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权省长在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6月21日)
一、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主要精神
最近,国务院以国发〔2006〕17号文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这是今后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深刻领会并切实落实好中央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决策精神,明确政策思路,掌握政策界限,领会政策要求。为此,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明确新时期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中央完善移民政策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全国统筹兼顾、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沿海帮助内地的原则,综合考虑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的情况,完善移民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后期扶持资金全国统筹机制,建立中央统一制定政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移民工作责任制度;引导移民艰苦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解决好水库移民温饱和长远生计问题。全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近期目标是,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重点解决移民的口粮、危房、饮水等生计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群众平均水平的60%以上;中长期目标是,到2026年,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实现“居有房,耕有田,生产有技能,致富多门路”,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
(二)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
一是统一扶持范围。由中央直属水库扩大到全部大中型水库,覆盖农村新、老移民,统筹解决新老移民、中央地方水库移民、水利水电移民问题。国家共核定全省列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159万人。二是统一扶持标准。为避免不同水库之间移民的相互攀比,造成新的不平衡和不稳定,扶持标准统一由250~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三是统一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无论以前扶持期限如何,自2006年7月1日起一律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自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四是改进扶持方式。能够直接将扶持资金发放给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国家要求中央统一制定的扶持范围、标准和期限,任何地方都不得随意改变。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绝不能做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这要作为纪律严格遵守。
(三)足额筹集后期扶持资金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按照全国统筹、分省核算、合理分担的原则,扣除农业生产用电,通过提高全部销售电量电价的办法筹集。全省属19个实行统一加价政策的省份,统一加价的幅度为每度电约8.3厘。按照国家核定的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全省每年需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9.6亿元。除全省自身销售电量按统一加价政策筹集的资金外,不足部分全部由国家补贴,全省是国家补贴后扶资金最多的省份。今后20年,国家投入全省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将达到近200亿元,这不仅对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是个难得的机遇,也将极大地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
后期扶持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由电网企业代征,全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归集后,财政部将按核定全省的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和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据实拨付全省包干使用。同样,全省也将按照核定各市的后期扶持移民人数,按统一标准拨付给各市,由各市包干使用。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的发放管理,采取直补到人方式的,必须按照移民人头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要认真编制好后期扶持规划,扶持项目必须经过绝大多数移民同意,确保移民群众能直接受益。在此基础上,还要并编制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和依据。
(五)统筹落实好其他有关政策
一是要解决好小水库移民问题。据测算,全省9000多座小型水库移民将达到近20万人,对这部分移民的困难也要统筹解决。为此,省直有关部门要专门开展调研,提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的方案。二是要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在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除要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落实到每个移民身上,用于移民的生产生活补助。国家还将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项目扶持力度。中央现有政府性资金将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合并后的库区维护基金除用于维护外,要将加大对项目扶持的投入力度;国家统筹的后扶资金如有结余,也主要用于项目扶持;地方各级政府也要相应增加投入。三是要妥善解决好城镇安置移民的生活困难。对已转为城镇户口和非农安置的水库移民,不再纳入移民后期扶持范围。对这部分生活困难的水库移民,各地要优先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切实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先后兴建了278座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年的水库建设,产生了数以百万计的水库移民,他们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移民中贫困面较大,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解决好水库移民问题,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是促进城乡协调、地区协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村稳定、社会安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水库移民问题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二)要实行分级负责,切实落实移民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制
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实际把政策实施工作抓紧抓好。新的后期扶持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在7月份要开展新政策实施试点工作,国家要求在年底之前必须把扶持资金发放到每一个移民手上。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很紧。各地务必要尽快研究,周密部署,加大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注意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加以认真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三)要切实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移民管理机构
水库移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为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领导,成立江西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移民办。各级政府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移民工作,凡是有移民工作任务的地方,都要成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现有的移民机构作为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并要充实力量。没有移民工作机构的,要尽快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和职能,配备好移民工作干部,移民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移民扶持工作合力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加强对移民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每年在安排扶贫、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劳动力培训、小城镇建设、新技术推广、“两基”攻坚、长江防护林建设等各类资金和项目时,都要向移民安置区倾斜,增加投入。各级移民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使移民群众从国家扶持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移民资金的监察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新的移民政策实施后,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把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作为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作为检验政策落实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移民稳定的各种因素,帮助移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切实把好事办好。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关心移民疾苦,倾听移民心声,及时发现问题。要教育移民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和激化矛盾。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移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置,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对少数人借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打击,确保移民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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