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面临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1.政府面临的风险
(1)投资人的财务能力。由于建设项目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投资人自身是否具备投融资能力,是BT项目能否如期完成的关键。作为投资人来说,必须根据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盈利能力、清偿能力,据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作为政府方,应当审查投资人的财务能力,是否能为项目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可以说,BT项目的诸多风险中,投资人的财务能力比之项目的技术风险等更显重要。
(2)项目中断后政府接收。当BT项目由于投资人资金不足难以维持,或者投资人破产,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社会性及公益性,政府必须考虑对项目的接收,并且要完成项目的后续建设。投资人若不能按期拨付工程款,极有可能留下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一旦项目中断则会延误工期、增加造价的不确定性。因此,政府如何接收是不可忽视的风险。BT模式失败后若无其他投资人继续投资,政府必须投入建设资金,委托代建至项目竣工。
(3)对投资回购的失控。BT模式是投资人先投资建设,政府按期回购。与BOT模式的区别在于对投资人的投资偿付与回报不是由运营阶段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来实现,而是政府分年度支付给投资人本金与利息。因此,BT项目要防范投资回购失控的风险。政府与投资人之间关于建设规模、标准以及造价的确认必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防止项目突破概算。
(4)工程质量。近些年来,我国连续发生多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如九江大堤砼墙倒塌溃堤、重庆綦江彩虹桥整体坍塌,以及汶川大地震引发的民众对“豆腐渣”工程的愤慨,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质量事故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给人民生命带来严重危害。接二连三的重大事故引发了人们对工程质量的质疑和提高质量的呼声。BT项目由投资人来建设,作为政府方须防范投资人为节约投资、追求利润而降低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2.规避或防范这些风险的措施
(1)对投资人财务能力的评价。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投资人,对投资人的投资实力做出评价。关注其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大小,将通过何种方式融资,在项目公司融资遇到障碍时,有何备选预案等,评价其财务能力。
(2)审慎评估,给予投资人合理利润。对项目评估的一个误区是通过BT方式将风险转嫁给投资人,实际上的风险转嫁并没有使风险降低,政府更应当考虑的是风险的合理分担。投资人投资BT项目追求的是投资回报,政府通过BT方式多渠道融资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缓解建设管理的压力。因此,采用BT模式建设,审慎评估项目,给予投资人合理利润,可以使双方达到共赢。
(3)履约过程中的沟通与谈判。在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未预见的事项,尤其对于大型BT基础设施项目,其建设关系到城市的发展,甚至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因素。创建履约过程中的沟通与谈判,及时解决项目推进遇到的障碍是非常必要的。政府与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政府的支持程度是项目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4)加强第三方检测。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目前我国的质量检测有施工方检测和监理方抽样检测,但是质量检测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有限,究其原因是第三方检测要发挥作用,关键之处必须使检测具备真实性,能代表工程质量,而不是代表“样品质量”。检测结果必须是不可更改、不可撤销、同步公布的,以加强第三方检测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