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苏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一
对于农村劳动力的含义,一般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农村劳动适龄人口,指住在农村地区的、男16~59岁、女16~54岁的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即通常所说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二是农村就业人口,指农村居民中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人。由于农村就业人口数中包括不足16岁的少年和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老年,但不包括在校学生和领取优抚金、养老金者,故与农村劳动适龄人口数并不一致。为便于说明和分析问题,本文以农村就业人口为准。
在苏联,农村劳动力的主体是农业劳动力。建国初期,苏联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超过十分之九,目前约占五分之三。所以考察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须首先注意农业劳动力的变动。苏联农业劳动力变动的总趋势是不断减少。这合乎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农业中腾出大量劳动力来加强工业生产,相应发展交通运输、建筑、商业、文教卫生和科学事业等。而工业生产的发展,又为农业生产的技术改造,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从农业中腾出的劳动力的去向无非是两个,一是在农村非农业部门就业,另一是离乡进城就业。根据苏联人口普查资料,其主要去向是城市。如1979年苏联的农业劳动力为2 666万人(含个人副业),比1959年减少1 837万人。在这期间,农村非农业部门的劳动力增加了320万人,转到城市就业的达1 517万人。这个数字,同苏联人口普查所得的农村就业人口的减少数完全相符。可见,苏联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实际上是农业劳动力转到城市就业的结果。
然而必须指出,农业劳动力的变动固然是引起农村劳动力变动的决定因素,但两者的变动趋势,并不是在任何时期都一致的。从苏联的实际情况看,农业劳动力总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而农村劳动力的变动则不然。1960年代农村劳动力是减少的(1959年为6 111万人,1970年为4 590万人),1970年代却基本上是稳定的(1970年为4 590万人,1979年为4 594万人)。
1960年代和1970年代苏联农村劳动力变动趋势之所以产生差异,一方面是同社会生产的经营方式变化相联系的。众所周知,苏联在1970年代以前,经济的发展主要采取粗放经营,即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办法。在这种条件下,为保证工业生产的高速度发展,要求农村补给大量的追加劳动力,从而使农村劳动力大批涌入城市工矿企业。进入1970年代,苏联提出了生产的集约化方针,要求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集约经营,即内含扩大再生产的办法来实现。在这种条件下,城市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是提高效率和质量,不再像粗放经营时期那样需要大量增加劳动力,即使需要追加一点劳动力,也将主要依靠城市适龄劳动力的自然增长来解决。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苏联改变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的结果。过去,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大批招募进城就业的办法,1970年代起则实行基本稳定、就地安排的原则。
苏联改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政策,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把农村劳动力大量招募进城,给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和后果。从城市方面看,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人口猛增,不合理地加快了城市化速度,尤其是大城市的发展速度。城市人口过于膨胀,使城市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尖锐化:交通拥挤,环境污染,市场供应和住房紧张,不少家庭长期住在设备简陋的公共住宅里,许多新婚夫妇年复一年地等待分配住房。同时,由于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城市居民住地离工作单位路途过远,目前苏联约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职工,每天用于上下班的时间近两个小时甚至超过两个小时。
从农村方面看,由于青壮劳动力和农机人员大量外流,造成农村劳动力老化,机务人员奇缺。根据苏联一些地区的调查资料,目前农业工作人员的年龄构成是:老年(45岁以上)男54%,女59%;青年(16~29岁)男11%,女16%。许多农庄、农场是老、弱、女劳动力当家,难以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受过专门培训的农业机务人员很少留在农村,结果使大量农业机器因无人操纵、维修而闲置,延误田间作业,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在苏联,各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差异很大。中亚、南哈萨克、外高加索、摩尔达维亚和乌克兰西南部等地区是农村劳动力过剩地区,而俄罗斯联邦非黑土地带、乌拉尔、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的农业劳动力则严重不足。由于劳动力不足的农村地区恰恰是苏联的经济上比较落后的地区,因此也是劳动力外流进城比较厉害的地区,而劳动力过剩的地区又恰恰是经济上比较富裕,劳动力很少外流,甚至还有倒流的地区,从而大大加剧了农村劳动力地区分布的不平衡。
从全社会或整个国民经济的角度看,大量农村劳动力,特别是熟练劳动力和专业工作人员外流造成的损失很大。据调查,从农村迁出的工作人员和专家中,绝大部分改变了自己原来的职业,从事其他职业。如果以培养一个农业专家需花费4 000~8 000卢布计算,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十分巨大。如果考虑到每个劳动力外流过程中带来的工时损失(每人流动一次约需25~30天)和劳动生产率的降低(据调查,在一个劳动力打算离开某个单位的最后2~3个月内,劳动生产率要降低15%~20%,在新的单位,即使从事同一工种,头3个月的劳动生产率也要降低30%左右。至于改变原先熟练的职业,从事新的职业,那么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幅度就更大)等因素,由此造成的劳动力资源的损失更为惊人。
正因为实行大批招募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办法存在许多问题,带来了许多不良后果,所以苏联才转而采取稳定农村劳动力的政策。
二
苏联采取的稳定农村劳动力的政策,并不是完全禁止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而是在于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克服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带来的严重问题和后果。具体说来,苏联为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编制劳动力资源平衡表,根据不同地区的劳动力保证程度,分别采取稳定、吸收和鼓励外流的政策
从1960年代下半期起,苏联试编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平衡表,根据劳动力的保证程度,把农村分成劳动力过剩地区、劳动力相对过剩地区、劳动力相对不足地区和劳动力绝对不足地区。对劳动力相对和绝对不足的地区,实行稳定和吸收劳动力的政策,尽量减少过多的、非社会利益需要的劳动力外流。为了给劳动力不足的农村地区补充劳动力,苏联实行“自愿落户”的办法,即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特殊优惠,吸收劳动力充裕地区和城市的劳动力及其家属迁到劳动力不足的农村地区落户。对劳动力绝对和相对过剩地区,则实行鼓励向劳动力相对和绝对不足地区转移的政策,通过优惠措施,有计划地向这些地区组织招募、移民,有计划地分配这些地区的学校毕业生,有计划地调动这些地区的干部。
(二)改善生产力布局,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就地安排某些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生产决定劳动就业状况。要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还应靠生产力布局,首先是工业布局的合理化来实现。为改变全国农村地区经济活动布局和劳动力资源拥有量之间的不适应状况,合理安排劳动力剩余地区的农村劳动力,防止这些地区的过剩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苏联已开始把某些工业部门,尤其是农产品加工部门从城市向农村扩散,通过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组织农畜产品的就地加工,使农村从单纯的提供农产品原料向提供半成品和成品转化。此外,兴建利用当地资源的工业,吸收闲散劳动力投入社会生产。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劳动力使用上的季节性差异,是导致农业劳动力盲目向城市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苏联强调在农村开展多种经营,实行农工商综合发展。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经商,使农业企业一年四季都可以有节奏地工作。
(三)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和控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苏联认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转移应该是,经再分配的劳动力资源和按各部门、各地区的社会需要建立的工作岗位之间达到最佳的数量比例和质量比例。这种比例既要保证最好地解决各项经济任务,也能保证改善工作者从业的社会条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除采用行政方法对劳动力实行有计划统一调配外,还采用经济方法,即借助于工资、奖金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调节和控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首先,以超前的速度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使农业工作者月平均劳动报酬水平的增长,大大超过整个国民经济部门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也超过了工业、运输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以利于稳定农村劳动力。其次,实行各种津贴和额外休假制度。例如,为鼓励农业机务人员安心农村工作,从1971年起对农机人员规定连续工龄津贴,幅度为基本工资的8%~16%,连续工龄满3年者,每年还可额外增加休假一天;对在西伯利亚与远东、俄罗斯联邦非黑土地带工作的农业工作者也规定了相应的工龄津贴、地区津贴和额外的休假制度。对在这些地区工作的农机人员,享受的连续工龄津贴可比在一般农业地区工作的农机人员高50%,额外休假增加一倍。
实行上述措施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人口普查资料表明,1979年苏联农村在业工作人员总数(4 594万人)比1970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略有增加(4万人)。当然,这绝不意味着1970年代苏联的农村劳动力完全停止了向城市工商业和其他行业的转移。事实上,1970—1979年,每年平均有156万名农村居民迁入城市,其中劳动力占70%左右。农村在业人口之所以没有减少,是因为有新增劳动力补充予以抵冲的结果。
根据苏联学者计算,在苏联当前的生产力水平下,为保证每年的粮食和农业原料的需要,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每年只能保持在100万人左右。由此可见,苏联1970年代以来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还是过多,许多城市的原定人口规模纷纷被突破,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数量,由1970年的10个,上升到目前的22个。
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城市本身的盲目发展未能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则与苏联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不够发达,工农、城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别有关。目前,在苏联农村的产业结构中,农业仍占决定性地位。它在农村所拥有的固定基金总额中占62%,占农村生产性固定基金的79%,工作人员总数的62%,物质生产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72%,基本建设投资的65%,生产性基建投资的80%以上。占农村生产总值的67%,工商等非农业部门的产值比重总共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农村工业在农村生产总值中占20%,农村工业人员只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农村商业、服务业网点的设置远不如城市,以致许多农村居民不得不放下社会生产工作,进城购买商品。由于商业网点不足,供应的商品数量有限,大大地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农村人均商品零售额不到城市的一半,以致农村居民的大量货币不得不转为储蓄。加上农村地区的文化生活设施、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条件都比城市差得多,因此许多农村工作人员,特别是青壮年和知识分子都向往城市,千方百计地离开农村流入城市工作。
三
苏联的实践表明,作为农村劳动力主体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虽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但在一定时期内,它的转移规模必须同农业的供养能力相适应,否则是不行的。正如马克思指出,“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撇开对外贸易不说,“从事加工工业等而完全脱离农业的工人的数量,取决于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数量”。1930年代和战后初期,苏联从农业中抽调出的劳动力过多,加上其他方面的农业政策的失误,严重地影响了苏联农业生产的发展,以致后来不得不把一部分劳动力重新调回农业生产领域。如1954年和1955年就曾给农业部门增配过200多万农业机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农业专家。目前,苏联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还不高,主要的农产品产量还很不稳定,不能充分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苏联某些地方的农村劳动力有过剩,但西伯利亚与远东等大批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却严重不足。在这样的条件下,为数众多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劳力弃农流入城市,不能不给苏联经济带来一些严重问题。
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向,从苏联的实践经验看,以采取就地安排为主,离乡进城为辅的方针比较好。因为这样做,一则可以避免大批招募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带来的种种弊端,二则有利于稳定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然而,要贯彻就地安排为主的方针,首先必须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广开农村就业门路。战前,苏联包括农业在内的整个经济体制高度集中,地方和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农产品采购任务很重,价格过低,使农庄和农场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农村长期处于单一经营和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城乡差别很大,农村劳动力自发地大量流入城市谋职。战后,特别是196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放宽了农村经济政策,从计划管理、收购制度、投资、税收、价格政策以及组织形式等方面,作了一系列改革,支持农庄、农场的综合发展,从而为就地安排农村劳动力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其次,要把城市的一些工业企业向农村扩散,使农畜产品就地加工,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恩格斯指出:“要使这些被排挤出农业的人不致没有工作,或不会被迫集结城市,必须使他们就在农业中从事工业劳动。”列宁也曾指出,工业同农业的结合,一方面可消灭农村的偏僻状况及外界隔绝的未开化状态,另一方面可消灭人口大量集中在大城市的反常现象。过去,苏联的工业布局不合理,工业生产远离原料产地,许多农畜产品的加工工业集中在大城市,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利用当地资源,参加工业劳动,增加就业的机会,致使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被迫流入城市。1970年代以来,苏联强调要“拉平所谓地区性差别”,要使原料加工企业最大限度地接近原料产地,在这些地方部署同大企业协作制造产品,组织同加工农业原料和当地原料以及为居民服务的有关专业化生产,从而增添了吸收农村劳动力的工作岗位,对稳定农村劳动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再次,需要实行一些灵活的劳动制度。例如,苏联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招收季节性合同工,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做到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在城市郊区实行“钟摆式”的劳动就业制度,即城市和工业中心向附近农村招收的职工,概不离乡,而是像城市的职工一样每天上下班。据调查,全苏每1 000名农村劳动力中,每天进城工作和学习的平均为39人,中部地区为107人,莫斯科州为254人。这种做法既可保证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又可保证城市工业和其他事业所需的劳动力,也有利于减轻城市压力,避免了许多社会问题。
(与唐朱昌合写,《世界经济文汇》198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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