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子商务快递市场的企业结构
根据国家邮政局和国家统计局2007年上半年的调查,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经营快递业务的法人企业共有2 422个。其中,国有企业占1.7%,有限责任及股份公司占57.3%,私营企业占36.6%,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占2.4%,其他企业占2.0%。连同非法人企业一起,至2008年9月,全国通过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企业有近6 000家[7]。以下简要介绍三类从事电子商务快递服务的快递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国有快递公司
以中国邮政EMS、中铁快运和民航快递为代表的国有快递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聚了相当的能量,占据了国内快递市场的较大份额,见表2-2。
表2-2 国有主要快递公司情况简介
(二)民营快递公司
随着快递市场的高速发展,一些小型或私人快递公司便应运而生,其中有一大部分企业取得了快递服务营业执照,成为民营快递公司,并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快速发展壮大。也有一小部分是没有营业执照的非法快递公司,它们也在抢夺快递市场份额。这些快递公司规模较小,主要以便宜的价格和快速的服务来参与市场竞争,在某些时候干扰了市场秩序。
随着新《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无论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民营快递企业,还是尚未取得执照的快递企业,都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后,被赋予合法地位,将以合法身份开展法律规定可以开展的快递业务。这部分快递公司已经、正在或即将成为电子商务快递市场的生力军。
(三)外资快递公司
由于加入WTO以前,国家在快递行业对外资有限制性的政策,因此境外速递公司以其独特的方式——合资,在中国运作快件。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过度期的结束,外资快递公司逐步摆脱合资模式,成立独资企业,向国内快递市场扩张,参与我国快递行业的竞争。
各大外资快递公司基于我国快递行业的发展态势,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例如新购大型运输机、加开航班、在我国建立各自的分拣转运中心等。2001年四大国际快递公司利用APEC会议在上海浦东召开时的赞助关系,与上海海关共同建立了海关监管中心,各自拥有占地5 300平方米的作业区域,使其能够以现代化的手段高效地实现报关、通关及分拣、转运等一系列业务流程,见表2-3。
表2-3 主要外资快递公司在我国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介绍
中国社科院2009年发表的快递市场研究报告表明,加入WTO后,我国过早过快地向外资快递公司开放市场,放松对外资快递公司的限制,已经造成我国快递市场的过度竞争,内资企业在羽翼未丰之时面临着来自外资快递企业的强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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