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实施文明提升工程,实现村村和谐
1.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真正按照“城乡规划一张图”、“城乡建设一盘棋”的要求,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着力培育中心村,建设农村社区,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农村的推行提供有力的辐射平台。积极探索社区建设新路径,率先建成一批“群众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和谐、文明祥和”的社区。切实抓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村民出一点、乡村补一点、财政拨一点”的办法,整合卫生保洁、医疗卫生、放心超市、事务代办、文体公用设施维护经营等功能,对村内公共服务事业进行统一管理。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加强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医疗、文化设施、环卫、供水以及公交一体化,努力使居住在农村社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城镇化的现代文明生活。
2.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生活。以创建生态文明村和农村“五户”(“生态文明户”、“致富文明户”、“信用文明户”、“文化文明户”、“孝老文明户”)、“乡风评议”、“春泥计划”等为载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将生态道德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强化生态道德约束,在严格、规范生态执法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生态道德规范教育,特别要善于利用村规民约和传统文化的力量。开展生态道德实践,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全方位开展“中国最洁净乡村”公民养成行动,从个人、家庭、单位、社区做起,将生态文明的思想转化为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推行健康文明礼貌的生活方式,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生态县、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户等创建活动。鼓励勤劳节俭、遵纪守法,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和生活方式,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实施婚育新风进万家计划,倡导生育文明新风;加强殡葬管理,倡导文明祭奠,推进“绿色殡葬”工作。
3.切实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利益矛盾,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增强农民法制意识,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除农村各种不安定因素,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止青少年犯罪。实行村民事务代办制,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在换届选举和村规模调整过程中,选派机关干部、大学生充实农村基层组织,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为“中国最洁净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4.全面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研究制订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促进科教文卫体等民生事业均衡化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深入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集团化办学、名师名校长培养、校舍维修改造、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等“五项工程”,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积极打造几所具有集观光、体验、探险、休闲、教育为一体,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生态文化教育的精品实践基地。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推进医疗卫生县乡村统筹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完成农村卫生布局调整,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以农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为农民提供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提供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加快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阵地工程”,巩固提高农村“文体俱乐部”建设,在建好宣传栏或黑板报、乒乓球室、阅览室或电教室等“一栏二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好宽带网、球场、剧场、文化特色队、体育运动队等“一网、二场、二队”,切实改善农村文化体育运动条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形式创办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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