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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张掖经济的缓慢发展

时间:2023-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清朝前期张掖经济的缓慢发展16世纪末,东北女真族在其首领努尔哈赤的统领下,逐步壮大,建立后金政权,皇太极时改金为清。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当时普遍推行于全国的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和措施,在张掖同样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节 清朝前期张掖经济的缓慢发展

16世纪末,东北女真族在其首领努尔哈赤的统领下,逐步壮大,建立后金政权,皇太极时改金为清。公元1644年,明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在山海关击败李自成军。清军从沈阳迁都北京,开始长达268年的统治。

一、移民屯垦发展农业

清朝初年,经过长期的战争破坏,张掖与内地一样地旷民稀,疮痍满目,加之新疆接连发生回部叛乱,清朝派兵西征,张掖更要担负军需转输以及支前的繁重任务。因此,安抚人民,恢复生产,不仅是清朝稳定对内地统治秩序的第一件大事,而且是直接关系到它的边疆军事之成败。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当时普遍推行于全国的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和措施,在张掖同样得到贯彻落实。如:下令满洲贵族、将官停止圈占土地,实行“更名田”,命令军士复员,参加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水利、屯田等。其中在河西推行且收效最大的仍是屯田垦荒政策。

顺治元年(1649年),清政府规定:各处逃亡人民,不论原籍何处,都要广加招徕,编入保甲。同时,将本处无主荒地拨与耕种,官给印信执照,准为永业。待耕垦至6年后,方由巡抚、布政使等官亲自查勘核实成熟亩数,奏请朝廷批准,然后才能征收钱粮。不到六年,不准开征,不许分毫佥派差徭,以此稳定民心。

顺治十四年(1657年),又从官吏考核方面定出则例:总督、巡抚,一年内督促垦地至六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道、府垦至2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州、县垦至300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如开垦不实,或开过复荒,新旧官员分别治罪。这些政策有力促进了张掖荒地的开垦。

康熙帝在上述规定的垦荒则例的基础上,又从“士”的角度作了补充规定;士(监生、贡生)民垦地20顷以上,再经考试,其文义通者,以县丞相;不能通者,以百总用。100顷以上,文义通者,以知县用;不能通晓者,以守备用。这是用授给官职的办法,号召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也来出资垦荒。

雍正时,清廷继续推行奖励垦荒的政策,采取的办法主要是推迟新垦荒地的起科年限。如规定永田6年、旱田10年才交纳田赋。还进一步实行了“议叙法”;军民自筹工本者,按开垦亩数多寡记功。此外,清廷还直接出资帮助民众恢复生产,如雍正四年(1726年),清政府曾招徕“无业穷民”240户在敦煌开垦屯种,并发给前往敦煌途中所需的口粮、皮衣、盘费,借与耕牛、农具、籽种、建房价款以及七个月的口粮等。除招民垦荒外,清政府还尽量利用军士垦田,减轻政府开支。

清朝初年,由于屯垦政策正确,奖励措施得力,张掖屯田的范围不仅广泛而且效益也比较突出,较为典型的有:

三清湾屯田。在高台县城东南15里处。雍正十一年(1733年)垦辟。由原任南宁知府慕国典负责,通判廖英专司水利。有地162.32顷。灌渠从张掖县鸭子渠引水,全长90里。渠分5个字号,每号灌地2~4千余亩。开垦当年下糜、粟种1445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1484石。次年下种小麦、青稞、豆子、糜、粟共1710石,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3214石。雍正十三年(1735年),又种麦、稞、糜、粟共973石,除去种子,官民各分得2462石。乾隆元年以后,下种量更大,收获也相应增加。

柔远堡屯田。在高台县城西南10里处。雍正十一年开垦。先后经理人员有驿丞李洪绶、州同荆有庆、县丞王敷等。乾隆时由高台县主簿管理。有地51.08顷。灌渠长79里,内分四号,每号灌地一千数百亩。雍正十三年,下种小麦、青稞、糜、粟共376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578石。乾隆元年以后下种量更大。

九坝屯田。在高台县西北20里处古城外。雍正十一年(733年)开,有地12.16顷,灌渠长9里,当年下种糜、粟80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95石。次年种麦、糜、粟109石,收获后除籽种外,官民各分得90石。后因土地碱化、沙太重,不宜耕种,奉文停种。

平川堡屯田。在张掖县北80里处。雍正十一年开垦,有地21.69顷。灌渠主要由接修现成各渠坝而成,新开渠只有9里。初由张掖县令李廷桂经营,后交由主簿黄河文、驿丞李洪绶主管。乾隆时,由高台县主簿管理。开垦当年下种糜、粟、豆豆、粟共145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787石。雍正十三年下种麦、豆、糜、粟119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912石。平川堡屯田地质肥沃,产量高达下种量的十几倍,乃至接近二十倍,开垦费用又很少,因此官民都从屯田中得到很大的收益。

张掖人民不仅对本地的屯田出了力,还由清政府调派到新疆乌鲁木齐等处,对迪化直隶州(治乌鲁木齐,当时属甘肃管)的屯田作出了贡献。例如:甘州府张掖县的农民,就曾多次被派。据《甘州府志》载: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正月,派拨甘州农民200户,男女大小777口赴乌鲁木齐等处屯田。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月,派拨张掖县农民350户,男女大小1387口赴乌鲁木齐等处屯田。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派拨张掖县农民300户,男女大小1173口赴木垒奇台西吉尔玛泰等处屯田。等等。

二、清朝前期的水利建设、管理办法及灌溉技术的改进

清朝前期,张掖人民在原有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祁连山的雪水以及泉水大搞水利建设。根据《五凉全志》、乾隆《甘州府志》记载,张掖、民乐、山丹、临泽、高台等县都修了不少干渠,干渠套支渠,支渠再套毛渠,形成了一个发达的灌溉系统。清代河西地区的各级行政长官,都有兴修和管理水利的职责,在屯垦地集中的地方,设有“州同”、“县丞”之类佐治官员“专司水利”。在这些官员下面,有农官、渠正(长),管水乡老(水老、水利乡老、水利老人),水利把总等吏目,专官具体事务。

清代前期的水管制度,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水法严明,各县分水渠口,大都立有“宪示碑文”(水利碑文),本着“按地载粮,按粮均水”的原则,立石刻文,载明各坝额粮额水,分水渠口长阔,水管人员职责等内容,有效地防止了许多水利纠纷。二是水规具体。一年用水,除夏秋水不在分牌例之外,其余都有时限,并立碑县署,据此管理。“渠口有丈尺,闸压有分寸,轮浇有次第,期限有时刻”。这是灌水的一般规定,它有效地防止了农田灌溉中的争时抢水,浇灌不均等弊端。三是按粮出夫,不得减免。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清朝前期,不少有识之士为了提高河西地区的水利灌溉效益,曾经想了很多办法。《甘州府志》卷十六载,甘山巡道庄廷伟《治甘记》云:“近见各处,地面稍高者,土色极佳,辄因水不能上,都置闲旷,累陌盈阡,最为可惜。吾江南偶旱,士女踏水车,即数百丈陡峻,引img4而升,四□不悖,宁有仅悬几尺,竟作芜槁耶?户县《王丰川集》载田中掘井法,每数区共浚一大井,用牛马辘轳引水,灌数十亩至数百亩,更为简便。甘郡处处皆泉,何弗仿此井田之法,家自为溉,较诸聚众争渠,抢挖孔洞,讼案连年,岂不息事息人乎!再城中每逢秋涝,街衢积水成洿,大妨行路。宜于东西相度高下,系何发源,系何归壑,广开沟湖数条,导浚深濠,旁筑土岸,多种树枝,照苏(州)松(江)嘉(兴)湖(州)城内风景,既于地脉发秀,人文自兴,而养鱼载果,日用薪柴,取之不匮,尤自然之美丽也。”为了实现这一计划,他准备“檄募南人,教造戽水车,并于高地以掘井,甘泉左右酌疏城湖,次第行之”。无奈“军需正忙,有志未遂”。

清朝前期张掖水利灌溉技术,尤其可述者为凿洞通水,飞槽渡水,偃水上流,衬砌渠道等。衬渠防渗、植树固沙是戈壁地区水利灌溉事业中一项成功的经验。清代三清湾屯田用这种办法取得了很好的灌溉效益。三清湾一带全是沙地。雍正年间,主持三清湾屯政的慕国典看到附近鸳鸯湖内有草丛,其根盘结。此种草俗名土垡,乡人取晒以备过冬,他认为这是衬砌渠道的好材料,就调动民工,挖取土垡,在水渠上砌成帮沿,中间用泥沙填实,再用柳桩管住。等土垡生芽,柳桩行根以后,就能坚固地锁住沙龙,而渠水再也不会大量渗漏了。同时,为了防止沙堤被水冲垮,慕国典又指挥民工在渠道两旁也用柳桩土垡,犬牙交错地衬砌地面,加固渠道基址。每隔一丈,建一土墩,从三清湾渠口至屯地,沿渠道两旁,都用草皮树桩固沙,致使绿树成荫,风回沙落,树长根行,盘绕交固。昔日滚滚流沙地,终于变成了数十万亩的良田。

清代张掖的水利事业,是古代张掖开发瑰丽的一章。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水利兴修的基础设施和管理经验,为后人留下了大量可资利用的财富。甘州黑河沿岸的大满渠、小满渠、古浪渠、马子渠等等,今天还在发挥作用。

三、农业、畜牧业、采矿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缓慢发展

1.农业

清代张掖农业生产,分国营和民营两种形式。国营的屯田前面已有所述,本处则重点在民营耕地上。清前期,张掖民营农业生产的基础差别很大。

清初张掖农业生产比明代中期还要落后,其原因除了自然条件差,水、旱、雹、虫等灾害频繁,而民众的抗灾能力又相当弱小外,主要还是由人为因素即社会的动乱造成。

从康熙末年起,以清廷对新疆准噶尔部用兵为契机,张掖的农业生产才得到清朝政府的重视。农业政策上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由横征暴敛,改而采取减免赋税、赈济灾荒等政策。

清朝前期张掖农业生产的发展,还反映在农作物种类的繁多。据文献记载,河西当时的农作物品种有几十种,其中粮食作物主要有大麦、小麦、莜麦、荞麦、糜、谷、青稞、高梁、玉米、蚕豆、豌豆、黄豆、脑核豆、扁豆、豇豆、绿豆、稻子、洋芋等;经济作物有棉花、胡麻、菜子、芝麻、甜茶、大麻、烟草等;蔬菜类主要有葱、韭、蒜、白菜、莲花菜、菠菜、萝卜、茄莲、芹菜、茄子、辣椒、苜蓿、南瓜、黄瓜、番瓜、莴苣等;瓜果类有西瓜、甜瓜、醉瓜、北瓜、石榴、哈密瓜、桃、杏、苹果、梨、揪子、红枣、沙枣、葡萄、桑葚、李子、樱桃、林檎、墨梨、山楂等;园艺作物品种更加繁多。其中大多是传统品种,也有一些是清代的新品种。

总的来看,粮食作物的主要品种是小麦和豆类;经济作物以胡麻、菜子最普遍;此外,蔬菜中的白菜、萝卜,瓜类中的西瓜、南瓜,果类中的杏、梨、枣等,都是最为常见的品种。

2.畜牧业

清代张掖的官牧业比不上前代规模,这主要是由清代张掖等河西地区在全国的政治、军事地位变化引起的。清代以前的河西,由于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与中原王朝风云变幻的战和关系,遂使张掖成为边防军事要地。无论是战马或屯垦马匹的需求,都要求中原王朝在这一带大力发展牧马业。到了清代,由于内蒙、新疆等边远地区的统一和国家边防线的西移,张掖相对变成了内地。加上人口的增加,农垦的发展和边疆地区的安定,官牧在张掖的重要性愈来愈小。顺治初,清政府曾在甘州等地设置茶马司和监牧地,“甘、凉、肃三州及西宁各设马场,分五群,群储牝马二百匹、牧马四十匹。”不久,清朝在西北的主要官牧场移到了天山北路,形成巴里坤、乌鲁木齐和伊犁、塔尔巴哈台两大牧区。河西牧监撤销,官牧逐渐衰落。

康熙元年(1662年)减裁牧场,废除明代所设各牧监。康熙七年(1668年)裁茶马御史,以巡抚兼理马事务。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清史稿·兵志》载:“牧马唯口外(指新疆、内蒙古)最善,水草肥美,不糜饷而孳生甚多。如驱入内地牧之,即日费万金不足矣。”遂停茶易马制度。此后,仅在张掖为中心的周围置牧马场。

雍正十一年(1733年),从陕、甘两省购马很难,军用马匹需从内蒙古、山西、新疆等地调拨,代价昂贵,加之长途远涉,疲乏瘦损在所难免。《甘肃通志稿·马政》载:“肃州、嘉峪关之处花海子、湃湖一带,周围约二百余里,水草富裕,至甘州之大草滩,凉州之黄羊川,水草尤丰裕,皆可设场放牧。”

乾隆十八年(1753年),设甘肃省牧马繁殖场,三十三年(1768年),拨西宁各场各种马1100匹,分牧于甘州大草滩,肃州黑水湖、凉州石门寺等处。甘州提标所属各场,历经十年的繁息,至嘉庆元年(1793年)牧马数达1800匹。其后十年间调拨出军马4000余匹,出卖老弱马3300匹,嘉庆十年(1805年)时,马存栏19700匹。

当时,张掖设绿营马(即由汉人编成地方军所养之马),例贡马、驿马等。贡马(即地方向清王朝进贡马),分本色、折价两种。甘州城守营,龙首堡贡马二匹,南古城营贡马十二匹,洪水营贡马八匹。贡马以银折价,每匹马交银八两。除各地方官府和军队所养贡马处,并向各地大户摊贡马。张掖的少数民族,也必须向朝廷贡马。瑞都扎什,驻牧地在牛心滩,方界近一百三十里,每年贡马十五匹。善目巴,驻放地恩曼处,地界近内地一百里,每年贡马二十三匹。纳卷缺吉,驻牧地位于大牛毛山,地界内地一百二十里,每年贡马二十三匹。簪巴嘎,每年贡马十二匹。贡格每年贡马九匹。张掖每年共贡马为一百零七匹。

道光元年(1821年)甘州牧马达2万余匹,每年绿营马数百匹。咸丰五年(1855年),据《甘肃通志·马政》记载:“甘肃马场设于乾隆年间,非徒以孳生马,拨营缺,可以节省价银,秦陇水甘草丰,适宜养畜,甘肃可设马场。原备一时缓急之用,今以樽节经费,遽议裁撤,于马政实有妨碍,应寝其议而从之。”当时各地军队所需马匹统归自购,官府所设马市均废。

经咸丰,同治年间之兵燹,河西各牧场马驼所存无几。

光绪初(1875年),甘州大马营养马2000余匹,光绪十二年(1886年),经陕西、甘肃两省提督协商购马480匹,分为两群,在甘州、凉州设场放牧。光绪二十年(1894年),两场共产马驹240匹。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甘州大马营马场存马2280匹。《甘肃省志·大事记》记载:“陕甘总督陶模以甘肃各属皮、毛为出产大宗,畜牧之利饶于耕褥,劝民发展畜牧,其极贫而勤苦耐劳者,由地方官于公款内酌借若干,以资发展。”宣统三年(1911年),北洋政府军队接管山丹大马营马场,后改为甘肃种马孳养场。

清代,张掖民间畜牧业发展受阻,清王朝统治阶级为防止汉族的反抗活动,禁止汉族人民养马,清末禁令虽驰,但严重地阻滞了养马业的发展。但随着养牛、养羊、养猪、养驼的发展,大部分家畜都集中在农、牧主手里,广大贫苦牧民无畜可养。清末,畜疫猖獗流行,无人问津,加之帝国主义列强的不断侵略,国内反动势力的敲诈勒索,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贫困,畜牧业也深受其害。

3.手工业和采矿业

清朝前期张掖的手工业仍然只有一些服务于人们生产生活的传统部门,如毛纺织,皮革加工、铁、木、石、玉器制造、米面加工、榨油、酿酒等。

毛纺织业是张掖带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业部门。拈毛成线,织褐为衣是张掖人民的日常生产活动。也是当地民众的主要衣料来源。织褐的技艺更为精湛。河西地方志对此有普遍的反映。乾隆《甘州府志》记载当地人民“衣多裘褐”,“其褐毛,其上驼”意即织褐的绒毛以驼毛为上。

皮毛加工和制革业也是张掖一门十分普及的手工业。其原料羊、马、牛皮及皮硝等,就地取材,来源丰富。羊皮熟成后裁为皮筒,制作精美的皮衣。马、牛皮革熟制后则主要用以制靴、帽、挽具、皮箱、兵器配件等。

铁、木、石料加工,是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几种行业。除了向人们提供农具和日常生活用品外,还用以制作水碾、水磨、水车及房屋建筑构件。正如地方志记载:“攻金攻木,不过粗供常用。”这些民间匠人“各习一艺以糊口,无淫巧之技,乏厚藏之廪,往往称贷典地,请人伙种以分取其半”。他们世代相承,“长春裘相绍,弓之子恒为弓,冶之子恒为冶而已”,生活条件是相当艰苦的。

碾磨米面和榨油业,是河西地区最关民生日用的手工业部门,也是当地税收的一大来源。甘州府水磨一般,课银全者5钱,减半收者2.5钱,油梁一条,课银全者3钱,减半者1.5钱,所收总数虽无明文记载,当也不是一个小数。

清代建筑业也是很发达的。在建筑工匠中,已出现了包工头,凡城乡大兴造,总揽者估计工料,董其众,获利为独半。众工分利,酌其巧拙勤惰以为差,其公举座头,轮年任事,凡遇公构,则纠众工往应,不敢落后。许多大的建筑,由以前的土木结构,一改而为砖、瓦、灰结构,这不仅是建筑业的进步,而且也是整个手工业包括砖瓦灰烧制的一大进步。例如清雍正八年山西客民赵世贵、赵继禹、张朝枢等建造的山西会馆;康熙年间建造的十方院、太白庙、道德庵、财神楼、三官庙、牛王庙等;乾隆年间修造的紫阳宫、广庆寺、节义祠、文昌祠、火神庙及雍正年间的太普寺、道巷庙;光绪年间建筑的左公祠、民勤会馆等。同时,清代对历代张掖的建筑物,大都进行了改建和重修。尤其是清代多次改修的城隍庙,庙内正殿五间,东西两庑各五间,中门后左为圣母庙,右是火神庙,前有正门,稍南有外门,门内对面有戏台、牌楼等。正殿内的两座神龛内供县城隍和府城隍,后有县城隍和府城隍寝殿,设有床位、铺盖、盥洗用具等,旁立侍童、侍官。另建有“幽都”,是按照神鬼传说修造的,不仅刻画了“阴曹地府”,而且有类似人间的司法诉讼程序,精心塑造的阎罗天子、大小鬼神、官员一百多尊。塑像群规模宏大,造型生动,技艺精良,令人赞赏。整个庙殿红墙碧瓦,檐角飞翘,雄姿巍巍。左右相衬的庑廊配殿,也是精雕细刻,花纹多样。特别是城隍寝殿,不仅陈设有整套睡寝设备,还有城隍爷奶的坐像,两座泥塑对面相坐,神态威严,形象逼真,栩栩如生,令人肃然起敬。

清代张掖建筑集西北各民族的建筑艺术风格,将中国和印度、尼泊尔等中外国家的建筑艺术融为一体。可以说,张掖有技艺很高的设计师、建筑师,并有一批木刻、雕塑、绘画、建筑、安装等技艺高超的能工巧匠,还有一支泥水、砖瓦、木工、石匠等建筑专业队伍。

张掖矿藏较为丰富,如金、铁、煤、盐等等。但由于生产条件落后,清朝前期还不可能大规模的开发利用。食盐是当时早已开发利用的一类矿藏。重要的产盐地如山丹县的红盐,色如丹,坚如石,以作器,拟琥珀,色味俱佳,百姓将它运到外地,换回粮食等生活必需品。高台县境内有个盐池,不需人工,自生土盐,供应甘肃一带。对石炭或煤的开发利用,也是清朝前期张掖矿业开发的一个重要内容。甘州物产中有“煤,山丹佳”,“地煤,于湖滩中掘取者”,“青烟煤,抚彝南大口子最佳”。此外,还有对金(甘州府之野年沟、八宝山等处有金砂)、铁矿产的开发,因规模小,在当时张掖的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很小。

4.商业

清代的甘州府,是一个“四面番回”,“华夷交会”的地方,民族贸易十分活跃。清代张掖的物产,除粮、棉、油、麻、甜菜、烟草、各种蔬菜、瓜果、木材、牧草、家畜、家禽外,还有野生动物、中药材及金银碳盐等矿产,在商品经济的推动下,这些物产及其加工品被越来越多地投入市场。据史料记载,张掖既有市内交易,也有乡下集镇贸易,有钱物交易,也有用谷物、羊、马、酥酪、毡毛等物物交换。当时,张掖县城有米粮市、炭市、菜市、木头市、房笆市、油市、麻渣市、苇席市、骡马市。还有栉比鳞次的店铺,出售布、絮、裘、褐、毡、毛、皮及铜、锡、铁器等日用品。山丹县除粮市外,各类商品混合在南关厢交易。东乐县丞、抚彝厅治所也有市场,顺治八年(1657年),总兵官张勇在洪水开设市场,与青海番民“辞行皮马之利”。清代茶马交易沿袭明制,甘肃仍设太仆寺,辖6监24宛,进行茶马交易。顺治初(1644年),甘州茶马寺遣一御史管理,挑选良马,公马上缴边兵使用,母马送宛马寺饲养繁殖。茶除易马外,也易驼、牛和羊。

清代张掖商品贸易的繁荣,不仅丰富了本地人民的经济生活,而且在推动与内地、新疆乃至国外的商品贸易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张掖保存完好的,建于清雍正八年(1730年)的山西会馆和光绪年间建筑的民勤会馆,足以证明当时张掖作为古丝绸路上商贸云集的重镇,客商往来、商贸流通的繁荣景象。

四、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特点及经验教训

清王朝建立后,在张掖遣官驻军,以安定社会统治。随后又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民族众多的区域内实行了怀柔、防范与扶助等调整民族关系的政策,使得张掖在这一时期内生产有所恢复,屯田垦荒面积进一步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灌溉技术得到提高,商品经济十分活跃。自顺治至乾隆时期,张掖的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家给人足,莫不欣欣乐业”的喜人局面。但是,清代对张掖的开发,使张掖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主要表现为:

1.不合理的屯垦导致森林植被的破坏

自汉武帝在河西实行屯田以来,张掖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第三次大规模开发——明清时期,河西走廊毁林垦田活动愈演愈烈,乱砍滥伐的现象更加严重,而且伴随着农垦规模的扩大,一些浅山区也变成农田。古代张掖天然植被良好。史载:祁连山“东西百余里,有松柏五十,美水草,冬温夏凉,宜牧畜养”;焉支山“东西百余里,南北二十里,亦有松柏五十,其水草茂美,宜畜牧。《张掖县志》记载嘉庆时八宝山“被奸商借采铜名义,大肆砍伐”。祁连山支脉焉支山“又名青松山,向多松”,嘉庆时“樵采殆尽”。清代地方政府也注意到保护森林对绿洲农业的重要性。嘉庆初年,甘肃提督苏宁阿驻守甘州时也意识到“山上(八宝山)之树木积雪,水势之大小,与甘州年稔之丰歉攸关”,论述了八宝山森林对黑河水流量的调节作用,而且在树上悬挂铁牌,“以告乡民:有伐木者,与命案同”。但是,森林植被大量破坏,使山林涵养水源的能力和保护水土资源的能力有了很大的减弱,给张掖的绿洲农业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祁连山积雪失去林木荫蔽,春暖则骤融,融水不能有效利用,秋季用水之时而流量微弱也就在所难免。这使得张掖的水资源短缺矛盾更加突出。水资源的短缺又进一步加剧了绿洲沙漠化过程。

2.大规模的屯垦使天然绿洲沙漠化

清代,黑河流域屯田主要有九家窑屯田、三清湾屯田、柔远堡屯田、双树墩屯田、九坝屯田、平川堡屯田等。至雍正十一年,开垦田地面积总数大约为581顷220亩。据《乾隆朝甘肃屯垦史料》记载:“乾隆七年,计自雍正十一、十二两年开垦至今,屯民感激圣泽,尽力田畴,各地屯田共计收过官分粮三十一万余石……从前开垦之始,地属初辟,收成丰稔,尚于勉力陆续偿完,迨后耕种数年,地气渐薄,收成亦减。”而且由于这一系列的屯田,流入下游的水量大为减少,可见这一时期对土地资源利用程度之充分。然而绿洲生态系统的环境容量是有一定限度的。尽管清代水资源利用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有限的水资源终难满足日益膨胀的人口负担及不断扩大的农田面积的需要。绿洲生态环境沙漠化在所难免,沙患吞噬了绿洲、淹没了农田,严重影响了张掖的生态环境。

3.人口过度增长造成土壤沙化

清代张掖人口数量的急增也成为土壤沙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综观古代张掖开发历史,无论是过度开垦、过度放牧、过度伐薪、水资源的过度利用等等,都与人口的激增有着直接的关系。清代康熙年间颁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之后人头税逐渐被取消,人口出生不再受限制,人口的数量也是直线上升。据《汉书》记载:至汉元始二年(2年),张掖郡辖“10县,户24352,口88731”。照此推算,当时张掖人口密度仅为0.71人/平方公里。而至清朝康熙、乾隆年间,张掖人口猛增,达到封建社会历史上人口最为繁盛时期,据清史稿记载。嘉庆25年(1820年),甘州府共有282496人,辖地12000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25.34人/平方公里。由此可见清代人口增加之快,已经超过了绿洲生态资源的承载量,加之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这样的承载量必然会导致绿洲生态环境的破坏,沙漠化就是绿洲生态环境破坏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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