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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大企业活力的几点设想

时间:2023-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企业只要很好地利用中央、国务院已经确定的政策、措施,发挥自身的优势,使它转化为新的生产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竞争力,把企业搞活,是完全可能的。下面侧重谈谈增强大企业活力的几点具体设想。

增强大企业活力的几点设想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改革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紧紧抓住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目前,全国有一千五六百家大企业,它们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占财政收入来源的一半以上。大企业不搞活,就不能说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现在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已经为搞活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大企业只要很好地利用中央、国务院已经确定的政策、措施,发挥自身的优势,使它转化为新的生产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竞争力,把企业搞活,是完全可能的。当然,随着改革的发展,在政策上对大企业进一步给予应有的权力也是必要的。下面侧重谈谈增强大企业活力的几点具体设想。

一、产量包干,一定几年,超产自销

长期以来,国家控制的统配物资范围过宽。下达的产量计划指标太高,而且逐年加码,“鞭打快牛”,即使超产了,企业也没有自销权,很不利于调动企业革新技术、增加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克服这一缺陷,现已采取措施扩权松绑。①减少统配物资品种。自1985年起,国家计委管理的指令性计划工业产品品种,由原来的120多种减少到60种左右。②给予企业一定的自销权。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扩权十条(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下同)规定,除国家特殊规定不准自销者外,企业分成的产品、国家计划外超产的产品、试制的新产品、购销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库存积压的产品,都可以自销。国家统配的钢材,属于国家计划内的部分可以自销2%,超计划生产的全部可以自销;国家统配的生铁、铜、铝、铅、锌、锡、煤炭、水泥、硫酸、浓硝酸、烧碱、纯碱、橡胶等产品的超产部分全部都可以自销;机电产品,除由国家安排原材料生产的由国家调拨分配外,其余的可以由企业自销。③给予企业自销产品的定价权。工业生产资料属于企业自销的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一般在不高于或低于20%的幅度内,企业有权自定价格,或由供需双方在规定幅度内协商定价。属于生活资料和农业生产资料的部分,要执行国家规定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浮动价格),但企业可用计划外自销产品与外单位进行协作。

这个口子开得不算小。问题是对企业下达的产量计划指标怎么定?煤炭部的办法是,从1985年开始对全国统配煤矿实行总承包。规定以1984年统配煤矿计划产量为基数,到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2 000万吨(总产达5亿吨)进行包干。同时相应地包干基本建设规模和投资,一包5年,超支不补,节约归己;并以1985年计划亏损额为基数,一包6年,超亏不补,减亏留用。从国外的经验看,还有一种办法,即以上一个五年计划期实际达到的平均产量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

这样做的好处是:①以5年平均产量为准,可以排除偶然因素的影响,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②一定5年不变,可使企业解除遭受“鞭打快牛”之累,放心大胆地革新技术,扩大生产。③把过去长期实行的年度计划为主转向五年计划为主,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安排生产的主动权。④对上级机关来说,也可减少逐年下达生产任务的繁重工作量,腾出手来在大计方针上多下工夫。

为了使计划规定的产量指标建立在比较科学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生产水平,在具体核定计划指标时,不应直接按各个企业的实际产量计算,而应以同一部门同类企业的平均先进水平为准。所谓平均先进水平,即超出该部门所有企业平均产量的先进企业的产量的平均数。采用平均先进定额法确定计划指标,既有利于鞭策落后企业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水平,也有利于使先进企业从物质利益上更好地关心生产的发展。

生产任务定下来后,应按同一方法对生产力诸要素的每万元产值耗量作出相应的规定。企业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加速资金周转而获得的节约额,留归企业自行支配。

二、面向市场,变封闭生产型为经营开拓型

扩权十条规定,企业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和国家供货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安排增产国家建设和市场需要的产品,并赋予企业一定的产品自销权,以及自销产品的定价权(工业生产资料)或与外单位协作权(生活资料和农业生产资料)。怎样利用这个权力,搞活企业,大有文章可做。其关键是,必须在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思想、作风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

长期来,企业只是完成国家计划任务的生产单位,一切围绕着计划指标转,唯上级的指令是从。生产资金和原料由国家统一拨给,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皇帝女儿不愁嫁”,不考虑也无法考虑市场的需求。结果,外无压力,内无动力,技术不革新,产品几十年一贯制,库存积压严重,浪费损失极大。

现在,国家松了绑,有的企业搞得很活跃,有的却依赖惯了,一松绑反而无所适从,不知怎么办好?!眼睛向上,总想国家再让一些利,退一些税,等待着继续放权。其实,这种依赖等待思想不克服,放权再多也是办不活企业的。从产品经济(确切地说是自然经济)的封闭状态中走出来,投身到商品经济的洪流中去,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竞争中搞活企业,是摆在大企业面前的当务之急。

大企业要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必须经常掌握市场信息,努力开发新产品,不断以花色新颖、品种多样、质优价廉的产品来引导消费者,吸引订货,满足社会需要。即使是原材料工业企业也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行加工或协作加工做到这一点。同时,要注意改善经营管理,从内部找窍门,挖潜力,求效益。

实践表明,要使大企业迅速打开局面,向经营型、开拓型方向转变,关键在于人才。首先要有一个能适应新形势的厂长,并要选拔一大批有专业知识、有创造才能、有改革精神的人担任厂级、车间和职能科室的领导,形成一支推行现代化经营战略和管理方式的新型干部队伍。同时,要发扬管理民主,虚心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注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同心,群策群力,为搞活企业多作贡献。

三、发行股票,吸收外资和社会游资,更新改造,扩大生产

现有的大企业,除少数是在1970年代以来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新厂外,大多数是1950年代到1960年代发展起来的,有的还是三四十年代的老企业,设备陈旧,生产效率低,更新改造方面的欠账甚大。要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必须进行根本的技术改造。但限于国家的财力,完全靠国家投资解决是不可能的。而单靠企业自有的生产发展基金和留用的折旧基金也无力实现。怎么办呢?通常的办法是不足部分靠银行贷款或者引进外资。这两种办法的长处是筹款对象少,企业可以直接打交道。但是贷款数额往往受限制,就引进外资来说,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获得的。比较理想的办法是,经过国家相应机关的批准,允许企业发行股票,委托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投资信托公司在国内外公开出售(有条件时可由企业自行直接办理),吸收外资和社会游资。实行这种办法,扩大了筹款对象,可以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同时,对职工手中的闲散资金、万元户和企业手中的剩余资金,也可起到投资于经济建设的引导作用。

企业发行股票后,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可以通过预算有偿拨款和购买股票两种途径,银行对企业的关系也可采用发放贷款和购买股票两种方式。企业则应定期向股东代表大会和(或)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和盈亏情况,并按规定发给股东红利。

股票的额定股息,应高于相应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而略低于银行的贷款利息。这样既可以鼓励购买股票,又能使企业乐于发行股票,同时注意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考虑到股票持有者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产生将股票转让的需要,防止可能出现私下非法交易活动,保障股票发行人和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应在规定的城市有计划地开放证券交易市场,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把证券交易纳入国家管理的轨道,使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四、打破部门壁垒,发展企业横向经济联系

商品经济的大发展,社会生产专业化的实现,在客观上要求企业之间建立广泛的经济联系和协作。可是,长期以来实行的部门管理原则,却条条分割,自成系统,互不搭界,人为地设置了不可逾越的屏障。各个地区之间也存在画地为牢、互相封锁的情况,阻碍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现在,扩权十条已明确规定,在不改变企业所有制形式,不改变隶属关系,不改变财政体制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参与或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有权择优选点,组织生产协作或扩散产品。同时规定,企业有权把暂时不用的生产发展基金,向企业外投资;把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和有偿转让(其中属于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高、精、尖设备,在出租或转让时,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这就为发展企业横向经济联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企业横向经济联系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合营、联营、补偿贸易等等。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不能由上级主管机关借助行政手段来“拉郎配”。企业在开展横向经济联系活动,例如向企业外投资时,不能唯利是图,什么行业、什么地方最有利可得,就投向哪里,而应注意把投资对象与本企业的发展挂起钩来,即从本企业的发展需要出发,选择投资对象,通过投资来增加本企业的原材料供应,扩大产品销售或开拓新的经营门路。这样做,企业获利的数额可能比前者少,投资回收期限可能长,特别是投资开发性项目时,甚至还要担一点风险,但是,从长远来看,对本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全局有利。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对外开放,不仅应当赋予企业在国内参与或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的权力,而且应该赋予它们参与或组织跨国企业的权力(经过相应机关批准),把企业的经济触角伸向国外,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五、发挥智力、技术优势,开展咨询服务,有偿转让科研成果

一般说来,大企业的技术力量比较雄厚,许多企业有自己的研究机构,从事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在产品设计、试制、批量生产和检验、工艺流程、科学劳动组织、定额管理、成本核算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也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与中小企业相比,占有明显的优势。作为大企业的领导,应当十分注意发挥自己的这种优势,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对于这种优势,当然首先应当用来促进本企业的科技进步,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扩大再生产。同时也要面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在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方面对中小企业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即向中小企业传播先进而适用的科学技术;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掌握先进技术;带动中小企业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实现腾飞。大企业对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转让科研成果时,应采取有偿方式,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当然,收费要公道,不能敲竹杠。

为了长久地保持和发展智力、技术优势,企业要十分重视智力投资和开发,舍得花本钱,大力培养新的技术力量,定期轮训原有的技术、管理人才,形成多层次的梯队。作为企业领导,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在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迅速发展的形势下,新的科学技术成就层出不穷,科技人员原来学到的知识,其中包括管理方面的知识,很快就会过时,因而必须充实他们的知识,不断完善他们的职业技能。据苏联有关部门测算,每过3~5年,就有三分之一的知识陈旧过时,所以要求在职科技人员每5年轮训一次。苏联强调,在科技革命时代,学习不仅仅是每个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的前提和先决条件,而且也是在他整个劳动的一生中经常起作用的因素,更新和补充知识,对每一个工作人员来说,像恢复体力一样,是继续工作的必要条件。苏联在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

此外,为使科技人员更多地为社会作贡献,应当允许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外单位设计、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提供咨询服务、翻译国外科技资料,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对此,企业不得横加阻挠。当然,作为企业职工的科技人员,应该遵纪守法,不能颠倒主次,把自己的本职工作置之脑后,热衷于第二职业。

六、加强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克服平均主义

大企业规模大,包括许多个工厂、车间和职能部门。大企业对下属单位的关系以及下属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过去,大企业内部实行统一核算,产品统一调配。结果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调动下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显然不行。

要搞活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大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对生产诸投入要素实行分阶段的定额管理和成本核算。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前一工序向后一工序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并参与最终产品销售所得利润的分成,从而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纽带,把它们真正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互相配合,紧密协作,一起关心企业的最终成果。至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来实现。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缔约的各方承担的义务,以及违背合同义务时应负的物质责任。国家则通过制定经济法规来监督和保证经济合同的履行。

在企业及其下属单位里,要建立和加强岗位责任制。鉴于大企业的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流水作业,很难实行以单个工人为对象的承包责任制,国外采取了以作业队(组)为单位的承包制。由作业队(组)向企业签订合同,承包一定的生产或作业任务,并相应规定工资基金以及利用设备、原材料、燃料、电力方面的定额指标。这是一种集体经济责任制形式。它的优点在于可以使企业所承担的国家任务变成每个作业队(组)的具体任务,可以使每个工人对劳动最终成果的责任同全队(组)的责任结合起来,可以较好地解决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问题。许多作业队的活动表明,它们能有效地利用技术设备和原材料,减少工时损失,丰富劳动内容。在先进工人的带领下,青年工人在政治思想和技术方面迅速成长起来,学会管理生产。作业队(组)的形式,可以是专业的,也可以是综合的。规模则可因部门的特点和具体的生产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苏联认为,造船工业以30~80人最为适宜,机器制造和金属加工工业以10~25人为宜。作业队(组)的报酬,采取超产奖励,节约留用的制度。作业队内则按成员的业务技能、工龄长短以及担任职务评定基本工资,另按出勤情况、劳动态度、工作质量、贡献大小以及对技术设备的保养状况等确定劳动参与系数,据此发放浮动工资和奖金。

在分配领域要反对平均主义,切实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应破格晋级(按扩权十条规定,每年的晋级面为3%),拉开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差距。当然,这样做的结果,一些病、弱、残和家务牵累多的职工可能减少收入。对此,可以通过在工种安排上和困难补助上予以适当照顾。

这里顺便指出,工资奖金的增加,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劳动报酬的增长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否则不利于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最终使人民的生活改善失去可靠的物质基础。因此,工资提高幅度和奖金发放水平,要同企业的最终成果挂钩,要有个合理的界限。

七、改革人事劳动制度,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

前已指出,搞活企业的关键在于人才。那么,怎样选拔、任用人才呢?首先必须打破“任人唯亲”、“论资排辈”的错误做法,也不能“摆摆平”,用那种人缘很好,然而缺乏知识,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的人。领导班子要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这些原则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现在的问题是要在制度上予以保证。

第一,要彻底取消厂长(经理)、党委书记等干部终身制,改行聘任制。企业一级和企业内中层干部的具体人选的产生,要走群众路线,组织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也允许毛遂自荐。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人选可以在本单位产生,也可以从外单位调任。调任,其人选也必须是优秀的,而不是过去那种“这里待不下去了,调个单位仍当头”。在任职期间,如果不称职或以权谋私,应当就地免职,不能姑息迁就。

第二,打破铁饭碗,招收合同工。企业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和行业特点,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公开招工,经过考试,择优录用。有权抵制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向企业硬性安插人员。

第三,实行人才流动。扩权十条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从外单位、外地区招聘技术、管理人员,并自行确定报酬。作为对等,理所当然地也应支持外单位、外地区招聘本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同时应当允许职工(包括技术、管理人员)辞职或留职停薪,去从事更能发挥其业务专长的工作。

实行人才流动,有利于克服人才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的弊端。当然,这样做也会带来人才外流的损失和某些盲目性,但是权衡利弊,流动毕竟比管死好。企图用行政命令办法阻止人才外流是不行的,只有从根本上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真正做到政治上信任、业务上放手、生活上关心,才能留住他们的人和他们的心。

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与此同时,还必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这不仅是由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且也是企业活力的源泉所在。

实践表明,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然而,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只有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的时候,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正确解决职工和企业的关系,真正做到职工当家做主。要知道,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领导者的权威同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统一的,同劳动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是劳动者的积极性能够正确有效地发挥的必要前提。

(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上海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探索》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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