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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设区市移民办主任会议

时间:2023-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省设区市移民办主任会议2007年5月30日,全省设区市移民办主任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认为,自2月26日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各地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移民扶持人口身份进行了再次核实。各地在核实工作完成后,将经核实后的外省自主迁赣大中型水库移民名单单独报省移民办。

全省设区市移民办主任会议

2007年5月30日,全省设区市移民办主任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认为,自2月26日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各地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移民扶持人口身份进行了再次核实。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对能核定到人的实行现金直补扶持方式,对无法核定到人的实行项目扶持方式,并从4月份开始全面启动了移民后期扶持第一批资金发放工作。资金发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下,整体进展顺利,绝大多数地方已基本完成了第一批资金的发放工作。

会议指出,随着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进入政策兑现阶段,各种矛盾也逐步显露出来。特别是为水库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按照政策又不能列入扶持范围的相关影响人口,他们的反映尤为强烈,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群体上访以及联名签字写信向国家有关部门表达各种利益诉求,要求列入扶持范围的情况,对此,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了资金发放过程中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会议就做好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关于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求按照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具体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包括现金直补扶持规划和项目扶持规划。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报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于6月20日之前报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规划编制前,各地要将无法核定到人的移民人数指标分解核定到村组。在分解人数指标时,要首先满足核定到人移民现金直补的需要,并优先考虑解决库区淹地不淹房的影响人口、回水区应迁未迁人口、因国家政策原因转为非农户口但仍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为安置移民无偿调整土地的原住农民、为安置移民让出房屋和土地的让迁人口等为水库建设作出贡献的相关影响人口所在地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此基础上,以各地实际核定到人的移民人数为系数把节余指标全部逐级分解核定到村组,各级均不得再留机动指标。规划项目的确定要求尊重村组群众意见,由村组群众决定扶持项目,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越俎代庖,擅自做主。在编制五年规划的同时编报2006年下半年的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报省移民办批复后尽快组织实施。二是关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省政府部署,《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将由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编制。省里将在近期专门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地要积极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关于2006年以前移民扶持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各地在近期要抓紧对《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六年规划》项目以及万安、东津、抱子石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在6月底各地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省移民办。7月份,省移民办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一次专题检查。四是关于外省大中型水库迁赣安置移民身份的核实工作。外省大中型水库自主迁赣安置移民身份的核实工作由各地组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以原始材料为依据,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不予认定。此项工作要求各地限期完成,逾期不向当地移民部门申报者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各地在核实工作完成后,将经核实后的外省自主迁赣大中型水库移民名单单独报省移民办。五是关于第二批现金直补移民名单的上报问题。在第一批现金直补移民名单上报后,各地陆续对部分移民的身份进行了核实认定,为尽快将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各地在6月5日之前,以设区市政府的名义将第二批现金直补移民名单报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后,省财政将尽陕把这部分移民的第一批直补资金下拨各地。六是关于加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下发的《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赣企财〔2006〕110号)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后期扶持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工作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参照水利部下发的《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水移〔2003〕11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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