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实践
进入21世纪以来,上海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人民生活水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谱写了上海城市发展史上新的篇章[1]。在这样一个迅速发展的地区,上海的行业协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本部分从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变迁、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特征、行业协会组织治理架构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治理运作等方面介绍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实践。
第一节 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变迁
上海行业协会的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解放初期,上海共有各类同业公会400多家,对经济社会的运转具有相当的影响力。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建设发展。1978年10月,在全国最早成立了第一家行业协会——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特别是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中期两次大的发展期,行业协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2年以来,为了应对入世挑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转变政府职能等,率先在全国省市中启动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以市场化为导向探索建立行业协会自我发展、自我规范的新机制和保障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新体制,加快了行业协会的发展步伐;2009年,推进以企业会员为主的协会政社分开改革,实现了市区两级500多家企业协会的“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等方面的四分开,并参照行业协会实行管理。2000年以来,上海确定的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过程中把握的三原则是:一是以新的发展促进现有行业协会的调整;二是保障自主运转与加强依法管理并重;三是既要健全规范,又要创新发展,既要稳妥推进,又要大胆突破。目前,上海已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行业协会体系,行业协会数量从2002年的132家发展到2013年的255家(浦东新区22家),并先后出台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对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变迁的阶段划分过程中,笔者采用了《上海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实录》的划分类型,即恢复起步阶段(1979~1992年)、迅速成长阶段(1993~2001年)、规范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呈现“波浪式”发展轨迹[2]。
一、恢复起步阶段(1979~1992年)
与全国的改革发展步伐相一致,在这一阶段,上海也拉开了重新恢复行业协会的帷幕。1978年,上海第一家具有准行业协会特征的上海包装技术协会成立,标志着上海行业协会开始了恢复发展的进程。随后,相继成立了上海质量协会、上海市铸造协会、上海市锻造协会、上海计算机行业协会、上海市医药行业协会、上海百货商业行业协会等行业性组织。1986~1988年,随着上海大规模撤销行政性公司,一大批行业协会相继成立,掀起了行业协会发展的第一波高潮。这个时期成立的行业协会虽然职能还不很完善,且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属于体制内生成路径。不过,这些行业协会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已初步显现。
二、快速成长阶段(1993~2001年)
这一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为行业协会的大发展打开了新空间。同时,上海紧紧抓住浦东开发开放的重要机遇,推动经济发展进入到快车道,行业协会有了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和土壤。1997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进行行业协会的城市试点,在所选择的四个试点城市中,上海有150多家,温州有76家,广州不到9家,厦门只有5家[3]。在此背景下,上海行业协会迎来了第二波的发展高潮,不仅数量上明显增加,而且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也得到初步体现。截至2001年底,在上海市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的行业协会共有132家,上海行业协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上海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上海市模具行业协会、上海医药商业协会、上海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都是在这一阶段成立的。这一阶段的行业协会在政府的培育下不断自我建设和完善,但其功能仍不能适应改革的发展和要求。
三、规范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
从2001年起,上海市政府就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改革问题组织广泛的调查研究,2002年1月1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10月3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地方性法规。上海在全国率先掀起了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高潮。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以政府令的方式明确了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是市政府授权的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上海市行业协会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侧重对协会本身的管理,并统筹全市的行业协会布局和发展。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及相关行业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行业协会涉及的产业发展、行业规范等有关事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从双重管理体制过渡为“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由分散的业务主管单位逐渐过渡到集中的业务主管单位。2002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体改办、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划分和相关工作衔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划分为协会业务和行业业务的各自管理职责。2004年7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原是行业协会发展署(市场中介发展署)的基础上成立是社会服务局,与市社会工作党委合署办公,归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行使社会服务和“两新”组织党建职能。2008年4月,市政府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10月,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调整优化上海政府部门组织结构的方案,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社会服务局,将其管理行业协会的职责划归市民政局。
在“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管理体制下,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注重探索建立合理的行业协会组织运行工作机制,倡导政会分开,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扩大协会覆盖面、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打破原有部门利益格局,使“行业”界定不再依部门而设,为改革现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实践和探索。
2010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规定》,在保有原有框架结构和表述方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本市行业协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采取修正案的形式,对《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做相应的增删和修改,主要涉及登记制度、政社分开、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以及加强对行业协会指导、监管、退出等相关内容。其中简化了审批程序,明确申请设立行业协会应当向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提出。此修订意味着上海行业协会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即从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规范发展阶段进入到与加强政社合作要求相适应的能动发展阶段。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上海行业协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如在政社合作中的功能定位、能动发展的目标确定、治理模式优化的创新重点、有效监管的制度再造等,必须进行系统思考,不断进行改革创新。
2014年3月14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市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同时,上海市民政局上海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引导本市社会组织填写自律承诺书的通知,根据三类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分别制订了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承诺书、基金会自律承诺书。社会组织自律承诺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承诺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二是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三是承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四是承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五是承诺恪守非营利原则,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管理使用经费;六是承诺主动公开单位业务、财务、重大事项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行业协会的角度看,这六个方面都与组织治理的内涵密切相关。因此,可以这么说,从行业协会直接登记和自律承诺书的签署,将从外部环境对行业协会组织治理所作出的重大变动,它对行业协会可持续发展将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材料】
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
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成立于1989年9月,是由从事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英文译名是:Shanghai Municipal Highway Trade Association(SMHTA)。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原名上海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由于长期以来协会在上海市政、公路领域开展活动,会员单位基本覆盖整个市政公路范围,为了更明确反映协会开展活动的行业属性,进一步发挥协会在促进市政、公路事业发展的作用,推动上海市政、公路事业的发展,在广泛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基础上,经过研究后,于2007年3月13日正式更名。回顾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实践,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成立于上海行业协会恢复起步阶段,可将其归类为“自上而下”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在坚持市场化方向的同时,坚持将政治要求和业务要求有机结合,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高人员素质、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能力。2008年,协会被市民政局评为上海市行业协会中第一家“5A级社会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协会积极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加强自身能力,注重组织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发挥出行业协会独特的作用。
第二节 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特征
不同的历史时期,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征,有人根据行业协会发展阶段、行业特征、人员来源三个维度,形成区分上海行业协会内部治理模式的七要素。从发展阶段来看,分为2002年前和2002年后等两个要素;从行业特征来看,分为政府监管行业、强势行业、垄断行业等三个要素;从人员来源来看,分为市场化运作、人员招聘等两个要素。根据对以上七个要素进行分析后,把上海行业协会内部治理模式分为政府部门主导型、大企业主导型、市场导向企业协商型三种类型[4]。我们根据政治管理体制变革、市场经济发展、行业协会自身发展三个层面作为背景,从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对治理特征进行分析。
一、政府管理体制变革必然要求内部治理的变革
2002年,尤其是2005年以来,上海行业协会遵照中央关于“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发展行业协会”的要求,在有关行业协会的政府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各种创造性的变革。上海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发端于政会分开和增强行业代表性,核心是理顺行业协会与企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开展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逐步实行政会分开,突出行业协会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在人员、财务、办事机构、办公场地等方面分开,同时提出了政府部门由部门化管理转向行业化、社会化管理的理念。
二是扩大行业协会的社会基础,增强行业代表性,吸纳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会员企业入会,为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扩大会员覆盖面。
三是规范运行程序,创设性地提出“会长和秘书长不得来自同一个单位”,行业协会会员权落实到企业而非个人,并规定了一企一票。
四是一支精干高效的秘书长队伍开始形成,行业协会经营者的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五是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已初具雏形。在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起步阶段,上海相继出台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修改了《行业协会章程样本》等,为行业协会的换届选举提供了各类参考性文件,并把行业协会在内部治理方面已取得的经验汇总出版了《行业协会服务指南》。经过多年的努力,上海行业协会市场化的内部治理机制开始初步发挥作用,行业协会民主办会意识明显大大增强。具体表现在: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增强;以章程为依据的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行业协会民主议事制度不断完善,行业协会选举程序不断规范;独立而制衡的行业协会会员权、社团法人权、理事会决策权、秘书长经营权日渐清晰[5]。
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必然要求内部治理的发展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的特殊因素,上海在历史上就是行业协会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近年来,上海的行业协会与形势发展要求相比,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差距仍比较大。特别是随着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有很多新兴产业需要建立行业协会。上海作为经济发展的典型城市,市场竞争也对各类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发展提出了必然要求。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来,上海已遭遇多起贸易争端,涉案行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上海行业协会面对贸易争端,在初期并没有发挥出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在经过几轮摩擦后,行业协会意识到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会对行业产业造成巨大损害,丢失出口市场,之后便采取能动措施,切实提高应对水平、应对能力和应对方法,对产业的保护也更加有力。由于外部环境的要求,行业协会的相关内部治理能力有了重要提高,比如:积极进行组织协调,逐步在应对摩擦中掌握主动权;加强异地协会互动,整合应对摩擦的行业合力;建立行业协会间的具有枢纽作用的合作平台,如2010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在15家有产业代表性并有相关实战经验的行业协会设立“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6]。
三、行业协会自身发展必然要求内部治理的突破
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是行业协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2002年行业协会开始进入改革调整的时候,主要是解决行业协会作用不明显的问题。2005年以后,当行业协会改革调整基本完成、新的产生机制基本明确,行业协会发展到了新的阶段,行业协会自身、会员和社会各界对加强内部治理、完善民主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协会普遍把自主办会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行业协会正由形式自主向实质自主发生变化,现有的制度供给已经无法满足行业协会加强内部治理的需要。2008年4月,在《关于本市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即发挥行业协会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加强行业协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行业协会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行业协会监管体系;落实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目前,上海行业协会市场化的内部治理机制已初步形成,行业协会民主办会意识大大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章程为依据的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行业协会民主议事制度不断完善,行业协会选举程序不断规范。二是独立而制衡的行业协会权力结构体系日益清晰。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的层次开始分明。三是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显著增强,行业协会围绕健全自律规约、推进信息公开、开展诚信服务等,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可持续的规范发展。
第三节 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构架
一、行业协会组织外部治理构架
2002年,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以政府令的方式明确了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是市政府授权的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上海市行业协会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侧重对协会本身的管理,并统筹全市的行业协会布局和发展。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是本市相关行业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行业协会涉及的产业发展、行业规范等有关事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登记管理部门原有的职责不变。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从双重管理体制过渡为“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2004年7月,在原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市场中介发展署)的基础上成立市社会服务局,与市社会工作党委合署办公。2008年10月,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调整优化上海政府部门组织结构的方案,撤销市社会服务局,将其管理行业协会的职责划归市民政局。
在“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管理模式下,行业协会发展署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将原本属于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会组建权剥离出来,统一协调。这种模式使得行业协会在规范管理上更具操作性,使政府推动行业协会发展的力度大为增强,加快了政社分离的步伐。而且,行业协会发展署可以解决转型期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跨部门的行业协会,可以挂靠行业协会发展署等。这个新体制的特点是“综合协调、专业管理”,即由市社团局负责依法登记管理和日常执法检查职责,各委办局负责行业业务指导与联系,其他各综合部门从税收、劳动保障等角度,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政策支持,而由社会服务局专司行业协会的综合协调与专业管理,主要职责是更好地为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包括负责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协调管理。这种“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既实现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对分离,松动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又明确划分政府部门的职责,形成政府管理的合力[7]。但是,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三方负责”管理模式也存在不少缺陷,管理的多头不利于提高政府行政办事效率;原业务主管单位对行业协会,尤其是自上而下建立的行业协会仍具有较强控制力,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行业协会组织内部治理构架
行业协会组织内部治理的重点是行业协会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治理结构是框架,主要是在章程的规定下,回答行业协会的权力从哪里来、权力如何分配、权力怎样制衡等一系列问题。从目前看,一些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制度化,会员大会对理事会的日常监督和有效问责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行业协会理事单位所派人选缺乏统一的规定,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的补救机制,法定代表人与理事、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划分缺乏依据,有待进一步明确。运行机制是软装,重点要健全工作人员的遴选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培育培养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协会的财务管理,要探索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度。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协商、协调、协同甚至是妥协的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办会[8]。
目前,上海市大部分行业协会管理架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基本达到规范化、常态化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本理顺会员大会与理事会、理事会与秘书处的关系,明确各自权力和责任,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基本建立会员大会实质行权、理事会科学决策、秘书处贯彻执行、监事会有效监督的组织架构。三是基本建立行业协会内部管理体制。2002年以来,上海行业协会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依法设立、政会分开、自主办会、自筹经费”的发展格局[9]。但行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的一种类别,自身的发展尚处于初创阶段,也同其他社会团体一样面临着诸如内部治理环境不浓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职能不明确、决策机能发挥受牵制、执行机能成效不明显、监督机能不健全等困境,也有的概括为治理结构设置雷同、政策法规支持不足、多重关系尚不明确、运作机制缺乏效率、民主透明度不够[10]。
产生这些内部治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立法滞后、缺乏民主自治、缺乏使命激励、内部监督机制薄弱、从业人员和支出规模较小和内在动力不足、产权制度不清晰、缺乏有效的绩效考量制度、设置和业务活动受行政区域限制节[11]。
【材料】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成立于1984年9月,至今是第六届理事会,现有会员175家,理事58家,秘书处现有工作人员9人,注册资金15万元,法人代表为市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庄国蔚,秘书长为市畜牧兽医办原党委书记朱从余。业务范围为:行业调研、信息发布、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国内外技术交流、会展招商、产品推介、编辑出版刊物等。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简称奶协)内部治理构架完善,治理过程比较有序。
第一,发展规划:协会有三年发展规划,每年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业务活动有方案、有分工、有落实、有小结。
第二,组织机构:一是权力机构。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按章程规定每4年召开一次;二是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定期换届,至今已第六届,理事按章程规定由会员大会无记名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按章程由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秘书长按章程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三是民主程序。有完善的民主议事制度,协会理事产生按章程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四是办事机构。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的奶协秘书处(有1名顾问、3名副秘书长),设立5个专业委员会和办公室、长三角奶业编辑部、奶业信息网、学生奶办公室、会议会展部、奶牛服务平台等11个内设机构,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工作职责,现有9名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五是分支、代表机构。目前设有分支、代表机构,外部主要工作分别由生产、专家、育种和繁殖、乳品加工、牧场工程和机械5个专业委员会承担,内部工作主要有办公室、杂志编辑部和奶牛信息网3个内设机构承担,每年有工作计划、有活动安排、有落实总结;六是党组织。协会现有党员7人,党支部隶属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每年党支部有工作计划,每月有活动安排和记录,每年有工作总结。
第三,人力资源管理:一是人才队伍建设,协会现有专职工作人员9名,平均年龄47.7岁,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2人、大专5人、中专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人,每年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1~2次,协会的团队精神为“爱岗敬业,宽容和谐,服务为本,会员至上”;二是人事制度。协会对人员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对现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退休人员签订退休返聘人员防止意外风险协议书,对内部工作人员协会制定了奖惩暂行条例,有完善的薪酬制度,其中:有4人签订劳动合同、5人签订返聘协议书,有4人交纳社会保险金,有完善的聘用和奖惩制度。
第四,管理技能:一是外部活动,能积极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活动,先后参加了社会工作党委高级人才培训和社团局组织的财务培训,参加市畜牧兽医办公室组织的标准化建设验收和畜牧科技调研等活动,每年与国内外社团交流不少于2次,先后参加了农业部和中国奶协对奶源基地建设情况的调研,组织奶农代表参加美国谷物协会北京办事处举办的奶牛管理培训班。二是内部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人力资源、财务、印章、档案、资产、外事、会议、党建、业务活动、民主决策、重大活动报告、战略管理和业绩考核、推荐产品、员工基本福利、行政管理和车辆管理等制度,并汇编成册。
第五,班子建设:一是负责人,法人代表为上海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1954年10月出生,文化程度本科,按章程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能,由第六届一次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二是秘书长为畜牧兽医办原党委书记,1951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决定,秘书长按章程规定每年向理事会作一次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
第六,财务资产:一是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协会设立财务室,配备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为会计员,出纳有上岗证书,每年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会计和出纳岗位职责。二是会计核算。按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协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实行上报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完备。三是财务管理。设立独立账户,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合法、合理,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并结合奶协实际制定和落实了一套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各项支出均由协会负责人一支笔审批,采取先预算、后开支,先审批、后使用。四是会费管理。制定了奶协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经第六届会员大会通过并有存档文件,会费收缴率2011年为80.6%、2012年为96.50%,会费使用上海社会团体专用收据。五是税务及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制度,每月按时缴纳各类应缴税收,收据和发票的使用严格按财政部和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手续齐全,管理规范,档案有会计专人保管。六是资产管理。有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协会资产造册管理,内容清楚,资产使用和处置有专人负责,合理、合法并有完整记录。七是财务公开和监督。每年请农委专职会计人员进行财务审计,每4年换届时请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每年协会秘书长向理事会作一次财务工作报告。
第七,档案、证章管理:一是档案管理。有档案管理规定,指定专人保管,档案目录齐全、编号准确,有专柜保存。二是证书管理。有证书使用管理规定,指定专人保管,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挂在醒目位置。三是印章管理。有印章管理规定,印章使用有记录。
第四节 上海行业协会组织治理运作
一、不断优化行业协会分布格局
由于历史的原因,上海原有的行业协会大多分布在传统产业。2002年以来,根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在“入世相关、新兴产业和优势行业”等三个重点领域推动由企业自发组建行业协会,支持本市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如信息服务业、交通电子、人才服务、期货等。2013年,上海行业协会的总数达到255家(浦东新区22家),涉及国家行业分类标准20个门类中的17个(采矿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行业空缺)行业,广泛分布在工业制造、商业流通、现代服务、建设交通等领域。行业协会拥有会员单位近7.45万家,涵盖了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规模、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绝大多数规模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企业都加入了相应的行业协会。在传统行业协会发展的同时,以地缘为纽带的异地商会应运而生,以农产品为纽带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大量涌现。
二、积极培育多种生成途径的行业协会
上海行业协会的成立,在2002年之前以政府发起、政府主导推动成立为主。伴随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由过去偏重部门管理向综合性的行业管理转化,通过将政府部分职能剥离并转交给行业协会,推动行业协会的产生和发展。
2002年以后,上海坚持市场化、民间化取向,以细化行业协会的分类标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加快培育企业自愿自发组建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成立主要以民间发起、企业自主推动为主。据2011年5月统计,在2002年以后成立的77家市级行业协会,由民间发起成立的有68家,占88%;政府推动成立的有9家,占12%主要集中在一些特种行业;行业协会会长由政府部门退休人员担任的仅占9%,由政府部门退休人员担任秘书长仅占14%。此外,2002年以前成立的行业协会,通过改革调整,由政府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会长和秘书长的分别下降到8%和9%,行业协会的民间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增加,自主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聘人员的民间化运作。
同时,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的一业多会,在传统领域和新兴行业引入竞争机制,不仅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带动了新兴行业快速发展,比如,在汽车领域中,上海以细分产业链环节,在已有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1996年)的情况下,相继成立了上海汽车配件用品流通行业协会(2002年)、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2003年)、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2005年)及上海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2013年)等。在信息服务领域中,在已有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2001年)的情况下,相继成立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2002年)、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2002年)、上海市通信行业协会(2002年)、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2003年)、上海市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2007年)等。这些行业协会之间相互联系,彼此协作,运作良好。
图3 上海市社会团体分类图(截止2012年底)
资料来源:上海社会组织网http://www.shstj.gov.cn/YWSJ.aspx
三、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的规范化建设
上海行业协会组织组织治理与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2007年,上海被民政部列为全国最早试点社会组织评估的省市之一,2007年8月,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和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决定在全市行业协会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下发《关于在本市行业协会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促进行业协会有序健康发展为目标,引导行业协会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行业协会功能;加强班子建设,建立一支懂专业、高素质的职业化管理队伍,增强行业协会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建设,完善以诚信为重点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行业协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和改进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评估工作机制。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工负责、分类指导”、“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基本原则,上海市正式启动在行业协会评估试点工作。按照“试标准、试机制、试方法”的工作目标,引导行业协会自觉按照评估标准,以完善内部治理为突破口不断行业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2009年11月,上海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若干具有枢纽作用的联合性社会组织,搭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和合作共治的平台,逐步形成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自治的运作机制。按照这个要求,逐步实现行业协会的规范化建设逐步由政府主导规范向社会组织自主规范转变。2010年4月,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授权“枢纽型”组织受理行业协会3A及其以下评估和4A、5A初评工作。目前,上海已经建立了以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和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为载体的两大行业协会服务枢纽,覆盖了近80%的行业协会。
【注释】
[1]上海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上海百科全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序.
[2]马伊里.上海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实录[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5-9.
[3]余晖.行业协会及其在中国转型期的发展[J].制度经济学研究,2003,(1).
[4]姜琦.上海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发展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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