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外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的模式与借鉴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发达,现代行业协会制度也相对成熟。国外行业协会的组织治理对于中国行业协会改革及其组织治理具有一定的标杆意义。因此,通过对国外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的模式和内容的考察,对当前中国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建设具有参考价值。
第一节 国外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的典型模式
一、国外行业协会组织内部治理模式
国外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会员代表大会制;二是参考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组建行业协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制
会员代表大会制是以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依具体情况设有社长、理事长,分别从企业中选出。例如,在德国和法国,行业协会的常设机构不多,德国工业联合会随着业务的变化,机构由原来的18个调整为15个。澳大利亚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也是属于这种模式,实行会员制,会长或者理事长从企业中产生,日常专职的工作人员则从社会上聘任。以澳大利亚金属贸易工业协会为例,其日常工作机构是秘书局,秘书局的组成人员是由公司选举产生的,协会会长则由秘书局选举产生。除会长外,协会还设有全国主席,属于名誉职称,从会员公司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为兼职。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160多人,都是从社会上招聘的,从事协会的日常性工作。
(二)参考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组建行业协会
参考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组建行业协会,一般设有全体会员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同时设有理事会、监事会、(事务局)秘书处,分别具有常设决策管理机构、处理行业协会的日常事务或作为辅助机构、监督检查行业协会的日常活动的功能。芬兰行业组织的内部机制通常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事务局、职能部门五部分构成。其中会员大会是由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是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由全体理事组成的法定、必要的常设决策管理机构,通常由理事长、副理事、常务理事、理事组成,并规定理事成员不少于3人。而事务局又称秘书处,是该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和辅助机构,完全从属于理事会并对理事会负责。
二、国外行业协会组织外部治理模式
行业协会的外部治理模式主要考察与政府关系、行业内协会设置、协会内企业间关系三个维度。从这三个维度考察,国外行业协会组织治理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和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垂直模式”[1]。
(一)水平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是一种主要以企业自发组织、自愿参加为特点的行业会模式,具有较强的民间性,在管理上自由放任,规范松懈。企业只要存在相同的利益,就可以建立一个行业协会,政府对此既不干预,也不予资助。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协调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实力强劲的行业协会,如美国商会及美国制造商协会与联邦政府、议会都保持密切联系。当政企发生矛盾时,这些行业协会组织寻求议会的支持与介入,按照长期以来美国人所推崇的以对立制衡原则处理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二)垂直模式
以日本和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的“垂直模式”是一种政府行政作用参与其中、大企业起主导、中小企业广泛参与的行业协会模式。这一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强调政府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具有庞大的组织机构和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协会覆盖面广,政府与行业协会是一种合作协调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和德国都积极致力于高速发展本国市场经济,力图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或官民协调的宏观管理模式。
第二节 国外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的基本内容
一、会员自由进出
欧美行业协会的设立完全是企业自发的,企业自愿加入,并有随时退出的自由。在组建时政府对会员单位数量没有严格的限制,美国的大型行业协会的会员数以万计,小的只有十几个甚至几个会员。也没有同一地区行业协会不能重复设置的规定,行业协会在同一地区之间可以进行竞争,通过竞争适者生存。政府对协会的管理仅限于成立时到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日常活动、职能划分没有上下级的关系和“管”的责任,而是平等交流与沟通。例如,只有当德国工商联合会违反现行法律时(作为法律准则的各种联合会章程也视为现行的法律),作为国家监督当局的国家经济部长才能出面干涉。这种法律监督确保了各联合会在人员、财政和组织机构等方面的自主管理特征。
二、会员自律管理
国外行业协会一般都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本行业协会的章程。章程对行业协会的宗旨、职能、会员资格、入退会手续、会员的权利义务、机构组织及其职权范围、行会负责人的产生办法及其任期和职权范围、会费缴纳办法及财产管理制度、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程序等加以规定。章程必须经会员大会通过方能生效。同行业的企业都可参加,一般自由进出,但一旦加入就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行业协会对行业内成员的制约很严格。在美国,如发现违反行业规范、不正当竞争、损害同行和消费者利益的会员,协会将采取惩罚措施,如取消会员资格,禁止在本行业从业,甚至向法庭提起诉讼。被行业协会开除的会员很难在行业内立足生存。加入行业协会,对企业来说是信誉的保证。例如,美国最有影响的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房地产商加入并缴纳会费后,可以在自己的文件合同上使用房地产纪人协会的标记,这种标记可以说是美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信誉象征,很容易获得客户的认可。行业协会一般还制定行业标准或准则,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如工业产品的各种规格、等级、安全、卫生要求,以及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方法等,还有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国外各种行业协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了本行业的行规或基本规则,供企业按照要求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如果在会员企业间发生纠纷和利益分歧,行业协会在中间充当调解角色。
三、民主治理模式
国外行业协会的首要任务是致力于实现仅靠个体会员难以达到的共同目标,其首要目标是获得最大利润,为全体会员服务和维护与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当然,行业协会也为政府服务,协助政府开展某些工作,但其宗旨仍然是为企业和行业发展服务的。国外的行业协会正是将这种指导思想贯彻于协会的领导人员的选配、组织机构设置、常驻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及业务建设中。
协会的管理是民主管理。协会的核心人物通过会员企业选举,通常是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信誉良好的人才能当选,一般推选大企业的领导出任社团的领导人。例如,韩国全经联历任会长都是大集团企业的领导人,其第一任会长李秉前是三星电子公司的创始人;日本经团联的历任会长也都是大集团公司的领导人,现任会长邻井敬是新日铁董事长。由于大协会领导人对社会和组织本身有着极大的影响力,一般采用元老推荐,通过选举产生。日本经团联会长资格有几个不成文的条件:年龄长于副会长;需要从副会长中产生;有才能;其公司有足够的财力。
日本和韩国主要采用元老推荐、选举等方式推选大集团的领导人出任团体的领导人。例如,韩国的全经联七任会长都是由大集团的领导人担任的;日本经团联的现任会长御手洗富士夫是佳能现任行政总裁;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会长青木哲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取缔役副社长。
四、工作内容服务于会员
国外行业协会年初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并由理事会通过,通告成员企业,年末要总结,并向理事会报告。协会的工作计划不报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也不干涉。国外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出版信息及技术刊物、进行国内外市场调研、制定产品技术标准和开展认证工作、向政府和企业提供咨询、定期举办展览、召开学术会议等。国外行业协会都特别重视行业内外经济调研、数据统计、情报搜集、出版行业刊物、推广技术成果等工作,其活动形式多样,如举办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演讲会、博览会、联谊会、各种讲座等。作为多功能服务企业的服务者,国外行业协会建立相应机构等向会员企业供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市场咨询、经验交流等多功能服务,还尽心尽力帮助改善企业经营和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难题。行业协会还制定并督促实施产品安全和量标准,开展组织行业职员活动、统计并公布信息、兴办学术交流和产品展览会、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发布权威性解释等工作。
五、日常事务由理事会治理
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国外行业协会主要成员大多由本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大企业组成。大多数协会都设有理事会,有注册资金。理事会成员由协会主要会员的代表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是由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代表轮流担任。理事会下设许多专业部门,各部门主任、副主任也是从主要会员单位选送的,但须经理事会批准。他们都是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没有任期的限制。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数量由理事会决定,具体人员由各部门主任自己招聘,并向理事会备案。协会的专业部门和雇员不轻易变动,以保持业务的连贯性。根据会员的多少,其专职工作人员从一名到几百名不等。所安排的工作人数量、工资水平和办公费用一般都是由会员大会协商决定。
六、人事治理专业化、社会化
协会一般工作人员或者是通过人才网“猎”来的,或者是从社会公开招聘的。美国1.8万个行业协会中,平均拥有工作人员近200人,最小的行业协会也有50人,平均年龄35岁,从业人员中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比例为7∶3。行业协会工作者所学专业包罗万象,其中法律、公共关系、社会学等专业人才是每个行业协会所必备的。行业协会成员一般都是有知识、懂业务的行业专家和专门人才,可以是律师、博士等高水平的人才,这与各国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储备,培养和发展高素质的常驻工作队伍有关。由于从全社会人才资源中引进人才,确保了行业协会职业工作者的质量,使协会在经济运行中的职能得到充分保证。日本和韩国的行业协会的常驻工作人员的工薪比政府同类级别干部的工薪略高一些,而且职业和收入比较稳定。
国外行业协会的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的配备,根据客观变化和业务需要不断调整。这样的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治功能的实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例如,德国工业联合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对工作人员的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工作人员就从三年前的300名精简到现在的150名。为了避免行业协会行政色彩过浓的后果,一般情况下不聘用政府官员,而那些有影响的政府官员一般以顾问的形式存在于行业协会中。
七、财务治理的社会化:会费为主、多元化
会费为主是指行业协会的经费基本来源是会费。《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章程》规定,行业协会会员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会费。美国行业协会还设定了行业协会会费的管理机构。经费来源的多元化是指许多行业协会在大力发展会员数量收取会费的同时,还会接受政府补贴或支持。但这并不影响行业协会的自治性,因为国家的资金支持也为行业协会正常运行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保证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比如行业协会通过开展培训、信息咨询服务、编发刊物、接受政府委托进行调研而收取的费用、政府机构的拨款或某些企业和个人的赞助、捐赠,以及其他法律许可的收入。经费来源的多元化有助于增强行业协会的经济实力。但是我们从国外关于经费来源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在发展其他除会费收入的同时,会费的基础性作用并没有改变,这有利于保障行业协会的自治权实现的经济基础不动摇。例如,美国洛杉矶托仑斯地方商会,有会员1 200家,每年的活动经费75万美元,主要来自会费和捐赠。韩国的全经联和日本的经团联都拥有自己的办公大楼,除了自己办公用之外,还用于出租取得收入。会费收取标准一般由协会理事会决定,标准各不相同,有的行业协会收取会费是按会员规模大小、在协会中的地位(如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公司会员、个人会员等)及享受服务项目等而确定的;也有的协会是按会员销售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的。美国土豆协会的会员每售出100磅土豆就必须拿出2美分作为会费上缴。德国零售总会会员的会费按其年销售额的0.04%上缴给地方分会,分会再将其所收缴的会费按一定比例上缴总会。
德国工商联合会成员的会费包括基本会费和应缴金额。基本会费多半是按企业的利润作为划分等级的依据。等级的划分和基本会费的数额在各联合会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从小型企业的80马克到大型企业的1.8万马克。除了基本会费之外,应缴金额是按企业的利润计算出来的,应缴金额率一般为0.35%。全体会议每年制定一次预算,并在预算条例中确定当年的基本会费和应缴金额的标准。
除大陆法系国家的部分行业协会外,绝大多数国外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机构,一般不由政府提供经费,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补贴,活动经费全靠自己解决,其主要来源于成员交纳的会费。协会还可从第二条渠道获得一定经费,即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事业收入,如有偿服务、展览会门票、出版刊物、登载广告、开展学术活动、进行行业培训等收入,也接受会员赞助和社会捐款。正是因为行业协会的经费来自有限的会费和有偿服务费,所以所用工作人员大都比较精干,支出也十分节俭。大陆法系国家的部分行业协会由于具有政府辅助机构的性质,其正常运转除会费外,政府资助、收取税金和注册费等也是组织正常运转的费用之一。
八、激励机制的多元化
激励机制也称激励制度,是指通过一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行业协会激励机制是指行业协会通过制定一套理性化的制度,从而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的相互作用的方式,包括:用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各种奖酬资源,组织对其成员所期望的努力方向、行为方式和应遵循的价值观的规定,对由诱导因素所激发的行为在强度方面的控制规则,奖酬制度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规定,对成员进行组织同化和对违反行为规范或达不到要求的处罚和教育五方面内容。激励机制是这五个方面构成要素的总和,其中各种奖酬资源即诱导因素起到发动行为的作用,后四者起导向、规范和制约行为的作用。一个健全的激励机制应是完整的包括以上五个方面、两种性质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进入良性的运行状态。
国外一般采取稳定的薪酬方式甚至相关政府机构授予勋章、颁发证书的方式给予鼓励,如日本政府对行业协会内的杰出贡献者颁发勋章,以示奖励。行业协会机制的良好运行有利于激发行业内成员的工作动机,有利于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努力去完成组织的任务,从而实现本行业的利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实现,充分体现行业协会自治的职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注释】
[1]翟鸿祥.行业协会发展理论与实践[J].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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