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行业协会服务能力
第一节 协会会员服务能力
一、会员服务能力的涵义
行业协会服务能力,是指行业协会所拥有的、实现行业协会目标的能力。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中介组织,服务会员是其发展的生命力,服务会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行业协会的合法性基础。行业协会的服务定位关键是对自己干什么要清楚,要知道服务主体是谁。具体而言,行业协会为会员服务的主要内容有:组织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组织行业通用型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各项咨询等。
二、会展组织
行业协会把参加或举办展览会作为其基本任务,代表或组织本行业会员企业参加国内和世界各地举行的商品展览和推销会。
(一)行业协会在组织会展中的作用
第一,协助会员企业拓展国际会展市场。一是信息引导。行业协会将国际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动态、各国贸易环境及外贸政策等,及时传递给广大会展企业;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的相关展览、交流和考察,增进企业对国际会展市场的了解。二是规则把握。行业协会通过专门培训和专家讲座,普及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使企业学会按国际规则行事,避免贸易纠纷。三是政策争取。行业协会可代表企业向政府反映国际会展中的政策性问题,争取政府部门提供政策保证;同时积极参与或承担许可证发放等有关工作。
第二,协调会员企业会展利益。行业协会发挥企业联合组织和行业自律主体的作用,积极维护企业或行业的整体利益,促进国际会展的健康发展,提高中国会展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一方面,行业协会通过制订行规行约,协调企业的国际会展,维护合理的展位价格水平,避免无序竞争。对于国外企业在国内举办会展,加强信息沟通和行情交流,并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约束国际会展的价格、质量,维护国内参展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加强国际会展的质量控制。行业协会通过市场调研和制订行业标准、行业规约等手段,对会展的品牌、质量、信誉进行测评,鼓励会展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扩大名优产品在国际会展中的占有率,监督和制止假冒伪劣产品参加展会活动。
(二)行业协会组织会展的优势
在我国,举办得比较成功的、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展览,一般主办者都是相关的行业协会。这是由于行业协会办专业会展具有以下两方面的优势:
(1)资源优势。行业协会掌握行业的国内外信息,办展具有针对性,能满足行业、参展商和用户的需要;行业协会拥有众多的会员单位,与国内外和行业内外具有广泛的联系和影响力,有庞大的网络系统;行业协会在办展的同时,往往还要举办一些对行业发展有针对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和新产品、新技术介绍活动,以及行业的重要的会议等,这是其他单位办展所不具备的。
(2)信用优势。会展业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展览品牌还在成长过程之中,办展企业良莠不齐,造成服务质量缺乏保证,甚至出现以展行骗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协会往往成为展览会信用的保证。行业协会容易得到政府部门和国际行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也会得到行业和企业的信赖。
(三)行业协会组织会展面临的挑战
第一,专业性行业协会对综合性行业协会的冲击。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行业协会也产生了一些分化,大量专业性的行业协会出现,会员之间出现交叉,而展览市场逐步发展,使得企业的自主性越来越大,除了协会主办的展览,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协会垄断性的优势开始受到挑战。
第二,国外展览业巨头强势登陆。国外展览公司不但有先进的展览管理经验,同时还拥有国际化的资源、成熟的展览品牌,对国内企业的吸引力毋庸置疑,对国内行业协会形成很大的威胁。
第三,企业联盟的挑战。国外展览业巨头了解自己的优势,也了解自己的弱点,那就是缺乏本土资源,不了解中国文化。这时候中外合资、合作、优势互补就成为资源整合的最佳手段。国外展览业巨头和国内展览业领跑者的中西合璧,强强联手,影响力和控制力大大增强。
图7.1 行业协会组织会展的流程
(四)行业协会组织会展的流程
行业协会组织会展的流程分为四个步骤(见图7.1):
第一步:需求调研。组织人员对业内供求现状及业内热点做初步调研,出具举办交易会和展览会初步报告。
第二步:可行性分析。组织专家从专业角度论证举办交易会和展览会的可行性。
第三步:制定策划方案。撰写交易会和展览会策划方案,向上级主管及各有关部门上报方案并请求支持。
第四步:具体落实。组建交易会和展览会的筹备工作组,制定筹备工作进程。依据策划方案及日程完成场所预订、参展方招募、参观券销售、会场布置、开幕活动策划筹备、嘉宾邀请等一系列工作。
三、行业培训
(一)定义
培训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信息传递、信念传递、管理训诫行为,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行业培训是针对一个具体行业运作和发展的共同需要而展开的培训活动,因此,培训内容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性。行业的培训工作关系整个行业从业人员水平的提高,也是关系一个行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基础条件。
(二)行业协会在行业培训的主要作用
第一,广泛开展调研,制定教育培训规划。行业协会要从调查研究入手,在行业内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全方位深入了解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培训工作现状。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基本掌握行业培训工作的现状。
为了全面提高行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行业协会可邀请本行业的行业管理、技术培训方面的专家为开展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专门指导。行业协会通过召开专家认证会,研究确定行业培训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培训计划,指导行业培训工作按照夯实培训基础、开发培训资源、整合培训机构、建立培训网络的思路并结合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建立培训标准规范,做好教育培训基础工作。培训工作的基础是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为了给教育培训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行业协会要联合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专家、大专院校教授、业内技术专家、教育培训专业人士等成立行业协会培训工作专家组,对行业培训新项目开发、标准规范制定、培训工作实施等进行专题讨论。在此基础上,行业协会要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各类规范、标准、合同文本等,编写培训和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
第三,开展多方合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行业协会在开展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的同时,要主动联合行业内外不同单位和机构,积极探索形成符合现代社会的新的教育机制,如专题讲座、学习考察、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先进带教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
第四,充分利用资源,建立教育培训网络。行业协会应通过多元化的培训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可以由行业协会的培训中心组织培训,也可以由相关部门核审通过的专业性机构组织培训,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形成专业化和集中化的教育培训网络。
第五,大力加强宣传,扩大教育培训影响。行业协会要十分注重加强对教育培训理论和工作的宣传。建立培训网站,为做好行业培训提供网络平台。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前教育培训需求,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加强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编辑行业期刊;定期对行业教育培训中的突出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评选,树立培训先进典型,表彰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扩大行业培训的社会影响。行业协会在开展各类评优和达标工作中,可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出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企业才有资格评优。
(三)行业协会在行业培训中的定位
首先,发挥组织优势,做好“协管员”。一是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学员的培训需求,做好资料搜集及前期调研,合理安排教育培训;二是要协调各方的培训资源,合理利用,充分整合;三是要在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推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发挥研究优势,做好“智囊团”。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理论研究工作。理论研究要注意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实效性和前瞻性,真正对实践起到科学指导作用。在开展培训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分析,提供可行性培训方案;同时,协助做好教育培训规范化文本的制订工作,为开展行业教育培训提供指导。
再次,发挥宣传优势,做好“宣传员”。对表现突出或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加大对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在其他行业的影响。同时,还要对国内外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加以吸收推广。
最后,发挥群众优势,做好“中转站”。行业协会要组织各会员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四)行业协会行业培训要求
(1)成立培训专职部门。在行业协会内部可以设立培训部或设专人负责培训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与会员定期进行沟通,以会员需求为培训的重心。培训人员的范围可以是业内基层从业人员和专业人员(如财务等),也可以是会员单位的决策管理人员。
(2)制订培训计划。根据对会员单位培训需要的调研,制定中期(3年)和短期(1年)培训计划;针对会员单位需求,编写专门的培训手册;在行业协会网站上设置培训专栏,及时张贴最新信息,不定期编写考题,开放在线测试等。
(3)确定培训规模与层次。依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人员的规模与层次以及费用等事项。在培训结束后,对于是否出具相关结业证书,可视情确定。
(4)做好培训准备工作。确定培训课程安排,组织专家撰写培训教材、试卷;邀请讲课老师,拟定上课讲义;联系培训场所,确定培训时间;宣传培训信息,开展学员报名工作,汇总报名学员个人信息后制作学员信息表;依据学员人数印制培训教材、学员听课证等。
(5)保障培训考务工作。对于培训中需要进行考试的课程,统一安排监考人员,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咨询服务
(一)定义
咨询是指通过专业人士所储备的知识经验和通过对各种信息资料的综合加工而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开发。咨询产生智力劳动的综合效益,起着为决策者充当顾问、参谋和外脑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咨询服务重要的提供主体。行业协会的咨询服务,是指行业协会凭借自身所储备的知识经验和通过对各种信息资料的综合加工,对各类信息开展搜集、加工、整理、分析、传递,向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策略、建议、规划或措施等服务。
行业协会提供咨询服务要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满足针对性要求。由于行业协会所处的行业发展规模和发展环境不同,所遇到的问题都具有明显的特性,这要求行业协会的咨询服务要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要在知识和经验基础上根据行业特性问题和特殊环境,提出切实可行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要满足竞争性要求。发挥行业协会效率优势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行业协会数目足够多,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咨询服务。这就要求政府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行业协会的运行过程中,打破目前行业协会在提供咨询服务方面事实上具有的垄断地位,由市场选择合适的行业协会来为不同的目标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目前,行业协会提供的咨询服务主要分为业务咨询与政策咨询两大类。
(二)行业协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
行业协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动向,解释国内外政策、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
(2)应企业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和诊断,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3)聘请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向会员企业提供外贸咨询服务。
(4)为企业引进技术、更新设备和发展新产品提供专业咨询。
(5)为行业及会员企业协调劳资关系提供咨询等。
(三)行业协会咨询服务的方式
(1)专家集体咨询。行业协会建立自己的专家库,在对会员企业委托咨询事项进行调查分析、掌握现实状况的基础上,以专家研讨的形式,通过专家的集中讨论分析,集思广益,做出合理判断,提出解决方案。
(2)一对一咨询。行业协会按照会员提出的咨询要求,组成专门的诊断小组,对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分析,进而以报告的形式,对企业发展能力、产品的市场前景、市场占有率、产品的可替代性、产品的成本优势等作出评价和判断,对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成长规模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企业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第二节 促进行业发展能力
一、促进行业发展能力的涵义
促进行业发展能力,是指行业协会以行业发展的共性需要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管理活动和社会活动,不断扩大积累而形成的有利于整个行业持续发展的潜能,包括整合能力、协调能力、规制能力、创新能力等,具有系统性、综合化的特点。
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发展的能力是站在行业整体的角度,着眼于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和总体需要,在行业协会高效管理和优质运作过程中,通过模仿、学习、干预、改善、整合等方式,为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性、支持性、保障性的服务。目前,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发展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品牌塑造、职业资格评定、公共关系策划等。
二、行业标准制定
(一)行业标准制定的意义
行业标准,是指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
目前,我国的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原有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
行业标准制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国内最先进产品技术水平的代表。行业标准是针对行业内的企业而制订的,行业标准中重要的技术性能指标高于同行业中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第二,快速反映企业需求,满足市场需要。根据企业或产品推广的实际,快速形成标准,及时向市场、社会公布。第三,产品质量认证的技术依据。行业标准可以作为无技术标准依据的产品质量认证的重要补充手段,以及提升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依据水平的有效途径。第四,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行业标准采用国外先进标准,依照国际标准制定的准则进行编制,并以中文和英文公开出版发行。第五,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进步。先进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成就,通过行业标准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技术进步。
(二)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中的主要职责
制定行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制定行业标准的部门应当吸收其参加标准起草和审查工作。各行业协会为提高本行业产品的竞争力,要十分重视研究制定本行业产品的统一规格、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
通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有利于动员会员企业的广泛参与,保障标准的公平性与普遍性。行业标准的制定,一般要经过行业调查、取样、检验、得出数据、提出征求意见稿、企业试执行并反馈等多个环节,然后不断地修改,最后由参与企业表决生成。表决通过后,政府则要求所有参与企业依照国家《标准化法》进行备案,这就意味着进行备案的企业此后就必须执行行业标准,接受按行业标准进行的监管。也就是说,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行业标准制定过程,有利于调动与行业有关的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充分讨论并形成具体的标准章程,这样制定出的行业标准,具有普遍可执行性。
目前,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中的主要职责是:①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计划;②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标准项目的分工;③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④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本行业的行业标准;⑤办理行业标准的备案;⑥组织本行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三、行业品牌塑造
(一)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品牌的必要性
行业品牌,是指协会在凸显自身专业性和引领性的基础上加强品牌建设,行业拥有显著的品牌效应和强大的品牌渗透能力,组织形象和服务能力在行业内及社会上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
行业协会要着力培育和强化具有独特性的行业品牌,一方面彰显行业协会的个性以突出显示度,另一方面培育行业协会的文化以强化凝聚力。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品牌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塑造行业形象。行业形象是一个行业在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总体印象,是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行业的整体认识与综合评价,具有整体性、对象性、效用性、相对稳定性与可变性等特征。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品牌的塑造,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形成良好的行业形象,不但有利于增进企业和社会之间的信任,还有利于提升社会对行业的整体良性认知。
第二,提升社会影响。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品牌有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知名度和诚信度,进而获得社会更高的美誉度,推动整个行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承担和社会公益,在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不断提升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促进区域发展。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品牌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行业企业,在更大的范围内整合行业资源,增强凝聚会员的力量,推动整个行业加快走向成熟。而区域政府也会加大对行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
(二)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品牌的方式
1.塑造区域品牌
行业协会一般是一个区域内的会员企业的代表,行业协会在塑造行业品牌时,可以以一个区域为范围塑造整个区域的品牌。因为区域品牌的塑造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较易得到区域政府的支持,获得各种有利的资源,不断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行业协会应当运用自身优势,结合区域特色,联合区域中的各种力量和资源,促进集群内企业与外界交流,创建区域品牌。
2.塑造行业品牌
行业协会以整个行业为单位,挖掘行业的整体特色,联合整个行业企业的力量,共同塑造行业品牌。在塑造行业品牌过程中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的共同努力。
3.塑造企业品牌
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抓住各种机会宣传企业品牌,组织企业参与各种品牌评比活动,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品牌,并协助企业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
四、职业资格评定
(一)职业资格评定的社会化、专业化趋势
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所需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这种资格认定是单纯技能型的,不具有强制性。
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不允许没有资格的人从事规定的职业,具有强制性。
由于职业资格所涉及的考试标准、评价体系等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因此,国际上的职业资格制度大多通过立法机构、行政部门与专业团体三个层面共同合作来实施,包括立法机构的立法管理、政府机构的宏观协调和专业团体的具体操作。三个层次分别具备不同的功能,相互补充,不可替代。世界上许多国家,十分注重发挥社会专业团体在职业资格制度中的作用,由这些团体具体负责从职业资格的评估标准制定到评估程序的运作。
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行业协会具有信息优势、专业优势,可以在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应该成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主力。
(二)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获得政府部门认定。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工作首先要获得政府职能部门的认定和授权。
(2)制定职业资格标准。根据本行业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要求,研究制定职业资格等级、相应条件和标准,确定职业资格晋升的条件及程序。
(3)举办专门培训。根据职业资格标准设计培训课程,对申请职业资格或晋升的人员举办专门培训。这是目前行业协会在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定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4)组织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专家制定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包括:考试目的、考试性质、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试卷题型数量和考试时间安排等,并报政府职能部门审定批准。承担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安排、考试监督、考卷阅批、成绩统计等工作。
(5)审核和颁发证书。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报政府职能部门审核。职业资格证书由政府职能部门统一印制,由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按有关规定审核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和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劳动力的法律要求和主要依据。
五、公共关系策划
(一)公共关系策划的涵义
公共关系策划,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其形象现状和营销目标,设计出最有效的公共关系活动方案的创造性活动。
公共关系策划的主体是组织的公共策划部门及专职人员,目的是通过与公众建立和谐的关系来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手段是开展传播沟通活动,关键是进行创造性活动。公共关系策划是一个组织开展公共关系的决策和行动指南,是公共关系工作中的最高层次,贯穿公共关系工作的始终,其水平高低是衡量公共关系水准的重要因素。
首先,有利于维护行业形象,赢得顾客的好感。新的行业协会通过公共关系策划和活动塑造自己独特而鲜明的形象,以利于社会公众的识别和认可。老的行业协会则可以通过公共关系策划和活动实施巩固其原有的良好的形象,或是纠正和扭转其不良的形象。
其次,有利于增强公共关系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开展公共关系要使用一定的资源,安排好公共关系活动投入的人、财、物,协调好活动的各个环节,计划和组织好活动的时机、地点、方式等,可以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效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总之,成功的公共关系策划方案及其活动会极大地提升行业协会以及整个行业的形象,为行业协会及整个行业营造良好的“人和”环境。因此,行业协会必须高度重视公共关系策划工作。
(二)公共关系策划的基本程序
行业协会公共关系策划的基本程序分为7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目标。确定公共关系的目标是公共关系策划的关键步骤,没有目标或目标不明确,必然影响公共关系策划的质量。公共关系目标是行业协会在一定时期内公共关系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衡量这一目的是否达到的目标指标。
作为公共关系的目标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目标必须是具体的、能够量化的;目标必须具有可行性;目标必须具有可接受性和挑战性,只有两者的统一,才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同时,目标还要有时间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二步:设计主题。主题是指公共关系活动中连接所有项目、统率整个活动的思想纽带和思想核心。公共关系活动的主题对公共关系活动起指导作用,是公共关系活动内容的高度概括和升华。主题的设计、选择与确定是否准确、是否具有冲击力,对公共关系活动的成败影响很大。
行业协会设计公共关系活动主题时,表现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一个口号,也可以是一个陈述性句子。无论什么形式,都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要独特新颖、言简意赅,富有号召力和感染力;二要适应公众心理需求,优美不失亲切,简洁不失感人,便于公众传颂和记忆。
第三步:分析社会公众。分析社会公众是公共关系策划中最具科学性和挑战性的工作环节。社会公众是行业协会公共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但行业协会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所面对的社会公众类型是不同的。因而,在进行公共关系策划时,要根据行业协会的公共关系问题和所确立的目标,对社会公众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哪些是该项公共关系活动必须关注、交流和影响的目标公众,这样才能使公共关系活动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才能顺利地达到公共关系的目标。
第四步:选择时机。公共关系策划时机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公共关系活动效果。时机选得好,公共关系活动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时机不对,再好的策划方案也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
第五步:选择媒介。媒介是公共关系信息传播的载体,是行业协会与社会公众联系的桥梁。行业协会公共关系活动传播媒介的选择,要在分析公共关系目标的要求和目标公众的情况后确定。
第六步:制定预算。根据公共关系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预算计划,包括经费总额确定、项目经费分配、经费划入时间等,以保证公共关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第七步:撰写策划书。策划书是行业协会公共关系策划实施的指导性蓝图,是公共关系活动的“剧本”,是对公共关系方案的系统化、体例化的方案表述,不仅能有效地体现策划方案,而且便于实施者操作、落实。所以,编制策划书是公共关系策划最重要的环节。
第三节 行业诚信建设
一、行业诚信的涵义
行业诚信,是指整个行业及企业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诚实不欺、讲求信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企业与客户(包括消费者)之间形成真诚相待的习惯和氛围。
行业诚信建设,是指整个行业遵守行业规范,积极倡导行业讲诚信、重承诺、担责任、树形象。由于诚信属于道德范畴,对于企业而言,是其在社会中的第二个“身份证”,反映社会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诚实状况以及与利益相关者交往的信用状况的主观评价。因此,行业诚信建设更强调企业的自觉认识和行业的共同遵守。行业协会在行业诚信建设中扮演着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角色。
二、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的方法
(一)加强行业规约建设
行业规约,是指对于行业所有相关主体的行为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规定和约定,起到规范行业所有相关主体行为的作用。
行业规约建设,是指制定一系列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协调行业利益、树立行业信誉。
为了规范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的行为,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行业协会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行业协会的章程,组织和推动制定相应的行业规约。
行业规约的制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发扬民主原则。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行业内部充分酝酿和讨论,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并组织实施。
第二,有利发展原则。要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会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不能把会员“管死”,而是为了促进会员发展和行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共同遵守原则。行业规约的制定应该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依靠行业内各企业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违反行业规约的行为会损害行业和其他企业的利益,应受到道义谴责和规约惩处。
(二)制定行业自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行业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制度的重点在三个方面:
第一,制定本行业统一的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包括生产标准和检测标准等。
第二,制定本行业经营者的行为准则。行业行为准则通常包括劳动者待遇和福利标准、劳动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
第三,制定本行业的竞争规则。竞争规则是指那些规范企业在竞争中的行为,以抵制竞争中有悖正当竞争原则或有效竞争原则的行为,并鼓励在竞争中形成符合这些原则的行为规定。
(三)抓好行业诚信的动态监管
从动态监管层面上来讲,按照进一步履行行业公约、遵守行业规章、加强行业自律检查、落实会员自律管理等要求,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动态监管工作。
第一,抓好企业的诚信档案记录,编制行业诚信报告。行业协会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记录,编制行业诚信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来规范行业发展;创新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增强各行业的诚信和守法意识。
建立健全会员企业的诚信档案记录,动态掌握会员企业的诚信建设情况,及时分析会员企业在诚信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企业诚信通报制度。行业协会定期编制行业诚信报告,按照相关要求将真实、准确、完整的行业诚信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行业协会网站发布行业诚信报告,向社会及时公开行业的诚信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业信息。同时,表扬、嘉奖诚实守信的企业,批评、惩戒失信的企业。
第二,抓好公共平台和行业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会员企业诚信建设的公共平台和行业平台,发挥诚信企业展示平台、诚信创建企业查询平台、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各行业诚信建设网络管理平台的作用,尤其要加强同各政府部门信息平台与服务平台的衔接,强化各个平台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第三,抓好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会员企业诚信建设中的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行业协会要强化投诉处理工作,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仅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处理好各类投诉案件,而且还要不断提高独立自主处理各类投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抓好企业诚信建设中的品牌建设。推进行业品牌建设,开展企业评比活动,是行业诚信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行业协会要突显各类评比活动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还要同政府部门的相关评比工作进行必要的归类和整合。
案例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创建诚信行业倡议
全国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创建诚信行业和树立诚信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继二手车行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在开展创建汽车维修诚信企业活动取得很大成效的基础上,决定于2013年在全国汽车流通行业和汽车维修企业开展创建诚信行业、树立诚信企业的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消费环境,维护经营秩序,增强诚信意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汽车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为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向全国汽车流通企业和汽车维修企业发出倡议:
(1)坚守诚信原则,强化诚信经营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核心价值观,把诚信经营理念根植于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之中。
(2)健全诚信经营的制度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规行约,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企业诚信形象,营造和谐的经营与消费环境。
(3)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经营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和辅料,提高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原则,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承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建立和谐的供商关系,及时向汽车供应商反馈市场信息,坚持配合汽车供应商落实品牌销售政策。
(5)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供应。不人为制造产品紧缺现象,自觉遵守国家相关价格政策,不哄抬价格、不乱收费、不恶性竞争,不欺骗消费者。
(6)杜绝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7)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8)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消费者的监管与监督,严格实施行业自律,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市场信息,配合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认真落实旨在推行行业诚信的各项规定措施,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将按民政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工作步骤,在行业内弘扬诚信理念,推行诚信自律,培育诚信文化,宣传诚信企业,表彰诚信典范,创立服务品牌、企业品牌和行业品牌,并向全行业公众及媒体公布企业经营名录,增强社会对诚信经营企业的监督效力。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约
2004年12月16日,五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2006年12月1日,第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订通过。
2011年4月8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增强行业自律能力,维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在本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获认行业经营资质,从事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本会会员,均应遵守本规约。
第三条 本规约有关简称用词的含义:
行业协会,指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秘书处(或协会秘书处),指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秘书处。
工作处,指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在各派驻地派设的工作处。
第四条 本规约旨在规范行业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提高诚信意识和自律管理,为行业提供公开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本规约由行业协会负责制定、修改、公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均可申请加入行业协会。
第七条 获认经营资质的申请人,由行业协会秘书处统一颁发《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认定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
第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由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借、转让或出卖。违反本条规定的,将受到行业制裁;构成违法的,行业协会有权依《章程》提出行政处罚诉求;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对获得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资质的会员企业,统一签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责任书》,实行规制性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储存、运输、处置等过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 行业协会对资质获认单位实行行业年检制度。会员单位应如实反映其经营存续状况,配合协会共同完成年检程序。
在规定期限内,会员单位逾期不参加行业资质年检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 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实行废旧物资回收统一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会员单位应当统一使用《废旧金属收购登记台账》、《大类物品收购登记台账》和《废旧物资回收收购量统计月报表》,及时如实做好登记、汇总填报工作。
第十三条 获认经营资质的会员单位必须承诺,不偏离本行业各项涉业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回收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会员单位应当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不收购禁收物品;不擅自收购限收物品;不参与收赃销赃;不容忍或瞒留事故隐患。
作为会员单位,凡是发现查控物品和其他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提供线索,做好协查配合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
违反本条规定的,参照第九条处理方式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所有会员单位均应遵守《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规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操作规程,并组织全体员工在本单位全面实施,严格执行。
会员单位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指定处置企业,应当遵守本市生产性废旧金属出市境管理和本市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以人为本,诚信至上,强化资源与环境意识,弘扬道德与文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1)流动回收、门市交投,坚持便民利民,不乱收、不欺价、不影响卫生;
(2)定向回收、合同收购,坚持合约条款,不违规、不违纪、不扰乱环境;
(3)循环利用、资源永续,坚持收废利废,不混流、不滥排、不二次污染;
(4)分类分选、初整加工,坚持品种规格,不掺杂、不作假、不偷工减料;
(5)拆解回收、集散储运,坚持合理有序,不粗蛮、不扰民、不违背安全。
第十七条 会员单位应当安排从业人员接受包括治安、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统一培训及相应的专项培训,实现持证上岗;并在各个经营环节和不同阶段,对从业人员适时开展企业内岗前教育和规章规程制度日常教育。
第十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布局设置要符合政府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回收经营活动中,要提倡公平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不侵犯同行的商业机密,不散布损害同行信誉的言论,抵制一切有损于行业形象和企业权益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提供的经营统计数据要准确、真实,以利于行业协会及时掌握全行业情况,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 费项准则
第二十一条 行业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列收以下费项:
(1)会费,一年一次按核定标准收取。
(2)受理服务工本费,包括资质认定、《资格证》变更与补办、台账簿册领购以及由行业协会代办的其他非会费列支事项,对涉及费项的会员按项收取。
(3)年检工本费,区别受检人经营存续状况,按年检底线收取。
(4)培训费,按规定和费项测算收取培训费,用于授课、教务、教材、教学管理及设施使用等。
(5)会务费,仅限于直接用于会务相对人的必要会务费项的代收代付。
(6)其他必要费项,如咨询、中介项目等,通常应事先签订项目协议并据以计收相应费项,同等情况对会员则予以费率优惠。
上述各费项,本会另有规定的,可按规定列为免收或减免收取,概按规定规范操作。
第二十二条 行业协会通过派驻地工作处代办的列收费项,由行业协会开具正式收据,工作处应当如数解缴行业协会,不作任何截留或自行列支。
根据本会章程及“收费行为准则”规定,行业协会工作处不擅自立项收费。
第二十三条 行业协会在向资质获认申请人颁发《资格证》时,通过派驻地工作处向获认申请人一并收取协会会费、受理工本费,以及台账簿册购领费。
第二十四条 上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列收费项(会费和各项管理费)的列收列支,概按协会章程纳入规制管理。
行业协会实行统一账户管理,派驻机构不得以行业协会名义另立银行账户。
行业协会工作处活动经费,按行业协会“准备金”制度,在指定额度内获得补充,并实行专款专用。
凡需列支用于工作处活动的,由该工作处事先提出当次预算申请,事后按核定额度,凭正式票据向行业协会财务办理核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行业协会根据本规约执行过程中典型事实例证、舆论反响和来自会员群体的意见反映,由常务理事会公议,授权秘书长作出决定,对有关会员单位及其行为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或批评,视违规性质予以行业制裁或建议惩处。
第二十六条 本规约由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约所列条款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均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约经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2011年4月8日
三、社会责任承担
(一)行业协会承担社会责任的涵义
根据世界企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BCSD)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承诺持续遵守道德规范,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且改善员工及其家庭、当地整体社区、社会的生活品质,即企业在单纯追求其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要考虑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
对于行业协会而言,社会责任是指行业协会所担负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是行业协会履职、企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之间一个很好的利益契合点,行业协会在推进会员和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顾客与消费者权益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二)行业协会承担的主要社会责任
第一,规范市场运行秩序。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应当通过自治来营造自由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规章来构建和完善竞争秩序、通过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来整治市场经济秩序、通过行使制定标准和认证等市场监管权以及诉讼权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总之,行业协会承担着一定的市场经济规制的任务,承担着推动社会发展的责任。
第二,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行业协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着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不同的“公共性”。相对于政府所代表的公共领域,行业协会是特定范围的公共领域。行业协会可以提供外部排他性和内部共享性的准公共物品,可以通过有区别的收费方式来提供特定用途的公共物品。
第三,表达及维护会员企业利益。维护会员企业的权益是行业协会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行业协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行业协会作为利益集团在进行利益表达的时候,通过直接向政府提供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间接通过主管部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参与行业战略规划和决策制定、建立与政府之间的常规协调机制等方式、方法表达会员企业的需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承担起代表会员企业的责任。
第四,协调及稳定社会。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对整个社会起着重要的协调与稳定作用。面向企业和行业,行业协会应承担起规范行为和维护秩序的责任;面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应承担起建言献策、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面对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行业协会应承担起协商、沟通、稳定的责任。
第五,整合社会资源。整合社会资源是行业协会发展的新特点。行业协会具有整合社会资源的有利条件,是其核心能力之一。面对很多行业问题和社会问题,单靠一个企业是无力应对、无法解决的,需要行业协会承担起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各种力量,才能更好地应对处理。
第六,社会道德引领及建树。行业协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代表的是积极的、负责任的意识和精神,强调企业应主动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者的活动。这种正向的价值观可以为整个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三)行业协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
首先,社会责任与行业特点相结合。行业协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与自身行业特点相结合。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性,要求会员企业运用专业服务技能和资源,为社会提供相应的服务,全方位、无条件地投入,为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保证。
其次,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行业协会组织和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不等同于增加企业的负担;相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相当的“回报率”。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同样收获了社会美誉度、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内部凝聚力提升等效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提升了会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再次,社会责任与企业间发展差异相结合。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要充分考虑行业内企业间的经营状态和发展水平在客观上存在差异,应该倡导优秀企业、品牌企业回报社会。
最后,社会责任与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相结合。一个行业只有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才能更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管理和整合行业秩序既是行业协会的目的所在,同时也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路径和方式。通过优化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规范企业的服务行为,建立诚信的市场经营体系,使企业更好地、自觉地依法履行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合格的服务产品,为行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节 危机应对能力
一、行业性突发事件处置
(一)行业性突发事件的特点
行业性突发事件,是指在没有预兆情况下,社会上突然发生的涉及某一行业并且对该行业具有重大危害性的事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率也在上升,行业性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其表现出如下特点:
(1)行业性。行业性突发事件是与某一行业相关的突发事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
(2)突发性。行业性突发事件总是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间发生,具有突发性的特征。
(3)群体性。行业性突发事件一般会有众多的参与者,涉及的相关利益者比较多,处置难度比较大。
(4)危害性。行业性突发事件会给行业、行业企业和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危害和损失。
(二)处置行业性突发事件的原则
第一,及时主动原则。行业协会在行业性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应当作出迅速恰当的反应。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期、扩散期、爆发期和衰退期四个时期。如果在行业性突发事件的突发期和扩散期积极反应,遏制危机,往往成本较低,效果也较理想。一旦到了爆发期,处理和平息危机的成本将呈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情势就难以控制。
第二,信息透明原则。行业性突发事件一旦爆发,立即就会引起行业、政府、社会大众和媒体的关注与报道,此时作为参与行业性突发事件处置的行业协会,要坦诚公布真相,采取信息透明政策,及时向社会通报信息,把消息传播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及时补救、及时改正,最终会得到社会大众的谅解。
第三,防患于未然原则。行业性突发事件具有很强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因此行业协会处置该类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必须在平时就尽可能地筹划好行业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对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三)处置行业性突发事件的对策
加强行业协会的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行业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是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行业性突发事件的处置上,行业协会应形成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重视防范和处置行业性突发危机事件,建立健全预警—协调—处置“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和处置预案,做到:第一时间预报,及时掌握实情,使危机事件处在可控状态;保证行业协会快速介入协调,防止危机事态扩大;依托社会化力量和渠道,妥善化解危机事件。
1.事件发生前
首先,关注行业动态,强化危机意识。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关注、及时了解行业的动态,掌握行业内企业的运行状况和动向。同时,行业协会要有危机意识,随时借助危机意识来克服危机认识上的盲点和麻痹思想,依靠危机意识来不断增强危机敏感性和警觉性;要不断强化危机意识来逐渐提高危机觉察力和把握力,运用危机意识来切实增进危机应对的先见性和主动性。从企业日常的动向中,判断危机的发生概率,确保事先从源头上把握住危机。
其次,积极组织各行业协会的学习培训。政府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学习和培训,各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相关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再次,建立行业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行业协会首先必须尽量避免行业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即使发生也要尽快消除负面影响。这就需要行业协会根据以往发生的行业性突发事件和相关信息的变化趋势来建立健全行业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一个完善的行业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一是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广大会员企业、社会公众传达,要有完善的信息披露通道,做到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及时与准确、客观与全面;二是需要分析事件、处置事件的专业团队,能够及时收集、辨别分析和处理各种信息,反应更快、更灵活、更准确,为行业性突发事件处理赢得主动权;三是要有相应的协调机制,协调相关企业、公众与协会一起参与行业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事件发生中
首先,及时了解情况,快速介入协调。行业性突发事件发生时行业协会应该快速介入,了解事件情况及严重程度,能够将其准确归位定性。只有科学、准确地危机定位,才能有助于抓住主要问题、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进而正确地集中和使用好时间与力量来对付。
具体而言,面对行业性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分清轻重主次、逐步聚焦的筛选过滤过程。一是处置未动,信息先行;二是弄清基本情况,快准及时;三是紧贴进展,动态瞬时;四是瞬息即时,应急处置。行业协会的领导要在着力辨识突发事件的同时,尽量将辨识过程直接导入应急处置,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迅速开展应急决策与应急处置,使突发事件辨识时间缩短,并尽快、直接为突发事件决策和突发事件处置服务。
其次,借助各种力量,化解突发事件。在行业性突发事件的处置上,行业协会是事件化解的主体,应当凭借自身的优势,在辨识事件情况的前提下,在第一时间抓住要害,调动紧急预案,采取应急决策。
行业协会要协调各种力量,促进各方面协作,做好危机公关:一要及早公布真相,防谣止讹,掌握舆论主动;二要友好、谦虚、诚恳表态,争取理解与支持;三要客观公正、真实可信,增强公信力;四要正确引导,确保消除社会上的各种疑虑,达成全社会的共识;五要用真情正义来理顺和凝聚人心,促进各方面齐心协力。
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
(一)相关定义
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的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反倾销(也称反倾销措施),是指受到倾销商品损害的进口国,依法对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行为。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资金或财政优惠措施。
反补贴,是指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等过程中接受来自政府或同业协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并对进口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进口国可对该产品进行调查。
(二)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可行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遭受越来越严重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面对严峻的反倾销、反补贴现状,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将部分职能转移到行业协会。在“双反”情况严峻的形势下,行业协会通过协助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单个企业提供有效的“双反”信息,代表整个行业积极应诉。
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具有独特性优势:
第一,行业协会具有身份优势。反倾销、反补贴(简称“双反”)案件一般历时久、费用高、难度大,许多企业无法承受,加上存在“搭便车”心理,许多企业一般会消极应诉或不应诉。而行业协会可以通过自身优势,打破这一僵局。行业协会通过统一协调、整合资源,协助提供相关信息,坚定胜诉信心和决心,动员企业积极应对案件调查,积极参加应诉。由行业协会应诉,起到“双反”案件的积极推动者和谈判者的作用,积极有效地对国内企业进行利益协调,为行业争取利益。
第二,行业协会具有信息优势。在“双反”领域,行业协会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行业协会对全行业各类信息比较熟悉,并且拥有负责信息分析的专业人员,可以着眼于全球市场,可以对全球范围内涉及本行业的产品信息进行研究整理,给国内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数据。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了解国外贸易壁垒的设置、技术标准的革新等情况,迅速高效地把各个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这个行业整体竞争状况直接反馈到国内,为“双反”预警机制的建立提供翔实有效的数据信息。
第三,行业协会具有成本优势。行业协会处理“双反”案件,在协调企业关系时需要付出一定的协调成本,这部分成本一般由企业缴纳的会费所承担,而政府对企业不甚了解,再加上行政效率的低下,处理相同问题所花费的管制成本要远远大于协调成本;与企业相比,行业协会所花费的协调成本往往来源于企业缴纳的会费,而所缴纳的会费远远低于单个企业单独应诉付出的成本。
(三)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过程的具体做法
1.“双反”调查前
首先,协作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双反”预警体系,做好前瞻性工作。行业协会作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收集分析及发布“双反”信息,给企业提供可靠的信息保证,同时还要与企业、政府、政府驻外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得到的信息能够及时传达,构建完善的“双反”预警体系。
其次,负责本行业产品出口价格的协调。在国际贸易中,企业通常采取以较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战略,竞相压价的行为经常发生,这种行为很容易遭到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防止遭受“双反”调查,行业协会可以开展协调工作,规范企业行为,组织企业有序出口,防范企业相互压低价格进行不良竞争。行业协会应运用其价格协调的作用,确定最低的出口价格,做到在保护本国产品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遭受“双反”调查的可能性。
再次,组织学习和培训。行业协会要组织本行业的企业以及有关人员进行“双反”等法律培训、学习、宣传和普及,并提供咨询服务,不断提高本行业内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水平,在本行业以及企业内培养和锻炼一批相对稳定和过硬的“双反”队伍,积极主动应对“双反”工作。
2.“双反”调查中
第一,加强与企业、政府之间的沟通。在应对“双反”调查中,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应该根据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的功能,三者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双反”应对体系。
第二,积极组织企业应诉。行业协会要坚定企业应诉的信心,打消企业顾虑,消除“搭便车”心理,建立“谁应诉谁受益”的理念,分配企业之间的任务,共同应对“双反”调查。在应诉程序中,行业协会作为利害关系方,有直接参加应诉的资格,并利用其权利提供有关调查取得的信息和有利证据,为国内应诉企业争取公正待遇。行业协会要激发企业应诉机能,建立应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积极应诉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对于应诉不力或不去应诉的企业,根据行业协会的规定实施必要的处罚。
3.“双反”调查后
第一,运用WTO救济机制。根据WTO的有关规定,如果我国出口商对外国政府所作的裁决有异议,在磋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单个企业由于力量薄弱及对WTO规则不熟悉,无法胜任这一重任,政府出于干预避嫌也不好出面,这就需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代表职能。行业协会集中了本行业内的专业人士,可以集中人力资源优势,研究WTO的各项相关规定,总结和借鉴以往案件的经验教训,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二,加强对外交流磋商。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国际交流越来越频繁,行业协会的发展不能仅仅限于国内,更应该走出国门,吸取国外先进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双反”本来就是跨国境争端,行业协会要搭建对外交流的长效平台,建立与国外行业协会广泛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开展有关“双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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