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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域公共品资源的制度化合作与共享

时间:2023-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3.4 促进区域公共品资源的制度化合作与共享在涉及区域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领域,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协调,并强化中央派驻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长江三角洲地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标准体系,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气象部门的灾害天气联防联动和共享机制。

2.3.4 促进区域公共品资源的制度化合作与共享

在涉及区域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领域,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协调,并强化中央派驻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

在流域水资源管理方面,形成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流域管理局同时作为流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的作用(如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应该统辖长江三角洲地区防汛、减灾、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领域总体的管理。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区域民航部门(如华东民航局)项目立项、论证和审批等管理职能,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机场资源的浪费。充分发挥现有机场的作用,实现空港资源的充分合理配置,加强空中与地面交通的配套建设;推进区域港口群一体化。加强区域内港口之间的合作,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各港口联动发展,实现“错位竞争、合作共赢”;统一开展跨行政区划的干线公路网规划,对建设计划进行统一安排,确保同一条路线上归属不同行政区划的不同路段同步建成通车;对长江三角洲地区铁路网进行区域统一规划管理,由上海铁路局对区域铁路网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对跨区域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将长江三角洲地区铁路网发展规划纳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专门机构编制长江三角洲的城际轨道交通网,以进行统一协调。

综合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构筑省市间电力交易平台,由华东电力公司构筑区域统一的电力交易平台,建立华东电力市场运营的法规体系和监管组织体系,形成统一竞争、分区控制、区域和省市协调运作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电力市场[82]

推进区域信息化合作,构建区域通信一体化网络。由三地信息与通信主管部门引导各主营移动通信企业,促进构筑移动通信区域网络。通过长江三角洲地区“一卡通”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信息化合作,实现涉及区域社会事业重大应用系统标准兼容、结算便利、互通共享,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卡、社保卡、银行卡的区域内联网通用。建立苏浙沪通信管理局领导联席会议、长江三角洲地区通信发展经济协调会等制度,开辟沪宁杭通信高层论坛等,推动各种资源的整合,实现联动发展。

加强区域防灾减灾工程的区域协作与配套衔接。统一长江三角洲地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标准体系,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气象部门的灾害天气联防联动和共享机制。建立“区域防灾减灾条例”,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区域性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实施区域性灾害源总体控制。消除区域灾害管理工作中的“行政分割”,积极推动区域性治理。建设一批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水利枢纽工程、跨区域江海堤防工程,以及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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