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
进入21世纪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建立了多层面的合作机制,推进多领域的区域合作,经济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各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工商、金融、信息、交通、旅游、会展、科教、文化、人才、人力资源等方面展开了全方位的专题合作,并且在众多管理领域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与默契,为构筑区域统一的政策平台与投资发展环境,实现区域资源的共享、产业的互补、基础设施的衔接和政策的对接,奠定了良好的开端,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由经济合作向区域一体化转变。
学术界、新闻部门、公共组织等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例如,有关长江三角洲的各种专门研究机构纷纷成立,各地媒体的宣传报道热情高涨,各类学术会议、论坛及专题研讨接连不断,各种研究课题和研究成果层出不穷。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战略意识深入人心,区域共同利益和伙伴关系得以确立,区域矛盾和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且彼此信任加深,区域内有关一体化智力成果不断涌现,区域内民众建设一体化区域的积极性被激发。
各城市之间、企业之间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政策支持下,跨省市的互动活动日趋频繁,各种招商引资、商贸洽谈、产权交易、企业并购、技术合作等活动在区域空间广泛展开,各地方“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步伐不断加快并成为常态,区域市场融合趋势明显且程度加深,一个统一的区域共同市场雏形已经显现。目前,在上海40余万家个体私营企业中浙商约占1/6,其中在上海注册的浙江民营企业约2.7万家,个体私营3万余家,总注册资金逾千亿元人民币,实际运作资本逾万亿元人民币。据统计,目前上海的内地投资中,来自苏浙的已占50%[1]。
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激活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扩张、合作联动的发展,对长江三角洲资本的输入输出、产业的升级换代、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旅游及商品市场联合开发、中央特殊政策的争取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包括:一是上海世博会将推动以旅游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服务业区域一体化建设,通过长江三角洲地区各地区共同打造世博经济圈,彰显区域联动效应。二是上海世博会是各种国际规则和惯例、先进组织管理经验和模式、面向未来的发展理念和技术解决方案与中国社会近距离、全方位、大规模接触的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上海世博会向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启了通往现代化的大门。因此,抓好机遇、认真学习、积极借鉴世界智慧和转化世博成果将会使长江三角洲地区受益无穷并由此实现跨越式的发展[102][103]。三是上海世博会作为世界级的开放平台,有利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通过充分展示,扩大影响力,打造区域品牌,加快区域国际化进程,提高区域软实力,营造有利于进一步快速发展的良好的国际环境。
专栏: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
1.制度
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
1983年3月22日,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正式成立;
1983年8月18日,第一次上海经济区规划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1984年12月6日,上海经济区省市长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安徽省作为经济区成员与会;
1986年7月10日,上海经济区省市长联席会议在杭州召开,江西、福建先后加入;
1988年6月1日,国家计委发出通知,撤销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
1988年7月,上海经济区最后一次省市长会议在上海召开;
1992年,成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协作(委)办主任联席会议;
1997年,15城市决议将联席会升级为市长级协调组织,更名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江苏省泰州市入会;
2003年,浙江省台州市成为第16个成员城市;
2003年3月,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先后带领两省高层党政代表团,在苏、浙、沪考察访问;
2003年12月,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一行回访苏浙;
2004年11月2日,在上海召开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经协会由每两年召开一次改为每年召开一次;
2007年5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上海市举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座谈会;
2007年5月30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签署;
2007年7月,上海市党政代表团对苏浙两省进行访问交流;
2007年9月,浙江省党政代表团赴上海、江苏进行访问交流;
2007年12月1日,在上海市召开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国际研讨会;
2008年9月,国务院批准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2009年,《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意见》公布;
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2.法律
2004年苏浙沪法学会共同举办长江三角洲地区法学论坛;
2005年11月20日第二届长江三角洲地区法学论坛在杭举行;
2006年10月,第三届长江三角洲地区法学论坛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
2008年10月,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政法综治工作协作发展论坛在南京召开,三地签署《政法综治协作交流框架协议》;苏浙沪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协作交流协议》;
2009年,“长江三角洲地区”法律援助协作年度会议在上海市召开。
3.经济
2005年7月13日,无锡与上海合作交流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在沪举行;
2005年8月12日,上海与杭州签署《关于进一步推进沪杭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协议》;
2005年10月24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六次会议在江苏省南通市举行,长江三角洲地区16个城市的市长参加并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合作(南通)协议》;
2005年11月24日,第五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2006年3月25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能源专题规划工作会议在江苏省镇江市举行,完成长江三角洲地区能源规划研究和草案编制工作;
2007年12月,苏浙沪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与发展协议》;
2009年,江苏省大丰市和海安市的上海杨浦工业园正式开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在浙江省海宁市设立海宁分区,上海长宁临空经济园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工业园,上海嘉定工业区设立的湖科技工业园揭牌,上海新长宁集团与浙江省湖州市共建多媒体产业园,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广德市建立研发中心,上海华谊集团在安徽省皖江市建立化工基地,等等。
4.金融
2003年,举办“接轨长江三角洲地区共同谋发展——2003年上海银行行长论坛”,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银行票据业务覆盖至苏浙的苏州及湖州地区,苏浙沪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可办理异地贷款业务;
2006年,《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协议》签订;
2008年,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南京举行,《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协议》签署;
2008年,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小金融机构互利合作圆桌对话会议召开;
2010年3月29日,第三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上海举办。
5.市场
2003年,《长江三角洲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签订,华东六省一市商标侵权案件信息网上移送和信息交换系统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会议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宣言》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合作)协议》签署,沪苏浙质量技术监督中外品牌保护协作网成立;
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作证书互认管理办法》、《长江三角洲地区计量技术人员证书互认管理办法》等制定;
2006年8月29日,苏浙皖赣沪的质量技监部门在上海联合举行“长江三角洲‘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暨质量月共同行动会议”,并发布《十一五期间长江三角洲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
2008年,《三省市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协作协议》、《长江三角洲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合作备忘录》,陆续出台。
6.商贸
三省市商业合作形式主要为便利店、超市、大卖场、大型购物中心等连锁经营的新业态,建立外贸出口基地、相互组织企业参展参会等经贸合作;
2006年5月11日,长江三角洲地区工商联经贸合作峰会在江苏省江阴市召开;
2007年,“新一轮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商业地产国际化发展趋势”高层论坛召开;
2009年7月,长江三角洲地区最大的海峡两岸商贸合作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在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正式启动;
2009年12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检验检疫机构合作联席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八项合作机制,帮助进出口企业突围“外贸困境”。
7.产权交易
1997年,成立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2003年,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信息网正式开通;
2005年4月22日,成立8年的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在南京举行年度会员大会;
2007年,基本实现区域产权交易规则、信息发布和统计口径的统一;
2008年,《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电子竞价暂行规则》开始施行。
8.知识产权
2003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6城市签订《省际间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16城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
2005年10月,长江三角洲地区专利交易合作网开通;
2006年8月3日“2006年长江三角洲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年会”在上海市召开;
2007年12月,长江三角洲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与专利交易合作协作会议年会召开;
2008年12月,“长江三角洲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交易合作签约市”2008年会在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举行;
2009年12月,《长江三角洲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书》出台;
2010年1月,“长江三角洲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宣言”签署并形成交易活动机制;
2010年4月,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苏浙沪知识产权部门联合发布三地2009年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9.交通
大交通方面,先后衔接了8条高速公路、1条铁路,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合作和一体化协议》;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协调委员会制度;成立长江三角洲地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组;创建长江三角洲地区都市圈省际公路发展论坛;参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长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客运系统规划思路课题》研究;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发展集装箱支线运输业务等;
2004年,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规划工作联席会议,形成“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主要内容框架”;
2005年6月28日,苏浙沪运输管理部门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货运发展研讨会,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货运一体化发展共同宣言》;
2005年12月16日,长江三角洲地区高速公路管理信息互通研讨会在上海市召开;
2006年5月,苏浙沪签署《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管理一体化的备忘录》;
2007年8月,浙江省和上海市率先完成了电子地图的交换;
2008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始解决区域内不同省级行政区之间的道路连接问题,在高速公路网启动ETC不停车收费系统,杭州湾跨海大桥与苏通大桥开通;
2009年,《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规划纲要》发布;
2010年7月,沪宁高铁正式开通。
10.建筑
2003年,苏浙沪特种设备施工企业凭本地许可证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内任何地方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不必重新审批;
2004年,召开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房地产信息网交流合作会召开。
11.信息
2002年,上海市与江苏省无锡市两地实现交通卡互联互通;
2003年,上海市交通卡在江苏省苏州市单向通;
上海市与江苏省无锡市签署共同开展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备忘录,与江苏省无锡市开展社保卡互通互用工作;举行“苏浙沪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联谊会”;
2004年,签署上海与苏州在信息化领域合作备忘录;
2005年7月30日,由长江三角洲城市市场信息协作网编制的《2005长江三角洲零售市场白皮书》正式推出;
2007年,实现部分城市电子数据交换信息互通共享,为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奠定了管理基础;
2007年7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信息化“十一五”合作规划(2006—2010)》出台;
2007年9月,长江三角洲地区信息合作联席会议全体理事会会议在浙江省千岛湖举行;
2009年,长江三角洲地区通信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暨09长江三角洲地区互联网投融资大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
12.科技
2003年,上海市科委承接国家课题《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2004年,在东方科技中介论坛上,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科技中介服务合作联盟协议书》、《长江三角洲地区技术与资本对接服务平台》、《长江三角洲地区技术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技术经纪人合作平台》等文件,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科技中介联盟会议;
2005年9月12—13日,“相聚长江三角洲地区—海外高新技术交流合作周”上海段活动在上海市举行;
2005年12月18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联合组建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联合研究中心成立;
2006年4月7日,“2006长江三角洲地区青年创业与科技创新论坛”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
2007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组织区域内的几千台(套)大型科技研发设备创建共享平台,实现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之间高尖端的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为企业提供服务;
2007年10月,“2007长江三角洲地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月活动”在上海市举行;
2008年10月,长江三角洲地区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发布。
13.教育
2003年,签订沪苏浙教育交流合作协议,苏浙沪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合作协议书》,成立长江三角洲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
2004年,苏浙沪教科院签《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科学研究合作协议》,组建学校科研讲师团;
2006年6月24日,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教育展在上海市开幕;
2008年10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社区教育合作协议》签订;
2009年3月,《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协议书》签订;
2010年4月,《长江三角洲地区数字教育资源合作建设协议》签订;
2010年6月,在第一届长江三角洲地区民办教育高峰论坛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民办教育联动发展合作协议》出台。
14.文化
2003年,在第一次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合作与发展论坛上,《沪苏浙科技信息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培训班开班;
2004年,第二次联席会议在上海市召开,签订《关于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合作的协议》,筹备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文化网站;
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图书馆讲座工作座谈会暨讲座资源共建共享签约仪式举行,《图书馆讲座资源共建共享协议书》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图书馆讲座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建成;
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印刷业发展高峰论坛,起草《长江三角洲地区印刷业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印刷合作发展年会”制度;
2006年6月1日,“2006长江三角洲地区青年论坛”在上海市召开。
15.体育
2003年,在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体育峰会上达成“打造长江三角洲地区体育圈”协议;
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体育圈全民健身大联动启动仪式举行,华东六省一市在上海市举行华东地区体育彩票联动发展暨长江三角洲地区体育圈联席会议。
16.人才
2003年,苏浙沪三地人事部门举行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论坛,签署《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
2004年,苏浙沪建立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7年,编制区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专业技术资格互认,推进区域人才柔性流动;
2009年,《泛长江三角洲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合作协议》签订。
17.旅游
2000年,在国际旅游交易会上推出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游;
2001年,签订《关于沪杭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2002年,举行“曙光行动”,规范苏浙沪旅游市场;
2003年,三地共同组织“苏浙沪旅游年”活动,举办“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发表《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城市合作宣言》,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集散中心合作协议》,第五次苏浙沪旅游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2004年,举办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
2005年9月3日,“2005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高峰论坛”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24个城市的旅游主管共同签署《无锡倡议》;
2006年6月10日,第三届峰会暨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旅行社发展论坛在江苏省苏州市开幕;
2006年6月25日,“2006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双休日旅游经济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在江苏省安吉市召开;
2008年,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设置规范》出台。
18.会展
2003年,“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论坛”上,苏浙沪决定将从六方面携手共同举办世博会;
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贸促机构联席会议举行;
2006年12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发展论坛暨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会展联盟成立大会在上海市召开;
2009年1月,第五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
2009年8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展览场馆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市举行成立大会;
2010年1月,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澳门签署会展合作协议。
19.物流
2003年,开始不定期召开沪苏浙运管系统联席会议;
2004年,举行中国长江三角洲物流发展联席会议成立暨第一次会议,讨论长江三角洲物流高级论坛的框架思路,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物流网;
2005年12月1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2005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物流合作高峰论坛”;
2007年,建立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内河集装箱码头、堆场、枢纽设施建设规划的对接;配合海关总署在全区域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异地通关新模式和“江海联运制度”;
2009年4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出台;
2009年6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十市交通部门探讨长江三角洲地区大物流合作。
20.农业
2002年,此后每年的农副产品大联展中长江三角洲地区占2/3多;
2003年,开通农科热线24小时不间断,服务范围主要为长江三角洲地区;
2004年,建立华东六省一市的中国农业网。
21.环保
2007年,《长江三角洲地区苏浙沪环境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出台;
2008年,苏浙沪环保部门在江苏省苏州市签订《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2008—2010年)》;
2008年12月,苏浙沪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2008—2010年)》;
2009年,长江三角洲地区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机制总体框架形成。
22.气象
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6城市气象局长协调会在上海市召开,成立长江三角洲地区16城市气象局长协调会议制度;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气候生态环境监测网;加强探测资料、科研成果、人才资源共享;举办长江三角洲地区气象论坛。
23.统计
2003年,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统计工作合作与交流网络会议;
2004年,在上海市召开首次长江三角洲地区16城市统计局长联席会议,启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统计合作交流网络。
24.人口
2004年,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座谈会,成立《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数据库。
25.诚信体系
2004年,召开苏浙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座谈会,签署三地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形成“长江三角洲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2005年,签署《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推进方案》,明确长江三角洲地区信用体系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全面开启“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
2006年,推出“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标志、开通“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徐汇宣言》,标志着“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07年,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框架协议》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倡议书》,促进信用服务机构跨区域合作;
2008年,签署《共建“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备忘录》和《上海、江苏、浙江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确立中国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信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思路,启动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进程;
2009年,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两省一市备案互认信用服务机构名单(2009年)》,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26.行业协会
2003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民营经济和商会工作合作与交流机制首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签订《长江三角洲15城市民营经济和商会工作合作与交流机制协议书》,建立合作与交流机制;
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民营经济和商会工作合作与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签订《长江三角洲15城市行业商会工作合作与交流机制协议书》和《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汽摩托车配件行业商会合作公约》;
2005年8月30日,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会同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与江苏省和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举办首届“长江三角洲地区民间组织—行业协会与区域经济发展合作交流论坛”;
2005年10月12日,苏浙沪五金商会合作联盟成立,江苏省工商联五金业商会、浙江省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和上海市工商联五金商会达成协议:成立二省一市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合作联盟,共同打造长江三角洲地区五金机电行业发展的平台;
2009年5月,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牵头南京、杭州、合肥、南昌、宁波等6大城市共同成立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会展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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