的经济效益,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3.可进入性
即经过细分后所确定的目标市场要使旅游产品有条件进入并能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旅游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保证细分出的市场是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所能达到的,是企业经营力所能及的,否则不能贸然去开拓。此外,企业营销人员要有与客源市场进行有效信息沟通的可能,具有畅通的销售渠道,这对于具有异地性特征的旅游市场尤其重要。
4.对营销策略反应的差异性
指各细分市场的旅游者对同一市场营销组合方案会有差异性反应,或者说对营销组合方案的变动,不同细分市场会有不同的反应。如果不同细分市场顾客对产品需求差异不大,行为上的同质性远大于其异质性,此时,旅游企业就不必费力对市场进行细分。另一方面,对于细分出来的市场,企业应当分别制定出独立的营销方案。如果无法制定出这样的方案,或其中某几个细分市场对是否采用不同的营销方案不会有大的差异性反应,便不必进行市场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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