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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的意义

时间:2023-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以企业单位的总体经济活动为对象,采取一系列专门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对所属控制系统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第二节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以企业单位的总体经济活动为对象,采取一系列专门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对所属控制系统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控制、实物资产控制、对外投资控制、工程项目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成本费用控制、筹资控制和担保控制等。

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个单位经营管理状况的好坏,与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严密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想使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获得好转和处于良性状态,做到持续经营,不断发展,必须要从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着手。建立和设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和依据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的,它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对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经济管理起着强制性或指导性作用。单位在建立、维护和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时,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

(二)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在层次上应当涵盖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应当覆盖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三)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五)制衡性原则

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拥有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特殊权力。

(六)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合理体现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七)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重点

由于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因此,也不会存在一个完全固定的内部控制模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但是,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应当考虑一些重点:

(一)以预防为主、查处为辅

各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单位的经营管理发生无效率和不法行为。因此,判断一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好坏,首先应根据其防止错弊发生的效果来衡量,其次再考虑其对已发生的不法事件的揭露和处理情况。进行预防控制首先应规定业务活动的规则和程序,并在单位内部设置有关的规章制度,保证业务活动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尽量避免经济运行中的错误、舞弊或浪费现象。在实行预防控制时,还要注意,一定要预测到差错发生概率的高低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具体差错的特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别要注意多重措施和综合措施的采用。

当然,任何企业的管理者并不能完全保证事先制定的规则、程序、制度等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为此,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还必须采取内部稽核、内部审计等方式,加大对事后不法或无效率行为的查处力度,多方面、多渠道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制度的控制效能。事后查处一般多是在错误或问题发生以后再进行检查或采取行动,其所造成损失往往无法弥补,只是对以后的业务有所裨益。

管理者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应注重预防性控制的事前和事中的引导匡正作用,尽量降低错弊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所造成的损失。

(二)注重选择关键控制点

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单位必须建立一个能涵盖其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但对主管人员来说,随时注意内部业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通常是浪费时间精力且没有必要的。这就决定了管理者应当也只能将注意力集中于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对保证整个业务活动的控制目标至关重要的关键控制点上。

内部控制的重点应放在避免和减少效率低下、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上。因此,管理者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在众多的甚至相互矛盾的目标中选择出关键的反映工作本质和需要的目标,并加以控制。

在具体选择关键控制点时,一般应选择关键的成本费用项目、关键的业务活动或关键的业务环节和重要的要素或资源。需加说明的是,不同的经济业务活动有着不同的关键控制点,在某项经济业务活动中属于关键控制点,而在其他业务活动中则有可能属于一般控制点,反之亦然。

(三)注重相互牵制

相互牵制是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和作业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自动地被其他作业人员查证核对。内部牵制主要包括体制牵制、簿记牵制和实物牵制。

体制牵制是指通过组织规划与结构设计,把各项业务活动按其作业环节划分后交由不同的部门或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即实现不相容职务的适当分离,以防止错弊的发生。

簿记牵制是指在账簿组织方面,利用复式记账原理和账簿之间的勾稽关系,互相制约、监督和牵制,一般主要是指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与账簿、账簿与财务报表之间的核对。

实物牵制是指对某项实物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掌管或共同操作才能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

在内部控制的设计过程中,通常要做到在横向关系上,一项业务至少要经过彼此独立的两个或多个部门或人员,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能够接受另一部门或人员的检查和制约;在纵向关系上,一项业务至少也要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便使上下级互相监督。具体包括:分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职务;分离经济业务的执行与审查的职务;分离资产保管与相关登记记录的职务;分离财产保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分离总账与明细账登记的职务;分离日记账与总分类账登记的职务。

(四)设立补救措施

现代企业是由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复杂有机整体,其受时空变化和环境影响较大,加之随机因素较多,既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就难以按照预期的目标发挥作用。内部控制必须保证在发生了一些未能预测的事件情况下,控制工作仍然有效,不受剧烈影响。

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除了能够防止意外事件或不良后果的发生,并具备及时发现和揭示出已经产生的差错、舞弊和其他不规范行为的能力外,还应确保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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