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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管理组织机构

时间:2023-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专卖管理组织机构2007年9月,根据《甘肃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张掖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实施细则》,对全市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进行重组建设。全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岗位职责1.张掖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机构职责。

四、专卖管理组织机构

2007年9月,根据《甘肃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甘烟发〔2007〕34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张掖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实施细则》,对全市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进行重组建设。

组织结构设置

1.管理模式。全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区)烟草专卖局设专卖监督管理机构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两个部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张掖市烟草专卖局称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各县(区)烟草专卖局称专卖监督管理科(股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股级)。专卖稽查队伍按照《烟草专卖稽查队伍管理规定(试行)》(国烟专〔2001〕201号),张掖市烟草专卖局设专卖稽查支队、县(区)烟草专卖局设专卖稽查大队和专卖管理所。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科长、稽查支队队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兼任;县(区)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科长、稽查大队队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兼任。

2.专卖管理所设置。县(区)烟草专卖局根据所在县(区)的人口数量、卷烟零售户数量、区域面积、道路交通状况、卷烟市场规范与管理的难易程度等实际设置专卖管理所。原则上,以城区每600至800户零售户(或每15至20万人)设立一个专卖管理所,农村每300至600户零售户(或每10万人至15万人)设立一个专卖管理所的标准,对原有专卖管理所进行整合。甘州区烟草专卖局城区片、农村片各设一个专卖管理所,临泽县、高台县烟草专卖局设一个专卖管理所,山丹县、民乐县烟草专卖局各设一个城区专卖管理所和一个农村专卖管理所。专卖管理所对应区域、专管员对应片区的责任必须明确。农村专卖管理所原则上驻片管理。

岗位职责

1.张掖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机构职责。①专卖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专卖综合事务管理;根据授权或委托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参与对国发或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初审,对本辖区内准运证和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烟草专卖局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指导,审核办理肃南县烟草零售许可证;负责专卖队伍组织建设和专卖管理人员培训;负责督导考核县级局专卖管理工作;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管理。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的主要职责。组织县(区)级烟草专卖局做好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不规范生产经营问题,每季度对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内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张掖市烟草公司本级以及所属县(区)营销部的经营活动坚持日常监督;每季度向省局报告一次专卖内管工作,5万元以上的内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要在48小时内报省局,按甘肃省烟草专卖局的意见进行处理;开展本辖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专卖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负责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③专卖稽查支队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本辖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负责督办或直接查处各类重大烟草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和查办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本地区涉烟违法案件的情报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信息联动及共享机制。

2.县区局专卖管理机构职责。①专卖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在本辖区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协调与相关执法、司法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作联动机制;负责专卖综合事务管理;负责审核办理和管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负责审理本辖区涉烟违法案件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案件;负责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的管理;负责督导各稽查队工作,并对专卖人员实施工作绩效考核。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的主要职责。对辖区内卷烟经营业务进行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对辖区卷烟客户经理、送货员的经营活动实施内部监督,实行备案和检查制度;县(区)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每月要向市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报告一次专卖内管工作,发现不规范经营情况,要在24小时内报张掖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本辖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专卖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负责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③专卖稽查大队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烟草市场监管和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卷烟市场实施日常监管;负责了解零售户变化及对专卖管理工作的影响等基础情况;排查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及时向张掖市烟草专卖局上报,按照张掖市烟草专卖局统一指挥开展打击制假贩假售假网络行动;组织和协调各专卖管理所开展日常工作。④专卖管理所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烟草市场和运输环节进行监管和检查,接受县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的管理和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科的监督;建立健全辖区零售户档案,组织实施专卖户籍化管理,制订市场检查计划,落实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内涉烟违法案件的信息收集,组织开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检查和管理工作,查处辖区内各类涉烟违法案件,负责涉案物品的登记保存、移交工作;负责辖区卷烟零售户烟草零售许可证的申办、变更、注销的初审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提交卷烟零售许可证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察;负责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的建立和维护,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上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统计报表和材料;排查制售假烟网络案件,及时向县(区)烟草专卖局上报,按照县(区)烟草专卖局统一指挥开展打击制售假烟网络行动;加强与营销、配送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联系沟通,落实“三员互动”工作机制;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专卖机动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其他专卖管理所进行市场检查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和办公场所、专卖执法车辆、办案工具、器材的使用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的管理、学习培训和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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