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为“转方式”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目前我国支持外贸发展的外汇管理与汇率政策、涉外金融政策与工具等,与我国建设贸易强国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如: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程度低、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不足、贸易融资支持力度仍较小、贸易融资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对进口的金融支持与出口相比力度明显不足、贸易融资效率有待提升等。从中长期看,我国外汇管理与汇率政策应进一步调整,以适应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和建设贸易强国的需要。
一、加快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进程
将人民币在边境贸易、自由行、货币互换等领域的使用进一步扩展到大宗贸易跨境结算、跨境投资、贸易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领域。在东南亚及我国周边地区推行人民结算,扩大同其他国家的货币金融合作,增强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计价货币、储备货币的地位,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实现以上目标就需要审慎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弹性和灵活性。
二、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完全可自由兑换
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宽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快地解除限制,在解除短期资本交易限制方面,步伐可以放慢一些。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可先放宽对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我国中央银行、外管局等应尽快拟定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明确的时间表,给市场和企业明确的未来预期。
三、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应进一步加快外汇市场建设,扩大外汇交易主体,丰富外汇交易工具,加强外汇管理电子化建设,推动我国外汇市场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加快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进程。随着国内外形势变化,尤其是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动态调整人民币汇率,打破人民币升值的单向预期。
四、将政策性优惠融资与商业性贸易融资紧密配合,并逐渐扩大对进口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的带动作用,将政策性融资与商业融资更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政策性贸易融资,引导商业性贸易融资。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带动商业机构扩大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的共同推动下,不断丰富金融机构对进出口贸易的金融工具,满足进出口企业对金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在此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对进口企业的融资支持,因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坚持扩大进口规模和完善进口结构,而以前我国普遍存在对进口的支持力度与出口相比明显不足的状况。
五、发挥金融服务对贸易结构的导向作用,以期货市场的大发展,增强对重要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定价权
贸易融资要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结合起来,加大对“三自三高”(即: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营销渠道,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品,以及服务的出口融资支持力度。同时,应大力推进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增强对国际期货市场的影响力,通过期货市场操作化解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对重要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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