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把制度摆在第一位
利人利己的管理团队则必须有充分合理的制度加以配合,否则理想与实际相抵触,要达到预期成果,无异于缘木求鱼。举例来说,个人或企业使命宣言列举的目标与价值,应有恰当的奖惩制度为后盾。
有一年,张强参加一家房地产集团的年度表扬大会。现场气氛热闹异常,公司还聘请快乐乐队来助阵。当时有40人分别接受“业绩最高”、“佣金最多”等奖项,可谓风光一时。但其余七百多名与会的业务人员,内心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张强的顾问小组正好受聘于该公司,眼见这种做法产生了不良副作用,张强立刻取消了这种奖励制度,树立利人利己的观念。全体员工不分阶级,共同拟定激励士气的奖惩制度,并自订个别的绩效目标,以鼓励互助合作,人尽其才。
第二年,成效卓著。在表扬大会上,与会的一千余人中有800受奖,多半是由于达成自订的目标或团体达成部门目标而受奖,并不一定是因为把别人比了下去。会场上虽没有乐队、拉拉队助阵,但气氛依然热烈。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受奖人的平均业绩与为公司赚得的利润都是去年的40倍。
竞争在商场上有其必要,各年度的业绩也应互作比较,甚至不相关的个人或机构间都可以相互竞争。但众志成城对企业生存而言,重要性绝不亚于市场竞争。为激励士气,包括训练、企划、预算、资讯、沟通及薪酬等所有制度,都应鼓励合作。
有一家连锁店的领导常为售货员过于消极、对顾客不闻不问深感苦恼,于是请专人设计课程来改善员工服务态度。设计课程的人员经实地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员工的确有这种弊病,可是原因何在呢?
这位领导说:“我要求主管以身作则,把三分之二的时间用于促销,其余三分之一用于管理,结果他们的业绩确实不输给手下的售货员。”
原来真正的症结在此,这位领导心知肚明,只是不肯承认。设计课程的人员费了不少口舌,终于使他了解,经理不应与店员争利,薪酬制度也应调整。经理的奖金须以售货员的业绩为准,而不是自相残杀。
许多情况下,问题是导源于错误的制度,而不是人。恶劣的制度甚至会使好人也受到感染。
在企业中,主管可以改变制度,使下属成为向心力强、生产力高的团队,足以与其他企业竞争。在学校里,老师可根据每个学生的努力与表现来评分,并鼓励学生相互提携。在家庭中,父母不要鼓励子女互比高下,应当培养全家人一条心。
达成利人利己的过程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哈佛大学法学教授费雪与伍理,在《谈判要诀》一书中曾谈及,以原则为重心比坚持立场更能制胜。他们虽然不用“利人利己”的字眼,但倡导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他们主张,以原则为重心的谈判对事不对人,着重双方的利益而非立场。目标虽在寻求彼此互利的解决途径,但不违背双方认同的一些原则或标准。
谈判时,一般以下列四个步骤进行:
(1)从对方的观点看问题,诚心诚意地了解他人的需要与顾虑,甚至比对方了解得更透彻。
(2)认清关键问题与彼此的顾虑(而非立场)。
(3)寻求彼此都能接受的结果。
(4)商讨达成上述结果的各种可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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